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京蓝: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

*ST京蓝5月31日公告,公司当日收到哈尔滨中院作出的决定书,哈尔滨中院决定对公司预重整,并指定黑龙江华谦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临时管理人。不代表哈尔滨中院最终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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