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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河南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4407.4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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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河南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4407.41亿元

2022年,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4407.41亿元,同比增长0.1%。

2022年,全省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经受住了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和疫情散发带来的多重考验,全省消费品市场保持增长。

2022年全省消费品市场运行情况

2022年前三季度,全省疫情防控形势基本稳定,消费品市场恢复态势延续,10月份、11月份受疫情多地突发、局部暴发等因素影响,全省消费品市场连续两个月走低,12月份,随着疫情防控措施优化调整,居民消费信心逐渐提升,出行明显增多,消费品市场降幅显著缩小。2022年,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4407.41亿元,同比增长0.1%。

(一)2022年全省消费品市场波动较大

2022年1~2月,全省消费品市场开局良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5.5%,3~5月,因新冠肺炎疫情在全国多数省份蔓延,部分商品来源地受疫情影响较为明显,河南消费品市场受汽车等重要商品供应不畅等因素影响增速有所回落,一季度、1~4月、1~5月,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分别增长3.5%、1.1%、-0.3%,分别比1~2月回落2.0个、4.4个、5.8个百分点。随着疫情防控形势日益巩固,消费品市场加快恢复,上半年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由负转正,同比增长0.3%,比1~5月提高0.6个百分点;前三季度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1.9%,比上半年提高1.6个百分点。10月份、11月份,受疫情影响,居民出行减少、消费场景受限,非必需类商品销售和聚集型消费受到明显冲击,消费品市场走低,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分别下降3.2%、7.9%,1~10月、1~11月,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分别增长1.3%、0.3%。12月份,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下降2.0%,降幅分别比10月份、11月份缩小1.2个、5.9个百分点,全年社会消费零售总额同比增长0.1%,仍保持增长态势。

(二)城乡市场协调发展,乡村市场恢复好于城镇

2022年,城镇市场零售额同比增长0.1%,其中城区增长0.3%。乡村市场零售额同比增长0.4%,增速快于城镇市场0.3个百分点。分季度看,前三个季度乡村市场销售表现好于城镇,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乡村市场增速分别高于城镇市场0.3个、0.6个、0.3个百分点,第四季度乡村市场略低于城镇。

(三)商品零售保持增长,餐饮收入同比下降

2022年,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0.5%,高于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0.4个百分点。餐饮收入同比下降3.4%,低于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5个百分点。

(四)多数地区消费品市场保持增长态势

2022年,17个省辖市和济源示范区中,15个地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其中驻马店、漯河、南阳、鹤壁、新乡增长较快,分别增长2.7%、2.5%、2.3%、2.1%、2.0%,分别高于全省2.6个、2.4个、2.2个、2.0个、1.9个百分点;3个地区同比下降,许昌、郑州、安阳同比分别下降3.6%、3.3%、2.1%。

(五)多种商品零售额保持增长

2022年,23类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商品中,16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其中建筑及装潢材料类、电子出版物及音像制品类、石油及制品类、中西药品类、粮油食品类增速分别高于全部限额以上单位零售额16.4个、10.9个、10.4个、8.8个、8.6个百分点。

全省消费品市场韧性良好

受疫情影响,消费品市场波动幅度虽比正常年份增大,但每轮疫情结束后市场均快速恢复,商品供应保障坚实有力,消费升级态势延续,新消费业态较快发展,全省消费品市场韧性良好。

(一)消费品市场保持良好恢复能力

消费品市场具有到店消费、聚集消费等特点,受疫情等因素影响相对明显,但随着疫情防控形势好转,消费品市场始终保持良好的恢复能力。如随着疫情防控形势好转,6月份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迅速由负转正,同比增长3.1%,比5月份提高9.0个百分点;12月份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下降2.0%,降幅比11月份收窄5.9个百分点。

(二)供应保障坚实有力

2022年,事关居民生活和防疫需求的生活类、医药类商品供应保障始终坚实有力。全年全省限额以上单位粮油食品类、饮料类、烟酒类、日用品类零售额均保持平稳较快增长,同比分别增长12.0%、6.0%、11.0%、4.3%,分别高于全部限额以上单位零售额8.6个、2.6个、7.6个、0.9个百分点;与防疫密切相关的中西药品类同比增长12.2%,高于全部限额以上单位零售额8.8个百分点。

