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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发“特急”文件促票据交易平台落地 票交所12月8日正式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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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发“特急”文件促票据交易平台落地 票交所12月8日正式上线

随着票据风险案件的不断爆发,央行发文推动票据交易平台落地。从12月8日起,43家首批试点机构成为票交所会员,增量纸质票据将通过票交所客户端进行。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票据风险事件频发的背景下,央行快速推动票交所落地。

11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下发《关于做好票据交易平台接入准备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同时文件标注“特急”。通知中表示,为防范票据市场风险,提高票据交易效率,中国人民银行筹建票据交易平台拟于2016年12月8日组织交易系统试运行。

按照接入方式和实现的主要业务功能,票交所系统建设分为两期,票交所系统(一期)实现纸质商业汇票交易功能,会员以客户端模式接入;票交所系统(二期)实现纸质商业汇票和电子商业汇票交易功能,具备技术实力的会员可以系统直连模式接入。

按照“先易后难、先少后多、确保进度”的原则,从事票据承兑、贴现、交易、质押、保证业务的金融机构将分批加入票交所。

根据通知,12月8日,43家试点机构全部成为票交所会员,各银行类会员分别选择全行承兑业务机构中的10家机构作为系统参与者完成系统上线。2017年1月19日、2017年2月20日,各银行类会员分别选择全行承兑业务机构中的10%、20%作为系统参与者完成系统上线。

通知附件显示,第一批43家试点机构包括了35家商业银行、2家财务公司、3家证券公司以及3家基金管理公司。到2017年6月底前,43家试点机构完成全部系统参与者的推广上线。

除了43家第一批试点机构之外,其他市场参与者将从2017年2月27日参与推广上线,截至2017年7月底,所有会员完成其升级系统参与者的系统上线。

对于过渡期的业务安排,央行要求,已上线的系统参与者,其增量纸票业务通过票交所系统端办理。业务包括承兑,贴现前的质押、保证,贴现,贴现后的质押、保证、交易、提示付款等,票据事物的保管和移库,止付信息登记,付款确认,追索和追偿,结清等。

一位票据人士分析道,今年不断暴露的票据大案以及尚未引爆的票据风险,都暴露出票据在交易过程中的风险,也坚定了央行快速推动票交所的落地,规避票据交易环节中潜藏的风险,同时也用制度限制了市场中“票贩子”的风险。

根据央行先前发布的《关于规范和促进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发展的通知》(224号),从2017年1月1日期,单张300万以上金融的商业汇票由电票办理。从2018年1月1日期,单张100万以上的商业汇票全部由电票办理。可以看出,央行将纸票电子化的决心。

附录:43家试点机构

一、试点商业银行(共35家)

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浦发银行、上海银行,江苏银行、南京银行、徽商银行、苏州银行、浙商银行、杭州银行、渐江稠州银行、北京银行、汉口银行、广州银行、重庆银行,渤海银行、宁波银行、广东南粤银行、恒丰银行、九江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

二、试点财务公司(共2家)

美的集团财务公司、中国石化财务公司。

三、试点证券公司(共3家)

招商证券、海通证券、中信证券。

四、试点基金管理公司(共3家)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兴业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浦银安盛资产管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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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发“特急”文件促票据交易平台落地 票交所12月8日正式上线

随着票据风险案件的不断爆发,央行发文推动票据交易平台落地。从12月8日起,43家首批试点机构成为票交所会员,增量纸质票据将通过票交所客户端进行。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票据风险事件频发的背景下,央行快速推动票交所落地。

11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下发《关于做好票据交易平台接入准备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同时文件标注“特急”。通知中表示,为防范票据市场风险,提高票据交易效率,中国人民银行筹建票据交易平台拟于2016年12月8日组织交易系统试运行。

按照接入方式和实现的主要业务功能,票交所系统建设分为两期,票交所系统(一期)实现纸质商业汇票交易功能,会员以客户端模式接入;票交所系统(二期)实现纸质商业汇票和电子商业汇票交易功能,具备技术实力的会员可以系统直连模式接入。

按照“先易后难、先少后多、确保进度”的原则,从事票据承兑、贴现、交易、质押、保证业务的金融机构将分批加入票交所。

根据通知,12月8日,43家试点机构全部成为票交所会员,各银行类会员分别选择全行承兑业务机构中的10家机构作为系统参与者完成系统上线。2017年1月19日、2017年2月20日,各银行类会员分别选择全行承兑业务机构中的10%、20%作为系统参与者完成系统上线。

通知附件显示,第一批43家试点机构包括了35家商业银行、2家财务公司、3家证券公司以及3家基金管理公司。到2017年6月底前,43家试点机构完成全部系统参与者的推广上线。

除了43家第一批试点机构之外,其他市场参与者将从2017年2月27日参与推广上线,截至2017年7月底,所有会员完成其升级系统参与者的系统上线。

对于过渡期的业务安排,央行要求,已上线的系统参与者,其增量纸票业务通过票交所系统端办理。业务包括承兑,贴现前的质押、保证,贴现,贴现后的质押、保证、交易、提示付款等,票据事物的保管和移库,止付信息登记,付款确认,追索和追偿,结清等。

一位票据人士分析道,今年不断暴露的票据大案以及尚未引爆的票据风险,都暴露出票据在交易过程中的风险,也坚定了央行快速推动票交所的落地,规避票据交易环节中潜藏的风险,同时也用制度限制了市场中“票贩子”的风险。

根据央行先前发布的《关于规范和促进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发展的通知》(224号),从2017年1月1日期,单张300万以上金融的商业汇票由电票办理。从2018年1月1日期,单张100万以上的商业汇票全部由电票办理。可以看出,央行将纸票电子化的决心。

附录:43家试点机构

一、试点商业银行(共35家)

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浦发银行、上海银行,江苏银行、南京银行、徽商银行、苏州银行、浙商银行、杭州银行、渐江稠州银行、北京银行、汉口银行、广州银行、重庆银行,渤海银行、宁波银行、广东南粤银行、恒丰银行、九江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

二、试点财务公司(共2家)

美的集团财务公司、中国石化财务公司。

三、试点证券公司(共3家)

招商证券、海通证券、中信证券。

四、试点基金管理公司(共3家)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兴业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浦银安盛资产管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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