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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全力支持人才投身乡村振兴 发布并解读相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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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全力支持人才投身乡村振兴 发布并解读相关措施

3月23日,一场别开生面的新闻发布会在莱西市沽河街道山后人家田园综合体举行。青岛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将新闻发布会开到田间地头一线,发布解读相关人才政策,实地观摩调研青岛市支持人才投身乡村振兴的生动实践。

乡村要振兴,人才是关键。近日,中共青岛市委农业农村委员会出台了《关于支持人才投身乡村振兴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对青岛市乡村人才政策进一步优化整合、提质升级。

3月23日,一场别开生面的新闻发布会在莱西市沽河街道山后人家田园综合体举行。青岛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将新闻发布会开到田间地头一线,发布解读相关人才政策,实地观摩调研青岛市支持人才投身乡村振兴的生动实践。青岛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郝曙光发布《措施》,青岛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处长许峰、青岛市财政局行政政法处处长侯传华、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处三级调研员曲荣研、青岛市农业农村局人事处负责人刘栋答记者问。10余名乡村人才代表、各区市农业农村部门负责乡村人才工作的同志到现场参加发布会。

图片来源:界面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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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青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乡村人才振兴工作,坚持把乡村人力资源开发放在首要位置,以创建国家吸引和集聚人才平台为契机,打造农业科技人才创新先行区。

目前,青岛市农业领域累计建成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20家、市级技术创新中心74个,重点农业科技领军企业研发人员达4700余人,高素质农民总量达19万人,其中具有职业农民职称的乡村人才达947人,开发培育了一批符合农业发展要求、具有引领带动作用的农村实用人才。

着力强化组织领导、人才服务、金融支持、创业用地、典型选树等五大保障措施

突出服务大局。

《措施》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省党代会、市党代会部署要求,聚焦加快建设农业强市,高质量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先行区的中心任务,加大政策创设力度和资金支持力度,不断提升青岛市打造“人才集聚高地”政策供给水平,全面优化青岛市“真心爱才、悉心育才、倾心引才、精心用才”的乡村人才振兴环境。

突出目标引领。

目前,青岛市乡村人才总量已达41万人。在此基础上,《措施》提出了统筹实施产业带头人培育、首席专家结对帮扶、万名贤人回乡、乡村工匠培育、乡村好青年选培等重点任务,有计划、有步骤实现到2025年全市培育乡村产业带头人、公共服务专业人才、能人乡贤、能工巧匠、乡村好青年各1万人的工作目标。

突出政策引导。

《措施》立足新时代新征程,明确乡村人才工作方向,完善33条乡村人才支持政策,优化了16条保障工作举措,引导各类人才下乡创新创业,支持各类人才投身乡村振兴,积极把乡村人才资源转化为乡村发展资源。

突出典型引路。

《措施》系统部署了“青岛拔尖人才”“青岛市优秀乡镇农业技术人才”“最美基层农技员”“农业科技领军人才”“大学生创业之星”“村村都有好青年”“乡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十佳农民”等各种培优评先活动,发挥典型引路和标杆示范作用,引导更多人才投身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

突出载体支撑。

《措施》安排了“寻找乡村振兴合伙人”行动、万名大学生招引计划、“青禾”人才培养计划、“思勰”农业高端人才体系建设计划、乡村振兴英才培育计划、乡村振兴“雏鹰”培育计划、“集贤”工程计划、“一村一创客”行动等一系列活动,优化提升一批育才、引才、聚才、用才的服务载体,奋力打造乡村人才高质量发展新高地。

强化政策措施,引导人才下乡、能人返乡、资本兴乡

坚持一以贯之。

《措施》明确规定:各级各部门把“乡村人力资本开发放在重要位置,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完善人才工作体系,完善积极、开放、有效的人才政策,健全乡村人才振兴长效机制,强化督查考核”,作为落实上级部署要求的重要保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争创国家吸引和集聚人才平台,全力当好全省“2+N”人才集聚雁阵格局的“领头雁”。