(三)消费升级态势延续

虽然持续3年的新冠肺炎疫情给消费品市场带来一定影响,但消费升级态势依然延续。2022年,全省限额以上单位体育娱乐用品类、书报杂志类、电子出版物及音像制品类、文化办公用品类、通讯器材类同比分别增长11.1%、8.1%、14.3%、4.4%、7.7%,分别高于全部限额以上单位零售额7.7个、4.7个、10.9个、1.0个、4.3个百分点。

智能产品、环保类商品备受消费者青睐,销售增长明显。2022年,全省限额以上单位智能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智能手机、能效等级为1级和2级的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新能源汽零售额同比分别增长17.4%、15.1%、12.3%、81.3%,分别高于全部限额以上单位零售额14.0个、11.7个、8.9个、77.9个百分点。

(四)新型消费保持较快增长

以网上零售为代表的新型消费蓬勃发展,成为消费增长新引擎。根据国家统计局反馈数据,2022年,全省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同比增长16.7%,高于全省社会消费品零总售额16.6个百分点;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总售额12.7%,比2021年提高2.7个百分点。其中,全省限额以上单位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零售额同比增长15.7%,高于全部限额以上单位零售额12.3个百分点。

2023年全省消费品市场展望

2023年,随着各项促消费政策效应日渐显现,居民基本生活类商品平稳增长,绿色消费、环保消费、智能消费等观念深入人心,消费升级态势日渐显现。第一波感染高峰平稳度过,国家对新冠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等促使居民消费信心逐渐恢复,市场回暖趋势日益明显。同时我国仍面临经济恢复基础尚不牢固,外部环境依然复杂等压力,燃油汽车、家居等传统类商品对消费品市场增长拉动作用仍有可能减弱。综上所述,河南消费品市场恢复向好因素不断增加,但市场发展的制约因素依然存在,2023年全省消费品市场有望呈稳中向好发展态势。

 

来源:河南统计局微信公众号

原标题:【数据发布与解读】2022~2023年河南省消费品市场形势分析与展望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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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河南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4407.41亿元

2022年,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4407.41亿元,同比增长0.1%。

2022年,全省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经受住了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和疫情散发带来的多重考验,全省消费品市场保持增长。

2022年全省消费品市场运行情况

2022年前三季度,全省疫情防控形势基本稳定,消费品市场恢复态势延续,10月份、11月份受疫情多地突发、局部暴发等因素影响,全省消费品市场连续两个月走低,12月份,随着疫情防控措施优化调整,居民消费信心逐渐提升,出行明显增多,消费品市场降幅显著缩小。2022年,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4407.41亿元,同比增长0.1%。

(一)2022年全省消费品市场波动较大

2022年1~2月,全省消费品市场开局良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5.5%,3~5月,因新冠肺炎疫情在全国多数省份蔓延,部分商品来源地受疫情影响较为明显,河南消费品市场受汽车等重要商品供应不畅等因素影响增速有所回落,一季度、1~4月、1~5月,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分别增长3.5%、1.1%、-0.3%,分别比1~2月回落2.0个、4.4个、5.8个百分点。随着疫情防控形势日益巩固,消费品市场加快恢复,上半年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由负转正,同比增长0.3%,比1~5月提高0.6个百分点;前三季度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1.9%,比上半年提高1.6个百分点。10月份、11月份,受疫情影响,居民出行减少、消费场景受限,非必需类商品销售和聚集型消费受到明显冲击,消费品市场走低,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分别下降3.2%、7.9%,1~10月、1~11月,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分别增长1.3%、0.3%。12月份,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下降2.0%,降幅分别比10月份、11月份缩小1.2个、5.9个百分点,全年社会消费零售总额同比增长0.1%,仍保持增长态势。

(二)城乡市场协调发展,乡村市场恢复好于城镇

2022年,城镇市场零售额同比增长0.1%,其中城区增长0.3%。乡村市场零售额同比增长0.4%,增速快于城镇市场0.3个百分点。分季度看,前三个季度乡村市场销售表现好于城镇,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乡村市场增速分别高于城镇市场0.3个、0.6个、0.3个百分点,第四季度乡村市场略低于城镇。

