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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关联方提供巨额财务资助等多项信披违规,新湖中宝再吃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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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关联方提供巨额财务资助等多项信披违规,新湖中宝再吃罚单

多名高管被通报批评。

图片来源:图虫

记者 | 沈溦

由于存在多项违规行为收浙江省证监局警示函后,新湖中宝(600208.SH)又收到了上交所的处罚决定。

3月23日,上交所对新湖中宝及相关责任人作出通报批评。

纪律处分决定书显示,2018年9月至2019年3月,2019年12月至2020年2月,2021年11月至12月,新湖中宝分别向关联方新湖控股提供财务资助,分别达到23.70亿元、5.70亿元和2.10亿元,但公司未履行决议程序及临时公告的信息披露义务。

资料显示,新湖控股系新湖中宝控股股东新湖集团控股、上市公司参股48%。

关联方的财务资助还不仅于此。2022年1月26日至2022年8月9日期间,新湖中宝向合营企业南通启新提供5笔合计1.83亿元的财务资助,占公司上年经审计净资产的0.46%。

据查明,2021年末、2022 年6月末,南通启新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99.4%、99.6%,均超过70%。根据相关规定,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应当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及时披露。但公司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2年9月2日才经董事会决议并对外披露,并于2022年9月16日经股东大会补充审议通过。

此外,公司还有投资信托产品未能及时审议和披露,关联交易不公开等问题。

其中,2020年2月至2021年1月,公司长安信托·长安盈海外精选16号单一资金信托产品实际投资金额达到39.87亿元,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1.58%。

投资金额达到董事会审议及临时公告的信息披露标准,但公司未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也未披露该事项。直至浙江证监局出示《警示函》认定后,公司才于2023年1月6日在对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中予以披露。

2020年5月18日和2020年5月3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新湖智脑、智新科技分别以1.5亿和1.377亿元,受让公司控股股东新湖集团全资子公司新湖创投持有的杭州易百德微电子有限公司30%股权、上海蕙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34%股权。

两项关联交易累计金额2.877亿元,达到披露标准均未披露。

上交所认为公司时任董事长林俊波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和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时任总裁赵伟卿作为公司经营管理负责人,时任财务总监潘孝娜作为公司财务管理主要负责人员,时任董事会秘书虞迪锋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相关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上述负责人被交易所处以通报批评。

对于上述纪律处分,上交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去年11月,浙江证监局在对新湖中宝进行现场检查中发现,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2018年至2021年公司向公司参股的、控股股东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新湖控股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公司仅就部分财务资助金额履行决议程序及披露义务。二是公司投资长安信托·长安盈海外精选16号单一资金信托产品未经董事会审议,也未披露该事项。三是公司未披露收购杭州易百德微电子有限公司30%股权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情况。四是公司部分贸易业务收入确认不准确。五是公司部分债券发行存在非市场化发行行为。

据悉,上述行为违反多项规定;公司董事长林俊波、总裁赵伟卿、董事会秘书虞迪锋、财务总监潘孝娜对上述违规行为应承担主要责任。根据相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新湖中宝、林俊波、赵伟卿、虞迪锋、潘孝娜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界面新闻记者注意到,作为一家房地产企业,新湖中宝更为出名的却是其“酷爱”投资,一方面,公司在金融领域布局甚广,直接间接投资参股的金融机构包括盛京银行、中信银行、温州银行、阳光保险、新加坡亚太交易所等多家传统金融机构等。还持有同一实控人旗下的湘财证券、新湖期货部分股权。先后还参股了趣链科技、51信用卡、万得信息等多家金融科技及互联网金融服务公司。

另外,公司在科技领域也频频出手,参股的宏华数科(688789.SH)、龙芯中科(688047.SH)等已登陆科创板,2022年半年报显示,新湖中宝表示经历近几年的高科技布局,已陆续完成从投入期到成熟期的过渡。目前已有3家登陆科创板,1家登陆创业板,1家通过发审会,未来3年左右将有约10家被投资企业进入IPO。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新湖中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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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关联方提供巨额财务资助等多项信披违规,新湖中宝再吃罚单

