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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总局:预计今年可为经营主体减轻税费负担超1.8万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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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总局:预计今年可为经营主体减轻税费负担超1.8万亿元

未来税收优惠的重点领域包括制造业和科技创新。

2023年3月31日,青年企业家代表在江西税务12366宜春远程座席,参观了解便民办税服务新举措。图片来源:人民视觉

记者 樊旭

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王道树周四在“权威部门话开局”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透露,预计今年全年新增减税降费1.2万亿元,加上继续实施的留抵退税政策,预计全年可为经营主体减轻税费负担超1.8万亿元。

年初以来,财税等部门先后两批发布了延续和优化实施的税费优惠政策,包括将符合条件行业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的政策,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将减半征收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减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延续实施至2027年底;将减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所得税政策、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续实施至2024年底;今年底前继续对煤炭进口实施零税率等。

2018年以来,我国减税降费政策实施力度进一步加大,2022年,我国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超过4.2万亿元。进入2023年,国务院针对减税降费、退税缓税政策提出“该延续的延续,该优化的优化”。

国税总局周四提到,未来税收优惠的重点领域包括制造业和科技创新。

制造业方面,国家税务总局总审计师蔡自力表示,税收优惠政策的目的是支持高端化、助力智能化、引导绿色化。比如,通过落实并完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制造业重点行业新购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支持政策,推动制造业向高端化升级;通过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技术转让税收优惠等政策,推动制造业加快数字化转型,实现数字技术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不断提升智能化水平;通过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等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资源综合利用等税费支持政策,鼓励制造企业降碳减污增绿,进一步推动我国制造业绿色化、低碳化高质量发展。

科技创新方面,国家税务总局总会计师罗天舒表示,将继续在四个方面做好工作:一是既支持基础研究,又支持应用创新。落实落细企业投入基础研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更多的创新成果,也鼓励创新成果更好转化。

二是既支持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又支持改造提升传统产业。进一步落实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等新兴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认真落实好刚刚明确的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统一提高至100%这一制度性安排,推动传统产业加快转型升级。

三是既支持初创期企业轻装上阵,又支持成熟期企业发挥好科技攻关主力军的作用。落实好鼓励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业平台及创业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帮助初创企业更好成长。进一步实施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支持成熟期的创新企业不断做大做强。

四是既支持创新要素中“物”的积累,又支持创新要素中“人”的集聚。一方面,要通过实施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政策,支持企业设备的升级换代;另一方面,对企业科技人员取得的股权奖励以及高校院所研究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的奖励给予个人所得税优惠,提高各个方面科研骨干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软实力”更好转化为“硬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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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总局:预计今年可为经营主体减轻税费负担超1.8万亿元

未来税收优惠的重点领域包括制造业和科技创新。

2023年3月31日,青年企业家代表在江西税务12366宜春远程座席,参观了解便民办税服务新举措。图片来源:人民视觉

记者 樊旭

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王道树周四在“权威部门话开局”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透露,预计今年全年新增减税降费1.2万亿元,加上继续实施的留抵退税政策,预计全年可为经营主体减轻税费负担超1.8万亿元。

年初以来,财税等部门先后两批发布了延续和优化实施的税费优惠政策,包括将符合条件行业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的政策,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将减半征收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减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延续实施至2027年底;将减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所得税政策、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续实施至2024年底;今年底前继续对煤炭进口实施零税率等。

2018年以来,我国减税降费政策实施力度进一步加大,2022年,我国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超过4.2万亿元。进入2023年,国务院针对减税降费、退税缓税政策提出“该延续的延续,该优化的优化”。

国税总局周四提到,未来税收优惠的重点领域包括制造业和科技创新。

制造业方面,国家税务总局总审计师蔡自力表示,税收优惠政策的目的是支持高端化、助力智能化、引导绿色化。比如,通过落实并完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制造业重点行业新购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支持政策,推动制造业向高端化升级;通过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技术转让税收优惠等政策,推动制造业加快数字化转型,实现数字技术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不断提升智能化水平;通过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等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资源综合利用等税费支持政策,鼓励制造企业降碳减污增绿,进一步推动我国制造业绿色化、低碳化高质量发展。

科技创新方面,国家税务总局总会计师罗天舒表示,将继续在四个方面做好工作:一是既支持基础研究,又支持应用创新。落实落细企业投入基础研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更多的创新成果,也鼓励创新成果更好转化。

二是既支持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又支持改造提升传统产业。进一步落实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等新兴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认真落实好刚刚明确的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统一提高至100%这一制度性安排,推动传统产业加快转型升级。

三是既支持初创期企业轻装上阵,又支持成熟期企业发挥好科技攻关主力军的作用。落实好鼓励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业平台及创业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帮助初创企业更好成长。进一步实施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支持成熟期的创新企业不断做大做强。

四是既支持创新要素中“物”的积累,又支持创新要素中“人”的集聚。一方面,要通过实施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政策,支持企业设备的升级换代;另一方面,对企业科技人员取得的股权奖励以及高校院所研究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的奖励给予个人所得税优惠,提高各个方面科研骨干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软实力”更好转化为“硬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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