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秦泉
在中国内地电影市场整体放缓已成既定事实的当下,《电影产业促进法》在这个时间节点的通过似乎有着别样意义。
11月7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146票赞成、1票反对、8票弃权,表决通过《电影产业促进法》。从上个世纪80年代的筹划,经过2003年的正式起草,到2011年草案公开征集意见,然后到2016年11月7日的今天,这部“中国电影第一法”终于在立法层面获得通过,并将于明年的3月1日正式实施。
在内地电影已在自由市场狂奔突袭多年之后,这部行业性条文终于落实了。《三声》第一时间整理出《电影产业促进法》需要关注的要点:该法对电影业设置了哪些重要保障和规则,对电影产业各方面的发展究竟有着怎样的影响,以及作为一部产业法,体现出哪些立法者看重的“精神”。
《电影产业促进法》都要管什么?
在今日举行的“产业法”答记者会上,谈及《电影产业促进法》的立法必要性,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政策法制司负责人这样说到,“促进电影产业的发展,通过立法一是转变政府管理方式,坚持放管并举,该放的放开,该管的管住;二是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激励作用,加大对电影产业扶持力度;三是既促进产业发展,又继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这段带有纲领性意味的话,基本上概括出《电影产业促进法》的重点所在。也委婉地指出“审查监管”以及“国家鼓励的创作态度”等电影从业者最为关心的几个问题。
对于“拍摄题材尺度”这个始终萦绕在电影人头顶的问题,草案中并没有任何宽松的条款,呼声甚高的变“审查制”为“分级制”同样留给了未来。
在谈到“促进法”对推动文艺创新方面作了哪些规定时,该负责人回答到,“电影产业促进法通过明确规定尊重、保障电影创作自由。但又明确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准。”
在回答“促进法”激发电影市场活力方面规定了哪些主要制度时,该负责人的答案是“坚持放管结合,加强后续监管。在简政放权的同时,《电影产业促进法》也注重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力度,以规范市场秩序,引导形成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电影市场环境。”
也就是说,未来的电影除了接受映前的审查,还可能面对映后监管。这对于电影创作者来说,无疑又添加了一层压力。
《电影产业促进法》对电影制作、观影人群、放映院线、部门监管等颇具“时事性”的问题都做了明确规定。简单归纳,有几点值得注意:降低电影拍摄准入门槛,提高审批效率,对经济困难的拍摄对象进行扶持;加强内容管理审核,树立价值导向,特别对未成年人加强管理;打击虚假票房,调整处罚标准,减少行政干预。
此外,《电影产业促进法》中“如何对从业人员进行引导和规范”的相关内容,可以说是对于前两年演艺人员吸毒、嫖娼等不当行为的“整顿”回应,“对演员、导演等电影从业人员直接提出了倡导性要求,设定了法律和道德的底线,提倡电影从业者做好德艺双馨的表率”。
但所谓引导只限于提倡,并没有细则性的规范。“艺人事件”对电影投资人造成的经济影响仍然难以估量,因为可以想见的是管理部门仍然拥有比较大的自由裁量权。
“中国特色”的电影文化管理形式
当今年《釜山行》、《哭声》以及《小姐》以迅猛之势刷爆内地观众朋友圈之时,一个早已有之的结论更加固定,那就是“韩国电影的类型化和商业程度已经达到了一个相当高的程度”。
这是目前内地电影还无法达到的。一个更有趣的时间点在于,目前执行的《中美双方就解决WTO电影相关问题的谅解备忘录》将于今年底结束,明年(2017年)将重新谈判和签订,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会是好莱坞引进片的数量将会再度上升。
而在“对抗好莱坞”中已取得阶段性胜利的韩国电影,其国内电影飞速发展除了本土电影人的努力外,《电影振兴法》也起了相当高的积极作用。1999年,韩国本土《电影振兴法》进行第二次修订,制定了电影产业四大改革方向:一、规定废除电影审查制转为分级制;二、以市场为主导成立专门的民间电影管理协会——“韩国电影振兴委员会”;三、严格执行国产电影的银幕配额制;四、在资金上,允许和鼓励风险投资进入。
当然《电影振兴法》难以直接套用在中国市场上。从开放和自由度来说,这是内地电影产业法需要向韩国“取经”的地方,如何摆脱“管理”思维而进入“促进”思维,这需要相当大的勇气。例如,目前的《电影产业促进法》中审查制不仅没有被分级制代替,还有了“加强内容管理,树立导向”等相关暗示。
实际上,《电影产业促进法》最重要的任务不是抵御“外敌”,而是促进本国电影工业的自我发展,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佳作需求与落后的电影生产”的问题。特别是国产电影在今年不断陷入口碑、票房溃败的情形下。如何不让观众对国产电影丧失信心,留住观影习惯,将电影市场蛋糕做大,或许才是电影产业目前更加迫在眉睫的需求。仅从这一点上看,《电影产业促进法》作用依然有限。
但又换句话说,虽然“分级制”、“审查制”“引进市场全面放开”等最受市场关心的问题并没有得到期待许久的答案,但起码在将来“有法可依”的时代,“偷票房”、“封杀”、“地方行政扰乱市场”等问题将成为过去。
再退一步来讲,摸着电影法过河,哪些咯脚未来可以再讨论再修改。
附:广电总局答记者问全文。
在今日通过的《电影产业促进法》答记者问上,我们挑选了最有代表性的五个回复,来看看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在解释“电影法”时都讲了些什么。
问:《电影产业促进法》在繁荣文艺创作、推动文艺创新方面作了哪些规定?
