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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信康:减持计划时间届满,京卫信康合伙企业未减持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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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信康:减持计划时间届满,京卫信康合伙企业未减持公司股份

2023年5月31日,公司收到京卫信康合伙企业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结果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京卫信康合伙企业未减持公司股份。

卫信康,减持

2023年5月31日,卫信康(603676.SH)发布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天津京卫信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京卫信康合伙企业”)持有公司股份33,734,44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7.75%(总股本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登记数量为准)。

公司于2022年11月10日、2023年3月1日分别披露了《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时间过半暨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2023年5月31日,公司收到京卫信康合伙企业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结果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京卫信康合伙企业未减持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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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信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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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信康:减持计划时间届满,京卫信康合伙企业未减持公司股份

2023年5月31日,公司收到京卫信康合伙企业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结果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京卫信康合伙企业未减持公司股份。

卫信康,减持

2023年5月31日,卫信康(603676.SH)发布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天津京卫信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京卫信康合伙企业”)持有公司股份33,734,44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7.75%(总股本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登记数量为准)。

公司于2022年11月10日、2023年3月1日分别披露了《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时间过半暨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2023年5月31日,公司收到京卫信康合伙企业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结果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京卫信康合伙企业未减持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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