彤程新材:离婚后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公司实控人变更为Zhang Ning一人控制

彤程新材5月24日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由Zhang Ning、Liu Dong Sheng共同控制变更为Zhang Ning一人控制,公司控股股东不变,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保持不变,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实际控制人变更前,Zhang  Ning为公司董事长,其直接持有公司0.14%股权,通过彤程投资持有公司49.41%的股权,通过维珍控股持有公司15.11%的股权,合计持有公司64.66%股权。Liu Dong Sheng仅持有维珍控股0.1%的股权,不参与公司经营。Zhang Ning与Liu Dong Sheng基于夫妻关系曾签署《一致行动协议》,被认定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

近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Zhang Ning与Liu Dong Sheng的通知,获悉Zhang Ning与Liu Dong Sheng签订了《协议书》,并经法院调解后离婚。 根据《协议书》的约定,双方通过直接、间接等方式持有的公司全部股权及收益均归Zhang Ning所有,Liu Dong Sheng无条件配合 Zhang Ning办理交付(与该股权有关的全部信息、证照、印鉴、账号、密码、资料等)、变更过户,因变更过户产生的全部税、费由Zhang  Ning承担,在办理变更过户前Liu  Dong  Sheng应尽全力维持公司持股主体的正常运转。随后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之解除协议》,双方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即Zhang Ning直接持有公司0.14%股权,通过彤程投资持有公司49.41%的股权,通过维珍控股持有公司15.11%的股权,仍然合计持有公司64.66%股权,Zhang Ning依然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彤程投资仍为公司控股股东。Liu Dong Sheng不再持有公司股权,不再是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不再被认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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