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官网,省教育厅近日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青岛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山东科技大学、青岛科技大学、山东财经大学、浙江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等11所高校开展本科综合评价招生试点,综合评价招生报名工作5月10日前完成。
招生专业由各试点高校综合考虑专业优势、师资力量、发展目标等因素自主确定。招生计划由试点高校在高校主管部门核准的综合评价试点招生规模内自主确定。未完成的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可转入当年学校统招计划招生。
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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