(三)商品零售保持增长,餐饮收入同比下降

2022年,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0.5%,高于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0.4个百分点。餐饮收入同比下降3.4%,低于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5个百分点。

(四)多数地区消费品市场保持增长态势

2022年,17个省辖市和济源示范区中,15个地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其中驻马店、漯河、南阳、鹤壁、新乡增长较快,分别增长2.7%、2.5%、2.3%、2.1%、2.0%,分别高于全省2.6个、2.4个、2.2个、2.0个、1.9个百分点;3个地区同比下降,许昌、郑州、安阳同比分别下降3.6%、3.3%、2.1%。

(五)多种商品零售额保持增长

2022年,23类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商品中,16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其中建筑及装潢材料类、电子出版物及音像制品类、石油及制品类、中西药品类、粮油食品类增速分别高于全部限额以上单位零售额16.4个、10.9个、10.4个、8.8个、8.6个百分点。

全省消费品市场韧性良好

受疫情影响,消费品市场波动幅度虽比正常年份增大,但每轮疫情结束后市场均快速恢复,商品供应保障坚实有力,消费升级态势延续,新消费业态较快发展,全省消费品市场韧性良好。

(一)消费品市场保持良好恢复能力

消费品市场具有到店消费、聚集消费等特点,受疫情等因素影响相对明显,但随着疫情防控形势好转,消费品市场始终保持良好的恢复能力。如随着疫情防控形势好转,6月份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迅速由负转正,同比增长3.1%,比5月份提高9.0个百分点;12月份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下降2.0%,降幅比11月份收窄5.9个百分点。

(二)供应保障坚实有力

2022年,事关居民生活和防疫需求的生活类、医药类商品供应保障始终坚实有力。全年全省限额以上单位粮油食品类、饮料类、烟酒类、日用品类零售额均保持平稳较快增长,同比分别增长12.0%、6.0%、11.0%、4.3%,分别高于全部限额以上单位零售额8.6个、2.6个、7.6个、0.9个百分点;与防疫密切相关的中西药品类同比增长12.2%,高于全部限额以上单位零售额8.8个百分点。

(三)消费升级态势延续

虽然持续3年的新冠肺炎疫情给消费品市场带来一定影响,但消费升级态势依然延续。2022年,全省限额以上单位体育娱乐用品类、书报杂志类、电子出版物及音像制品类、文化办公用品类、通讯器材类同比分别增长11.1%、8.1%、14.3%、4.4%、7.7%,分别高于全部限额以上单位零售额7.7个、4.7个、10.9个、1.0个、4.3个百分点。

智能产品、环保类商品备受消费者青睐,销售增长明显。2022年,全省限额以上单位智能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智能手机、能效等级为1级和2级的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新能源汽零售额同比分别增长17.4%、15.1%、12.3%、81.3%,分别高于全部限额以上单位零售额14.0个、11.7个、8.9个、77.9个百分点。

(四)新型消费保持较快增长

以网上零售为代表的新型消费蓬勃发展,成为消费增长新引擎。根据国家统计局反馈数据,2022年,全省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同比增长16.7%,高于全省社会消费品零总售额16.6个百分点;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总售额12.7%,比2021年提高2.7个百分点。其中,全省限额以上单位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零售额同比增长15.7%,高于全部限额以上单位零售额12.3个百分点。

2023年全省消费品市场展望

2023年,随着各项促消费政策效应日渐显现,居民基本生活类商品平稳增长,绿色消费、环保消费、智能消费等观念深入人心,消费升级态势日渐显现。第一波感染高峰平稳度过,国家对新冠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等促使居民消费信心逐渐恢复,市场回暖趋势日益明显。同时我国仍面临经济恢复基础尚不牢固,外部环境依然复杂等压力,燃油汽车、家居等传统类商品对消费品市场增长拉动作用仍有可能减弱。综上所述,河南消费品市场恢复向好因素不断增加,但市场发展的制约因素依然存在,2023年全省消费品市场有望呈稳中向好发展态势。

 

来源:河南统计局微信公众号

原标题:【数据发布与解读】2022~2023年河南省消费品市场形势分析与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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