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望时代:第二大股东一致行动人广厦建设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拟被动减持不超280万股公司股份

东望时代3月24日公告,因公司第二大股东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厦控股”)之一致行动人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厦建设”)与浙江浙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北资产”)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已依法强制平仓广厦建设质押给浙北资产的公司股份799.9989万股。因上述案件尚有约1266万款项未执行到位,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将依法继续处置广厦建设持有的公司股份280万股。截至3月20日,广厦建设持有公司股份3316.120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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