坚持引育并举。

《措施》明确规定:通过定向培养、“青鸟计划”等专场招聘、“返家乡”等实训实习、基层锻炼等形式,推动大学生到青岛市从事农业农村工作;纳入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的D类以上现代农业领域人才,可通过直接面试方式招聘进入事业单位;推进种养加能手技能培训,实施农民技能提升行动,每年完成农民技能培训1000人以上;获评“乡村振兴英才”的人才,定向培养1-2名基层农业农村人才;各区市每年选择2-3名有潜力的乡村振兴人才,列入乡村振兴英才观察目录,观察期2年,经考核合格的,可直接列入乡村振兴英才评选目录。

坚持分类施策。

《措施》明确规定:分领域培养一批理论深厚、经验丰富、技术精湛的农业杰出人才,纳入体系的高层次人才,按照对应的人才类别享受对应的财政补助、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等政策;设立“乡村振兴青年创业基地”“农业人才创业基地”,采取“政府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的方式,试点打造一批创业基地,配套建设农业实践基地、办公设施;对创办个体工商户等创业实体的,给予创业补贴6000元;对创办小微企业的,给予补贴12000元,以及每个岗位2000元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并享受农业和小微企业税收减免政策。

坚持市场配置。

《措施》明确规定:对返乡下乡创新创业发展特色产业、精品民宿等新产业新业态的个人和小微企业,按规定享受不超过60万元、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管理期内的齐鲁乡村之星、现代农业类行业拔尖人才可申请无抵押、无担保“人才贷”信用贷款,符合条件的乡村好青年可申请“乡村好青年贷”,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各区(市)乡村之星、已出管理期的省市人才工程获得者,申请贷款从事农业创新创业活动时,可根据申请人实际情况适当上浮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对优质乡村创新创业项目,将农业担保费率降至0.8%以下。

坚持产才结合。

《措施》明确规定:开展“裕农杯”乡村振兴创新创业大赛,建立健全以赛选才、以赛育才机制,评选青年、大学生乡村创业之星、乡村创业(致富)带头人等“农业创客达人”和优秀乡村创新项目,对获得称号的人才和落地并实施转化的优秀农创项目给予支持,在人才赋能、人才推荐上予以倾斜;到2025年农业农村创业基地达到5处,每个行政村有创客1名以上,农业创新创业人才保持在3万人以上。

 

来源: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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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全力支持人才投身乡村振兴 发布并解读相关措施

3月23日,一场别开生面的新闻发布会在莱西市沽河街道山后人家田园综合体举行。青岛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将新闻发布会开到田间地头一线,发布解读相关人才政策,实地观摩调研青岛市支持人才投身乡村振兴的生动实践。

乡村要振兴,人才是关键。近日,中共青岛市委农业农村委员会出台了《关于支持人才投身乡村振兴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对青岛市乡村人才政策进一步优化整合、提质升级。

3月23日,一场别开生面的新闻发布会在莱西市沽河街道山后人家田园综合体举行。青岛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将新闻发布会开到田间地头一线,发布解读相关人才政策,实地观摩调研青岛市支持人才投身乡村振兴的生动实践。青岛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郝曙光发布《措施》,青岛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处长许峰、青岛市财政局行政政法处处长侯传华、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处三级调研员曲荣研、青岛市农业农村局人事处负责人刘栋答记者问。10余名乡村人才代表、各区市农业农村部门负责乡村人才工作的同志到现场参加发布会。

图片来源:界面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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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青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乡村人才振兴工作,坚持把乡村人力资源开发放在首要位置,以创建国家吸引和集聚人才平台为契机,打造农业科技人才创新先行区。

目前,青岛市农业领域累计建成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20家、市级技术创新中心74个,重点农业科技领军企业研发人员达4700余人,高素质农民总量达19万人,其中具有职业农民职称的乡村人才达947人,开发培育了一批符合农业发展要求、具有引领带动作用的农村实用人才。

着力强化组织领导、人才服务、金融支持、创业用地、典型选树等五大保障措施

突出服务大局。

《措施》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省党代会、市党代会部署要求,聚焦加快建设农业强市,高质量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先行区的中心任务,加大政策创设力度和资金支持力度,不断提升青岛市打造“人才集聚高地”政策供给水平,全面优化青岛市“真心爱才、悉心育才、倾心引才、精心用才”的乡村人才振兴环境。

