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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发文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 五部委推人地挂钩为其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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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发文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 五部委推人地挂钩为其铺路

国办发文提出推进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的主要目标:“十三五”期间,城乡区域间户籍迁移壁垒加速破除,配套政策体系进一步健全,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年均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年均转户1300万人以上。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连续两天,国土部、发改委、公安部、人保部、住建部和国务院办公厅发文推进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

10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方案指出,紧紧围绕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目标,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完善财政、土地、社保等配套政策,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持久强劲动力,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奠定坚实基础。

《方案》强调,要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统筹设计、协同推进,存量优先、带动增量,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中央统筹、省负总责等原则,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理念创新为先导,以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完善财政、土地、社保等配套政策,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持久强劲动力,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奠定坚实基础。

《方案》提出了推进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的主要目标:“十三五”期间,城乡区域间户籍迁移壁垒加速破除,配套政策体系进一步健全,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年均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年均转户1300万人以上。到2020年,全国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45%,各地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比2013年缩小2个百分点以上。

《方案》从三个方面提出了推进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的具体举措。

一是进一步拓宽落户通道。除极少数超大城市外,全面放宽升学和参军进城的农村学生、长期在城市居住的农业转移人口和新生代农民工等重点人群的落户条件,省会及以下城市要全面放开高校毕业生等技能型群体落户限制;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要分类制定落户政策,大中城市要减少落户限制。

二是制定实施配套政策。加大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政支持力度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建立财政性建设资金对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城市基础设施投资的补助机制,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完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融资制度;建立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的维护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确保落户后在住房保障、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义务教育等同城同待遇,推进居住证制度覆盖全部未落户城镇常住人口。

三是强化监测检查。健全落户统计体系,强化专项检查和政策效果,将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情况和相关配套政策实施情况纳入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范围。

而在此前一天的10月10日,国土部、发改委、公安部、人保部、住建部联合举行《关于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新闻发布会,提出到2018年基本建立人地挂钩机制,同时允许进城落户人员自愿有偿转让宅基地。

《意见》为《方案》的落实提供了基础和条件。

国土资源部规划司副司长周建春在《意见》发布会上表示,2015-2020年全国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约3900万亩,其中包含了进城落户1亿人口的各类用地需求,初步估算为1200万亩。从现行规划看,土地供应方面可以满足进城落户人口发展用地需求。

关于进城落户人口人均用地标准的问题,《意见》提出,现状人均城镇建设用地不超过100平方米的,进城落户人口按人均100平方米安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现状人均水平超过100平方米的,适当降低标准。同时,综合考虑东中西部不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自然条件的差异,以及非农业转移落户人口和取得居住证的常住非户籍人口用地需求,允许各省份根据实际对标准进行适当调整,幅度控制在10%以内。

如何确保进城落户人口建设用地需求?《意见》提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中要更加突出进城落户人口因素,合理确定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在制定三年滚动用地计划和分解下达年度用地计划时,充分考虑新型城镇化和进城落户人口的用地需求,由各省(区、市)根据进城落户人口专项安排进城落户人口用地指标,确保合理用地需求。

周建春介绍,考虑“三个1亿人”等因素,《实施意见》提出了2015-2020年全国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约3900万亩,其中包含了进城落户1亿人口的各类用地需求,初步估算为1200万亩。如果按以往规划编制方法,农村流动人口只按城镇人均建设用地标准的60%安排用地,1亿农村流动人口用地约为720万亩。因此,从现行规划看,土地供应方面可以满足进城落户人口发展用地需求。

而为了有效提高农村土地利用率,周建春称,结合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的要求,允许进城落户人员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鼓励农村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规范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通过整理复垦,增加耕地面积。

而根据《华夏时报》报道,《意见》具有两面性,“这次出台的《意见》会导致出现一个新的问题,那就是农民将农村的宅基地流转了,到城市去买房却买不了房子,尤其是一线城市,要买房的限制条件很多。”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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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发文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 五部委推人地挂钩为其铺路

