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10月15日的消息称,盐城一对小姐妹吃柿子和螃蟹后致一死一伤,消息来自警方。江苏省盐城市公安局盐都区分局官方微博“平安盐都”当天通报称,该说法系调查初期群众反映,情况不实。
扬子晚报报道,10月14日,网络热传盐城一对小姐妹吃了螃蟹和柿子致一死一伤。调查发现,此消息来源于盐城市盐都公安的一份信息快报。
这份发布时间为10月13日的盐城市盐都公安局信息快报(第156期)称,“10月11日晚,大冈镇勤嫁村二组赵某,3岁的小女儿和9岁的大女儿在食用螃蟹和柿子之后身体感到不适,因赵某在上海打工,两小孩被孩子的爷爷送至大冈医院输液治疗,当天回家。12日,两个女儿病情加重,3岁女儿死亡并于13日凌晨被赵家人埋葬,9岁女儿被孩子爷爷直接送至盐城北三院抢救,目前9岁女儿已脱离生命危险,正在留院观察。”
该信息经媒体报道后,这两天被网络转载,一时间,螃蟹和柿子混吃致死的新闻占据各论坛头条。
关于小女孩死因的说法也是一波三折,从警方信息快报中的“食用螃蟹和柿子”,到医院病例记录的“不洁食物”,再到家长认为的“医疗事故”,究竟哪个是“真凶”未有定论。
对于警方提到的“食用螃蟹和柿子”的说法,孩子的父亲赵先生予以否认。他介绍,10月8日那天,孩子爷爷从酒店的确带了些螃蟹回家,但是当天就被孩子吃完了,“柿子在事后也吃了,并不是同一时间段。即便发生反应,也不应该是三四天后啊。”
对于此事,江苏省盐城市公安局盐都区分局官方微博平安盐都15日再发通报称,网传小姐妹食用螃蟹和柿子后身体不适说法系调查初期群众反映,情况不实。死亡原因,警方正在调查中。
目前,家长已经提请对女孩尸体进行医学鉴定。
那么,该事件当中先后传出的“祸首”,“柿子+螃蟹”以及可能变质的春卷等,是否真的会致死呢?
江苏省中西医结合医院急诊科刘克琴主任医师接受扬子晚报采访表示,柿子和螃蟹是广为流传的不能一起吃的食物,但是从食物本身来看,这两种食物并不会直接产生反应。如果说有什么危害的话,这两种食物都是大寒的食物,肠胃功能弱的话可能不能耐受,产生腹泻。另外螃蟹还要注意有没有污染,烹饪上有没有煮透,如果不干净的话,也容易发展成细菌感染,引起腹泻。
“我们通常认为腹泻是个小问题,但在有些情况下也是可以致命的。”刘克琴主任医师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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