答:一是明确电影活动的指导思想和创作原则。电影产业促进法规定,从事电影活动,应当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社会效益优先,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尊重和保障电影创作自由倡导电影创作人员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
二是就电影作品本身,电影产业促进法明确鼓励创作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的优秀电影,扶持传播中华优秀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重大题材电影,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电影,展现艺术创新成果、促进艺术进步的电影以及推动科学教育事业发展和科学技术普及的电影,并对优秀电影给予奖励。
三是电影产业促进法通过明确规定尊重、保障电影创作自由,保护电影知识产权,电影行业协会维护成员合法权益,为电影创作人员开展体验生活等活动提供便利和帮助等措施,积极营造激发创作热情的制度环境。
四是电影产业促进法通过鼓励电影科学技术创新、电影题材等创新与电影学术研讨和业务交流等措施,积极营造提高电影质量的制度环境。
问:《电影产业促进法》在推动简政放权,激发电影市场活力方面规定了哪些主要制度?
答: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是我国电影改革的重要措施,通过制定电影产业促进法,把很多已经推行的改革举措写入了《电影产业促进法》,比如:一是减少审批项目、降低准入门槛,《电影产业促进法》未新设行政审批项目,同时还取消了电影制片单位审批、《摄制电影片许可证(单片)》审批等行政审批项目、下放了电影片审查等多项行政审批项目。
二是简化审批程序、规范审查标准。《电影产业促进法》简化了行政审批程序,并进一步规范了电影审查标准的制定和公开程序。
三是坚持放管结合,加强后续监管。在简政放权的同时,《电影产业促进法》也注重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力度,以规范市场秩序,引导形成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电影市场环境。
问:《电影产业促进法》在维护文化安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的主要规定是什么?
答:一是明确电影的正面导向作用,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确定为电影产业促进法的立法宗旨。
二是明确国家重点扶持传播中华优秀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大题材电影创作摄制,同时禁止影片含有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危害国家安全、危害社会公德等内容,抑制、阻止不良、有害作品的制作、传播。
三是在鼓励开展平等、互利的国际合作与交流的同时,对从事过损害我国国家荣誉和利益、危害社会稳定、伤害民族感情等活动的境外组织和个人予以限制。
四是通过规定财政、税收、土地、金融等扶持措施,促进民族电影产业的发展;通过明确规定电影院放映国产电影的比例要求,更好地加强中国文化和中华文明的传播力度。
问:《电影产业促进法》如何对从业人员行为进行引导和规范?
答:一是明确要求电影行业组织依法制定行业自律规范、加强职业道德教育等,通过行业自律方式对从业人员进行引导和规范。
二是对演员、导演等电影从业人员直接提出了倡导性要求,设定了法律和道德的底线,将有利于电影从业人员树立社会形象,促进电影产业健康发展。其中,“德艺双馨”中的“德”,就是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德艺双馨”中的“艺”,就是艺术才华的高低,有行业共识,有群众口碑。电影产业促进法鼓励电影创作者既要具备良好的品德,也要体现不断精进的艺术才能。知名的电影从业者作为公众人物,更应该严格要求,做好表率。
三是对从业人员行为划定了合法开展活动的范围和界限,指导从业人员依法依规开展业务活动,并对违法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如罚款、吊销许可证、一定期限从业禁止等。
问:《电影产业促进法》对违法行为规定了哪些处罚措施?
答:一是根据具体违法行为的种类和程度的不同,电影产业促进法采取了停止违法活动,没收电影片、违法所得及从事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一定金额或违法所得倍数的罚款,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撤销有关批准或者证明文件、吊销营业执照,以及规定期限内禁止从事相关电影活动或担任从事电影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责任人。
二是明确规定了违法行为的从重处罚情形。
三是为了保障行政执法行为的顺利开展,《电影产业促进法》还规定了行政强制措施。
四是为了保证行政处罚与其他法律责任的衔接,《电影产业促进法》就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违反其他行政管理法规的行政责任及纪律责任承担问题作了指引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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