国办发文提出推进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的主要目标:“十三五”期间,城乡区域间户籍迁移壁垒加速破除,配套政策体系进一步健全,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年均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年均转户1300万人以上。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连续两天,国土部、发改委、公安部、人保部、住建部和国务院办公厅发文推进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

10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方案指出,紧紧围绕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目标,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完善财政、土地、社保等配套政策,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持久强劲动力,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奠定坚实基础。

《方案》强调,要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统筹设计、协同推进,存量优先、带动增量,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中央统筹、省负总责等原则,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理念创新为先导,以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完善财政、土地、社保等配套政策,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持久强劲动力,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奠定坚实基础。

《方案》提出了推进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的主要目标:“十三五”期间,城乡区域间户籍迁移壁垒加速破除,配套政策体系进一步健全,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年均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年均转户1300万人以上。到2020年,全国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45%,各地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比2013年缩小2个百分点以上。

《方案》从三个方面提出了推进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的具体举措。

一是进一步拓宽落户通道。除极少数超大城市外,全面放宽升学和参军进城的农村学生、长期在城市居住的农业转移人口和新生代农民工等重点人群的落户条件,省会及以下城市要全面放开高校毕业生等技能型群体落户限制;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要分类制定落户政策,大中城市要减少落户限制。

二是制定实施配套政策。加大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政支持力度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建立财政性建设资金对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城市基础设施投资的补助机制,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完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融资制度;建立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的维护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确保落户后在住房保障、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义务教育等同城同待遇,推进居住证制度覆盖全部未落户城镇常住人口。

三是强化监测检查。健全落户统计体系,强化专项检查和政策效果,将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情况和相关配套政策实施情况纳入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范围。

而在此前一天的10月10日,国土部、发改委、公安部、人保部、住建部联合举行《关于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新闻发布会,提出到2018年基本建立人地挂钩机制,同时允许进城落户人员自愿有偿转让宅基地。

《意见》为《方案》的落实提供了基础和条件。

国土资源部规划司副司长周建春在《意见》发布会上表示,2015-2020年全国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约3900万亩,其中包含了进城落户1亿人口的各类用地需求,初步估算为1200万亩。从现行规划看,土地供应方面可以满足进城落户人口发展用地需求。

关于进城落户人口人均用地标准的问题,《意见》提出,现状人均城镇建设用地不超过100平方米的,进城落户人口按人均100平方米安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现状人均水平超过100平方米的,适当降低标准。同时,综合考虑东中西部不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自然条件的差异,以及非农业转移落户人口和取得居住证的常住非户籍人口用地需求,允许各省份根据实际对标准进行适当调整,幅度控制在10%以内。

如何确保进城落户人口建设用地需求?《意见》提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中要更加突出进城落户人口因素,合理确定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在制定三年滚动用地计划和分解下达年度用地计划时,充分考虑新型城镇化和进城落户人口的用地需求,由各省(区、市)根据进城落户人口专项安排进城落户人口用地指标,确保合理用地需求。

周建春介绍,考虑“三个1亿人”等因素,《实施意见》提出了2015-2020年全国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约3900万亩,其中包含了进城落户1亿人口的各类用地需求,初步估算为1200万亩。如果按以往规划编制方法,农村流动人口只按城镇人均建设用地标准的60%安排用地,1亿农村流动人口用地约为720万亩。因此,从现行规划看,土地供应方面可以满足进城落户人口发展用地需求。

而为了有效提高农村土地利用率,周建春称,结合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的要求,允许进城落户人员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鼓励农村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规范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通过整理复垦,增加耕地面积。

而根据《华夏时报》报道,《意见》具有两面性,“这次出台的《意见》会导致出现一个新的问题,那就是农民将农村的宅基地流转了,到城市去买房却买不了房子,尤其是一线城市,要买房的限制条件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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