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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保障基金费率新变化!对风险费率进行分级,C、D类险企经营压力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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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保障基金费率新变化!对风险费率进行分级,C、D类险企经营压力更大

业内认为,实施风险费率制一定程度上促使保险公司加强风险自控。

图片来源:图虫创意

记者 | 吕文琦

近日,界面新闻从业内获悉,银保监会下发了《关于缴纳保险保障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在基准费率上涨同时,对风险费率进行分级。

根据《通知》,保险保障基金费率等于基准费率和风险差别费率之和,其中基准费率中的人寿保险、长期健康险费率从业务收入的0.15%调整至0.3%,上涨一倍;财产保险、短期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按照业务收入的0.8%缴纳。

风险差别费率则以偿付能力风险综合评级结果为基础,评级为评级为A(含AAA、AA、A)、B (含 BBB、BB、B)、C、D的保险公司适用的费率分别为-0.02%、0%、0.02%、0.04%。这也意味着,A类机构可按照业务收入的0.28%缴纳保险保障基金,而D类机构则需要按照业务收入的0.34%缴纳。根据2022年三季度偿付能力报告,共24家保险公司被评为C类或D类。

以中国人寿为例,其风险评级为A级,按2022年寿险总保费收入6152亿元估算,可节省的保障基金开支高达1.2亿元。而风险评级为C的渤海人寿,则需要在风险差别费上补充200万元。因此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风险综合评级不达标时,所需要的费率较高,经营压力也越大。

保险保障基金原董事长任建国此前表示,实施风险费率制,一方面可将保险公司风险水平与基金费率直接挂钩,一定程度上促使保险公司加强风险自控;另一方面风险费率制也体现了保险保障基金的公平原则。

目前在保险监管领域,分级制度成为一大趋势。日前,银保监会向业下发《人身保险公司分类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将人身保险公司分为五个类别。Ⅳ类和Ⅴ类公司在业务范围、经营区域和资金运用方式多维度受到限制。(详见:《人身险公司将分五大类监管,低评级公司万能险销售、分支机构设立等处处受限》

保险保障基金被称为保险公司的“最后一道防线”,曾经参与过三家公司的救助,分别是新华保险、中华联合财险和安邦保险集团。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保险保障基金余额(汇算清缴前)2,032.98亿元,其中财产保险保障基金1,244.03亿元,占61.19%;人身保险保障基金788.95亿元,占38.81%。 

除了保险保障基金,相关部门有多重机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第一层是责任准备金制度,保险公司要为未来潜在的支出与赔偿预留出充足的资金,并计入公司的负债,公司的总经算师也要为准备金的评估准确性签字担责。

第二层是偿付能力管理制度,如果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达标,会被限制新业务的开展。第三层是保险保障基金,第四层是2022年由央行发起建立的金融稳定保障基金制度。

根据金融稳定局发布的文章《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健全金融稳定长效机制》,在重大金融风险处置中,金融机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地方政府、存款保险基金和相关行业保障基金等各方应依法依责充分投入相应资源。仍有缺口的,经批准按程序使用金融稳定保障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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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保障基金费率新变化!对风险费率进行分级,C、D类险企经营压力更大

业内认为,实施风险费率制一定程度上促使保险公司加强风险自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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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 吕文琦

近日,界面新闻从业内获悉,银保监会下发了《关于缴纳保险保障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在基准费率上涨同时,对风险费率进行分级。

根据《通知》,保险保障基金费率等于基准费率和风险差别费率之和,其中基准费率中的人寿保险、长期健康险费率从业务收入的0.15%调整至0.3%,上涨一倍;财产保险、短期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按照业务收入的0.8%缴纳。

风险差别费率则以偿付能力风险综合评级结果为基础,评级为评级为A(含AAA、AA、A)、B (含 BBB、BB、B)、C、D的保险公司适用的费率分别为-0.02%、0%、0.02%、0.04%。这也意味着,A类机构可按照业务收入的0.28%缴纳保险保障基金,而D类机构则需要按照业务收入的0.34%缴纳。根据2022年三季度偿付能力报告,共24家保险公司被评为C类或D类。

以中国人寿为例,其风险评级为A级,按2022年寿险总保费收入6152亿元估算,可节省的保障基金开支高达1.2亿元。而风险评级为C的渤海人寿,则需要在风险差别费上补充200万元。因此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风险综合评级不达标时,所需要的费率较高,经营压力也越大。

保险保障基金原董事长任建国此前表示,实施风险费率制,一方面可将保险公司风险水平与基金费率直接挂钩,一定程度上促使保险公司加强风险自控;另一方面风险费率制也体现了保险保障基金的公平原则。

目前在保险监管领域,分级制度成为一大趋势。日前,银保监会向业下发《人身保险公司分类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将人身保险公司分为五个类别。Ⅳ类和Ⅴ类公司在业务范围、经营区域和资金运用方式多维度受到限制。(详见:《人身险公司将分五大类监管,低评级公司万能险销售、分支机构设立等处处受限》

保险保障基金被称为保险公司的“最后一道防线”,曾经参与过三家公司的救助,分别是新华保险、中华联合财险和安邦保险集团。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保险保障基金余额(汇算清缴前)2,032.98亿元,其中财产保险保障基金1,244.03亿元,占61.19%;人身保险保障基金788.95亿元,占38.81%。 

除了保险保障基金,相关部门有多重机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第一层是责任准备金制度,保险公司要为未来潜在的支出与赔偿预留出充足的资金,并计入公司的负债,公司的总经算师也要为准备金的评估准确性签字担责。

第二层是偿付能力管理制度,如果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达标,会被限制新业务的开展。第三层是保险保障基金,第四层是2022年由央行发起建立的金融稳定保障基金制度。

根据金融稳定局发布的文章《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健全金融稳定长效机制》,在重大金融风险处置中,金融机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地方政府、存款保险基金和相关行业保障基金等各方应依法依责充分投入相应资源。仍有缺口的,经批准按程序使用金融稳定保障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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