多名高管被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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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存在多项违规行为收浙江省证监局警示函后,新湖中宝(600208.SH)又收到了上交所的处罚决定。

3月23日,上交所对新湖中宝及相关责任人作出通报批评。

纪律处分决定书显示,2018年9月至2019年3月,2019年12月至2020年2月,2021年11月至12月,新湖中宝分别向关联方新湖控股提供财务资助,分别达到23.70亿元、5.70亿元和2.10亿元,但公司未履行决议程序及临时公告的信息披露义务。

资料显示,新湖控股系新湖中宝控股股东新湖集团控股、上市公司参股48%。

关联方的财务资助还不仅于此。2022年1月26日至2022年8月9日期间,新湖中宝向合营企业南通启新提供5笔合计1.83亿元的财务资助,占公司上年经审计净资产的0.46%。

据查明,2021年末、2022 年6月末,南通启新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99.4%、99.6%,均超过70%。根据相关规定,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应当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及时披露。但公司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2年9月2日才经董事会决议并对外披露,并于2022年9月16日经股东大会补充审议通过。

此外,公司还有投资信托产品未能及时审议和披露,关联交易不公开等问题。

其中,2020年2月至2021年1月,公司长安信托·长安盈海外精选16号单一资金信托产品实际投资金额达到39.87亿元,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1.58%。

投资金额达到董事会审议及临时公告的信息披露标准,但公司未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也未披露该事项。直至浙江证监局出示《警示函》认定后,公司才于2023年1月6日在对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中予以披露。

2020年5月18日和2020年5月3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新湖智脑、智新科技分别以1.5亿和1.377亿元,受让公司控股股东新湖集团全资子公司新湖创投持有的杭州易百德微电子有限公司30%股权、上海蕙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34%股权。

两项关联交易累计金额2.877亿元,达到披露标准均未披露。

上交所认为公司时任董事长林俊波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和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时任总裁赵伟卿作为公司经营管理负责人,时任财务总监潘孝娜作为公司财务管理主要负责人员,时任董事会秘书虞迪锋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相关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上述负责人被交易所处以通报批评。

对于上述纪律处分,上交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去年11月,浙江证监局在对新湖中宝进行现场检查中发现,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2018年至2021年公司向公司参股的、控股股东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新湖控股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公司仅就部分财务资助金额履行决议程序及披露义务。二是公司投资长安信托·长安盈海外精选16号单一资金信托产品未经董事会审议,也未披露该事项。三是公司未披露收购杭州易百德微电子有限公司30%股权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情况。四是公司部分贸易业务收入确认不准确。五是公司部分债券发行存在非市场化发行行为。

据悉,上述行为违反多项规定;公司董事长林俊波、总裁赵伟卿、董事会秘书虞迪锋、财务总监潘孝娜对上述违规行为应承担主要责任。根据相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新湖中宝、林俊波、赵伟卿、虞迪锋、潘孝娜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界面新闻记者注意到,作为一家房地产企业,新湖中宝更为出名的却是其“酷爱”投资,一方面,公司在金融领域布局甚广,直接间接投资参股的金融机构包括盛京银行、中信银行、温州银行、阳光保险、新加坡亚太交易所等多家传统金融机构等。还持有同一实控人旗下的湘财证券、新湖期货部分股权。先后还参股了趣链科技、51信用卡、万得信息等多家金融科技及互联网金融服务公司。

另外,公司在科技领域也频频出手,参股的宏华数科(688789.SH)、龙芯中科(688047.SH)等已登陆科创板,2022年半年报显示,新湖中宝表示经历近几年的高科技布局,已陆续完成从投入期到成熟期的过渡。目前已有3家登陆科创板,1家登陆创业板,1家通过发审会,未来3年左右将有约10家被投资企业进入I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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