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洁股份收关注函,要求说明公司未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议案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梦洁股份5月29日收深交所关注函,2023年5月27日,公司披露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显示,由于弃权票超过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0%,《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等6项议案未获公司2023年5月26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由于反对票超过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0%,《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也未获通过。

此外,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部分董事对定期报告有异议的说明公告》显示,董事陈洁对2022年年度报告有关议案投弃权票,无法保证2022年年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公司2022年度报告持有保留意见。

要求说明对本次股东大会相关议案投弃权票的主要股东情况,同时在公司函询相关股东的基础上,逐项说明相关股东对议案投出弃权票的具体原因。

要求说明公司未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议案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在此基础上说明相关议案内容是否存在需补充、更正之处,如是,及时进行补充、更正。

要求说明公司董事会对上述未通过议案的后续安排及具体解决措施。结合相关问题,说明公司是否存在股权之争,相关事项是否将导致公司股东大会无法形成有效决议,并说明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公司的应对措施。

要求说明是否有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上提出质询,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充分答复。

要求针对公司董事陈洁对2022年年度报告有关议案投弃权票并提出的异议,说明是否存在年度董事会召开程序不符合规定、未按照要求通知其参加专业委员会等异议事项,在此基础上核查说明公司“三会”机制能否正常运行,是否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是否会导致公司信息披露或规范运作方面存在重大缺陷;如是,说明详情及公司已采取或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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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洁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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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梦洁股份(002397.SZ)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及实控人刘必安等人合计被罚款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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