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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中央:增加家庭照料者的退税额度,合理制定“照料假”天数 | 两会·最热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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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中央:增加家庭照料者的退税额度,合理制定“照料假”天数 | 两会·最热烈

随着人口老龄化发展,居家养老模式成为越来越多家庭的选择。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界面新闻记者 | 程大发

界面新闻编辑 | 翟瑞民

近年来,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养老问题逐渐成为社会焦点。

界面新闻日前获悉,2023年全国两会上,民进中央计划提出关于完善居家养老模式、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提案,建议加强对家庭照料者的政策支持,增加家庭照料者的退税额度,合理制定负责照料老人亲属的假期天数。

2022年9月,国家卫健委老龄司司长王海东在“我们这十年”新闻发布会上指出,我国老龄化呈现出数量多、速度快、差异大、任务重的形势和特点。预计到2035年左右,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突破4亿,在总人口中的占比将超过30%,进入重度老龄化阶段。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教授刘宏对界面新闻介绍,我国养老服务体系是“9073”的格局,也就是在60岁以上老年人口中,90%左右的老年人都在居家养老,7%左右的老年人依托社区支持养老,3%的老年人入住机构养老。

随着人口老龄化发展,居家养老模式成为越来越多家庭的选择。2021年,“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全文发布,明确提出要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近年来,政府也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明确大力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政策导向。“十三五”时期,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还投入50亿元支持203个地区开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2021年及2022年,又投入22亿元支持84个地区开展居家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

不过,民进中央在提案中表示,我国推动居家养老仍存在问题。首先是养老政策更多注重社区、机构,对家庭照料者的支出不足;其次,目前的适老化改造还处于初级阶段,对居家适老化改造的重视不够;再次,当前的居家养老服务水平不高,政府提供的普惠性公共服务不均衡,市场主体又缺乏引导扶持;最后是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缺口较大。由于社会对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劳动价值认同较低,行业待遇偏低,导致从业人员少,供需矛盾十分突出。

提案建议,首先要加强对家庭照料者的政策支持。比如,完善推广照料假制度,根据老人的年龄及需要照料的程度,合理制定负责照料老人亲属的假期天数;在赡养老人退税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家庭照料者的退税额度;针对全职的家庭照料者,为生活困难的提供津贴,参照灵活就业人员,将长期在家照料老人的家庭照料者纳入社会保险体系。

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了应纳税额中的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项目。其中,赡养老人是指纳税对象赡养一位及以上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刘宏认为,相比于增加退税额度,提供生活津贴对家庭照料者来说更为重要。刘宏观察到,目前的家庭照料者多为收入偏低、年纪偏大的人,有些甚至是“老年人去照顾更老的人”,对于这类照料者,她介绍,可参照德国的经验,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通过该制度为家庭照料者提供一部分生活津贴,增加被保险人的服务支付能力。

自2016年开始,我国青岛、上海等一些城市也开始试点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到2021年底,试点城市已达到49个。刘宏观察到,在这些进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试点城市中,已有更多的社会资本进入到了养老服务体系,尤其是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中来。

近些年各地政府也结合地方实际,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居家养老的相关政策,包括建立带薪照料假制度。

2016年5月,新修改通过的《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明确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后,在生病住院治疗期间,给予其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20日的带薪护理假;2017年3月起施行的《福建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则规定,独生子女的父母年满60周岁,患病住院治疗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持其子女进行护理照料,并给予每年累计不超过10天的护理时间,护理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随后,北京、广东、湖北、重庆、广西、四川、浙江等多个省份也逐步建立起“照料假”的制度。但目前,关于照料假的全国性规定尚未出台。

刘宏介绍,从调研经验来看,哪怕是北京、杭州等照料假制度出台较早、试点时间较长的城市,照料假落地执行的情况也并不乐观。以北京为例,对于老年人的日常看病,比起照料假,更流行的是社区或机构提供“陪诊服务”;而对于需要长期照料的老年人,照料假的时长并不能满足家庭照料者的需求。

福州大学社会学系教授甘满堂也曾在接受媒体采访中介绍,由于相应监督体制尚未建立,在“照料假”制度执行过程中,机关与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落实相对容易,但一些私营企业在执行政策上可能会大打折扣。

在提案中,民进中央还表示,对家庭照料者的政策支持还应该包括:经过评估将部分失能失智老人的家庭照料者由政府聘用为居家服务员,把家庭照料聘用作为政府的一项居家服务;将家庭照料者同样纳入养老服务对象,针对其心理、信息、社会交往等方面给予支持,把对家庭照料者的支持纳入到相关政策法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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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口老龄化发展,居家养老模式成为越来越多家庭的选择。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界面新闻记者 | 程大发

