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阳光收问询函,要求说明溢价571.77%购买控股股东土地,是否利用关联交易输送利益

江苏阳光4月27日收上交所问询函,4月27日,公司提交了关于购买土地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购买控股股东阳光集团拥有的坐落于新桥镇何巷村、新桥村的土地,交易金额为1.7亿元。

公司公告称,本次交易的土地账面价值为2537.19万元,以市场法评估,评估价值为1.7亿元。交易价格与账面值相比溢价571.77%。目前公司以租赁方式向控股股东承租,用于生产经营厂房,年租金为231.65万元。公司年报显示,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1.84亿元,同比下降78.22%。

公司被要求补充说明购买控股股东该块土地的具体原因,并结合公司货币资金、前期土地租赁使用情况及租金支付情况等,说明本次关联交易的合理性和必要性。结合前述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利用关联交易向控股股东输送利益的情形,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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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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