突出目标引领。

目前,青岛市乡村人才总量已达41万人。在此基础上,《措施》提出了统筹实施产业带头人培育、首席专家结对帮扶、万名贤人回乡、乡村工匠培育、乡村好青年选培等重点任务,有计划、有步骤实现到2025年全市培育乡村产业带头人、公共服务专业人才、能人乡贤、能工巧匠、乡村好青年各1万人的工作目标。

突出政策引导。

《措施》立足新时代新征程,明确乡村人才工作方向,完善33条乡村人才支持政策,优化了16条保障工作举措,引导各类人才下乡创新创业,支持各类人才投身乡村振兴,积极把乡村人才资源转化为乡村发展资源。

突出典型引路。

《措施》系统部署了“青岛拔尖人才”“青岛市优秀乡镇农业技术人才”“最美基层农技员”“农业科技领军人才”“大学生创业之星”“村村都有好青年”“乡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十佳农民”等各种培优评先活动,发挥典型引路和标杆示范作用,引导更多人才投身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

突出载体支撑。

《措施》安排了“寻找乡村振兴合伙人”行动、万名大学生招引计划、“青禾”人才培养计划、“思勰”农业高端人才体系建设计划、乡村振兴英才培育计划、乡村振兴“雏鹰”培育计划、“集贤”工程计划、“一村一创客”行动等一系列活动,优化提升一批育才、引才、聚才、用才的服务载体,奋力打造乡村人才高质量发展新高地。

强化政策措施,引导人才下乡、能人返乡、资本兴乡

坚持一以贯之。

《措施》明确规定:各级各部门把“乡村人力资本开发放在重要位置,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完善人才工作体系,完善积极、开放、有效的人才政策,健全乡村人才振兴长效机制,强化督查考核”,作为落实上级部署要求的重要保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争创国家吸引和集聚人才平台,全力当好全省“2+N”人才集聚雁阵格局的“领头雁”。

坚持引育并举。

《措施》明确规定:通过定向培养、“青鸟计划”等专场招聘、“返家乡”等实训实习、基层锻炼等形式,推动大学生到青岛市从事农业农村工作;纳入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的D类以上现代农业领域人才,可通过直接面试方式招聘进入事业单位;推进种养加能手技能培训,实施农民技能提升行动,每年完成农民技能培训1000人以上;获评“乡村振兴英才”的人才,定向培养1-2名基层农业农村人才;各区市每年选择2-3名有潜力的乡村振兴人才,列入乡村振兴英才观察目录,观察期2年,经考核合格的,可直接列入乡村振兴英才评选目录。

坚持分类施策。

《措施》明确规定:分领域培养一批理论深厚、经验丰富、技术精湛的农业杰出人才,纳入体系的高层次人才,按照对应的人才类别享受对应的财政补助、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等政策;设立“乡村振兴青年创业基地”“农业人才创业基地”,采取“政府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的方式,试点打造一批创业基地,配套建设农业实践基地、办公设施;对创办个体工商户等创业实体的,给予创业补贴6000元;对创办小微企业的,给予补贴12000元,以及每个岗位2000元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并享受农业和小微企业税收减免政策。

坚持市场配置。

《措施》明确规定:对返乡下乡创新创业发展特色产业、精品民宿等新产业新业态的个人和小微企业,按规定享受不超过60万元、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管理期内的齐鲁乡村之星、现代农业类行业拔尖人才可申请无抵押、无担保“人才贷”信用贷款,符合条件的乡村好青年可申请“乡村好青年贷”,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各区(市)乡村之星、已出管理期的省市人才工程获得者,申请贷款从事农业创新创业活动时,可根据申请人实际情况适当上浮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对优质乡村创新创业项目,将农业担保费率降至0.8%以下。

坚持产才结合。

《措施》明确规定:开展“裕农杯”乡村振兴创新创业大赛,建立健全以赛选才、以赛育才机制,评选青年、大学生乡村创业之星、乡村创业(致富)带头人等“农业创客达人”和优秀乡村创新项目,对获得称号的人才和落地并实施转化的优秀农创项目给予支持,在人才赋能、人才推荐上予以倾斜;到2025年农业农村创业基地达到5处,每个行政村有创客1名以上,农业创新创业人才保持在3万人以上。

 

来源: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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