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互联网金融整治大潮里,10月13日保监会亦出击防范互联网保险风险,发布《互联网保险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下称整治方案)。
互联网保险此前一直被认为是互联网金融里的一片“蓝海”,整治方案发布后,互联网高现金价值业务、跨界业务以及非法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三部分风险将成为监管重点整治的“重灾区”。
保监会称,专项整治工作为期一年,分为摸底排查、查处整改和总结报告三个阶段。目前,摸底排查阶段已基本结束。下一步将进入查处整改阶段,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对排查发现的相关问题限时、全面整改。适时开展现场检查,加大处理力度,对于违规经营的市场主体采取叫停业务、责令整改等监管措施,严厉打击非法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等行为。整个专项整治工作计划于2017年初完成。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执行副总裁王和针对整改解读表示,互联网保险领域的主要风险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互联网高现金价值业务;二是保险机构依托互联网跨界开展业务;三是非法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根据国务院的部署,保险行业在中国保监会的指导下,按照“问题导向”的方法,本着“分类施策,标本兼治”的工作原则,针对互联网保险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可能风险,开展了整治和排除,取得了初步的成果。
他还分析:“在十部委颁布《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指导意见》后不久,中国保监会于2015年7月就推出了《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办法针对我国互联网保险发展的实际,就互联网保险发展中的一系列问题进行了清晰、明确和规范,如明确了经营主体角色定位以及责任、跨地区经营的限制、信息披露和监管职责等,为规范互联网保险的发展提供监管基础和制度保障。毋庸置疑,办法的出台,为制度化地规范互联网保险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也将成为这次专项整治的重要制度依据。”
据界面新闻采访到的互联网保险行业人士分析:“(整治方案)对互联网保险中已有牌照的机构以及具体经营资质的第三方平台的影响较小,但其中有两个点值得关注,一是高现价产品,另外一个是保险和网贷平台的合作中的风险将面临更严格的监管。”
针对互联网高现金价值业务,保监会称,要重点查处和纠正保险公司通过互联网销售保险产品,进行不实描述、片面或夸大宣传过往业绩、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等误导性描述。而实际上,关于高现价产品的销售规模和偿付能力、资本金要求保监会此前已发布监管新政。
另外一个值得关注的是保险公司和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合作。保监会称,整治的重点是保险公司与存在提供增信服务、设立资金池、非法集资等行为的互联网信贷平台合作,引发风险向保险领域传递;保险公司在经营互联网信贷平台融资性保证保险业务过程中,存在风控手段不完善、内控管理不到位等情况。
据界面新闻了解,目前保险和P2P平台的合作一般包括借款人购买账户安全险、借款人购买交易资金损失险、融资方投保抵押物财产险、借款人投保履约信用保证保险、融资方投保履约保证保险、P2P平台投保风险准备金管理保险等几种形式。一位中型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保险公司的风控标准往往比较高,所以对于平台的选择也非常严格。”
此前,保监会也曾叫停一些互助计划。今年5月,保监会官网就“夸克联盟”等互助计划作出回应,再次强调互助计划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并表示会依法打击非法经营保险业务等违法违规活动。同时,要求各保险机构加强排查整改,不得与未取得保险经营资质的互联网公司开展业务合作或提供增信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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