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榕泰收年报问询函,被要求补充披露针对2021年保留意见所涉事项在本期消除的具体判断过程

*ST榕泰5月12日收上交所年报问询函,公司2021年年报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其中涉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揭阳地区应收账款真实性等事项。公司董事会出具专项说明,认为2021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影响已经消除:一是2022年期初存在的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3.28亿元已清偿完毕,且本期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形。二是通过实地走访、挂牌转让应收账款等方式,揭阳地区应收账款真实性问题在本期已消除。

会计师被要求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 号》相关要求,补充披露针对2021年度保留意见所涉事项在本期消除的具体判断过程,并评价相关事项对2022年期初和当期审计意见的影响;结合获取执行的审计程序和获得的审计证据、函证及回函情况等,补充披露公司揭阳地区应收账款真实性在本期已消除的依据及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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