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益变动相关公告信披不准确不完整,锦富技术及控股股东、原实控人等遭深交所通报批评

3月17日,深交所对锦富技术及公司控股股东泰兴市智成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富国平与杨小蔚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2019年4月12日,智成基金与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富国平、杨小蔚签署《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三》),根据《股份转让协议三》,智成基金将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富国平、杨小蔚合计持有的公司1.34亿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2.34%,转让价款合计6.13亿元,智成基金、富国平、杨小蔚据此披露了权益变动相关公告。

2022年11月2日,公司披露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显示,智成基金、富国平、杨小蔚于2019年4月12日补充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三补充协议》,富国平、杨小蔚同意向智成基金支付1.81亿元作为对智成基金的补偿,智成基金同意接受补偿后执行《股份转让协议三》。智成基金、富国平及杨小蔚未在权益变动相关公告中披露《股份转让协议三补充协议》,存在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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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富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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