*ST吉艾收关注函:要求公司说明是否存在“忽悠式捐赠”情形

*ST吉艾1月31日收到深交所关注函,结合控制权变更及山高速香榆拟捐赠现金资产等事项的背景及发生时点,关注函要求公司说明相关事项是否以避免公司触及终止上市情形为目的或前提,公司、山高速香榆等有关各方是否就公司保留上市地位等事项达成协议或约定(含口头)。

关注函要求公司结合山高速香榆目前仍未履行捐赠义务且实缴出资仍为0的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忽悠式捐赠”的情形,是否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相关信息披露是否存在虚假陈述、重大遗漏或误导性陈述等情形。

关注函要求公司说明在控制权发生变更、审议拟受赠现金资产事项时,是否就新控股股东的资信情况、股权结构、运作合法合规性等事项进行必要了解并履行必要核查程序,董事会成员是否存在未履行忠实、勤勉义务的情形,是否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关注函要求公司说明山高速香榆认为对公司纾困重整具备较高投资价值的具体判断依据,前期拟投入7亿元现金(占公司2023年收盘市值的95%)帮助公司纾困的商业合理性,是否存在误导投资者、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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