界面新闻编辑 | 翟瑞民

近年来,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养老问题逐渐成为社会焦点。

界面新闻日前获悉,2023年全国两会上,民进中央计划提出关于完善居家养老模式、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提案,建议加强对家庭照料者的政策支持,增加家庭照料者的退税额度,合理制定负责照料老人亲属的假期天数。

2022年9月,国家卫健委老龄司司长王海东在“我们这十年”新闻发布会上指出,我国老龄化呈现出数量多、速度快、差异大、任务重的形势和特点。预计到2035年左右,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突破4亿,在总人口中的占比将超过30%,进入重度老龄化阶段。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教授刘宏对界面新闻介绍,我国养老服务体系是“9073”的格局,也就是在60岁以上老年人口中,90%左右的老年人都在居家养老,7%左右的老年人依托社区支持养老,3%的老年人入住机构养老。

随着人口老龄化发展,居家养老模式成为越来越多家庭的选择。2021年,“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全文发布,明确提出要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近年来,政府也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明确大力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政策导向。“十三五”时期,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还投入50亿元支持203个地区开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2021年及2022年,又投入22亿元支持84个地区开展居家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

不过,民进中央在提案中表示,我国推动居家养老仍存在问题。首先是养老政策更多注重社区、机构,对家庭照料者的支出不足;其次,目前的适老化改造还处于初级阶段,对居家适老化改造的重视不够;再次,当前的居家养老服务水平不高,政府提供的普惠性公共服务不均衡,市场主体又缺乏引导扶持;最后是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缺口较大。由于社会对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劳动价值认同较低,行业待遇偏低,导致从业人员少,供需矛盾十分突出。

提案建议,首先要加强对家庭照料者的政策支持。比如,完善推广照料假制度,根据老人的年龄及需要照料的程度,合理制定负责照料老人亲属的假期天数;在赡养老人退税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家庭照料者的退税额度;针对全职的家庭照料者,为生活困难的提供津贴,参照灵活就业人员,将长期在家照料老人的家庭照料者纳入社会保险体系。

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了应纳税额中的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项目。其中,赡养老人是指纳税对象赡养一位及以上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刘宏认为,相比于增加退税额度,提供生活津贴对家庭照料者来说更为重要。刘宏观察到,目前的家庭照料者多为收入偏低、年纪偏大的人,有些甚至是“老年人去照顾更老的人”,对于这类照料者,她介绍,可参照德国的经验,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通过该制度为家庭照料者提供一部分生活津贴,增加被保险人的服务支付能力。

自2016年开始,我国青岛、上海等一些城市也开始试点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到2021年底,试点城市已达到49个。刘宏观察到,在这些进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试点城市中,已有更多的社会资本进入到了养老服务体系,尤其是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中来。

近些年各地政府也结合地方实际,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居家养老的相关政策,包括建立带薪照料假制度。

2016年5月,新修改通过的《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明确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后,在生病住院治疗期间,给予其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20日的带薪护理假;2017年3月起施行的《福建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则规定,独生子女的父母年满60周岁,患病住院治疗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持其子女进行护理照料,并给予每年累计不超过10天的护理时间,护理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随后,北京、广东、湖北、重庆、广西、四川、浙江等多个省份也逐步建立起“照料假”的制度。但目前,关于照料假的全国性规定尚未出台。

刘宏介绍,从调研经验来看,哪怕是北京、杭州等照料假制度出台较早、试点时间较长的城市,照料假落地执行的情况也并不乐观。以北京为例,对于老年人的日常看病,比起照料假,更流行的是社区或机构提供“陪诊服务”;而对于需要长期照料的老年人,照料假的时长并不能满足家庭照料者的需求。

福州大学社会学系教授甘满堂也曾在接受媒体采访中介绍,由于相应监督体制尚未建立,在“照料假”制度执行过程中,机关与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落实相对容易,但一些私营企业在执行政策上可能会大打折扣。

在提案中,民进中央还表示,对家庭照料者的政策支持还应该包括:经过评估将部分失能失智老人的家庭照料者由政府聘用为居家服务员,把家庭照料聘用作为政府的一项居家服务;将家庭照料者同样纳入养老服务对象,针对其心理、信息、社会交往等方面给予支持,把对家庭照料者的支持纳入到相关政策法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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