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打朴槿惠的闺蜜门这事闹出来之后,韩国人从此多了一项周末集体活动,那就是举行集会抗议抗议自家政府。上周六的聚集人数达到上百万之多,还抬着一口棺材,你说这大冷天的这么多人呆在一起多不容易,看来是铁了心要让朴槿惠阿姨下台才肯罢休。假如一直这样的耗下去的话,说不定关于朴槿惠的弹劾议案真会出现。所以为了应对这种可能性,为了出现这种情况时方便大家搞清楚这里面的规矩,我们今天未雨绸缪地先聊一下韩国总统的弹劾流程,看看究竟该如何合理合法地让朴槿惠失去工作。
(韩国百万人的集会抗议)
总统是一个国家的元首,同时也是这个国家的行政首脑,是有非常大权力的,比如可以任命政府官员,可以统帅全国的军队,可以和其它国家缔结友好关系,可以批准一些条约的生效,还可以任命和派遣外交官员,以及向国会提出议案等等,作为韩国总统的朴槿惠当然也有这些权力。由于位高权重,总统必然会受到更多的监督,假如犯了大错也必须要有办法惩罚她甚至解除她的职务。当然一国元首的辞退肯定不像普通公务员一样说免职就能免职,总统的免职过程要复杂得多,这个免掉总统的流程就是弹劾。弹劾其实并不是给总统量身定制的,它适用于很多的政府高级官员。高级官员一般犯了错会被总统免职或自己辞职,所以针对他们的弹劾很少发生,但也不排除出了事自己呆办公室不走,总统也没权力或不想解除他职务的情况,这种时候反对者就可以咬牙切齿地说,你自己不愿意走是吧,那咱们按老规矩办事,这个老规矩就弹劾。
(标语上写着:朴槿惠下台)
在全世界很多国家,弹劾的发起人永远是国会的议员,韩国也不例外。也就是说只有韩国国会那300个人中的其中一个才可以发起对朴槿惠的弹劾,其他人比如站街上抗议的群众们是没这个权力的,他们忍着寒冷挨着饿甚至被警察拿水龙头喷,唯一的目的就是为了施加压力让某个政党的议员发起弹劾。大多数国家的国会都是两院制,比如美国是参议院和众议院,俄罗斯是联邦委员会和国家杜马,英国就是上议院和下议院,日本也是参议院和众议院,再多我们就不举例了。两院制的议会弹劾总统时,总是从下议院到上议院再到特别法院这样层层审批层层投票最后做出结果,有一个环节不通过这事就停了。但韩国的国会是一院制,没有上下院之分,所以当有议员提出要弹劾朴槿惠时,首先要搞一个非正式的半数通过才行,具体就是这个发起人凭本事从这300个议员里找出至少150个人签字支持,业内管这个叫简单半数通过。这个事情有时很难有时容易,当发起人所在的党派在议会占领半数以上席位时,那就比较容易了,召集党内同志签字就可以;但是如果没有占据多数席位,那这事就不那么好办了,除非被弹劾的人的确干了引起众怒的事情。发起弹劾一般都比较谨慎,因为这事一旦启动,后续的影响都非常大,结果也未知,一旦搞砸了丢人不说还树立了政敌,甚至给自己的政党带来麻烦,所以目前弹劾韩国总统的呼吁声很高,但韩国反对党和在野党都没有轻举妄动发起对朴槿惠的弹劾。
(标语内容还是朴槿惠下台)
当发起人筹集了一半以上的签名后,这个弹劾案就可以正式提交到国会了。这时候国会需要在24小时之内开会来进行表决得出结果,超过24小时没结果就自动失效,这说明有议员对此事不关心不愿意参加,得不到大部分人的支持,自然没必要往下走。这个表决需要至少三分之二的人通过,也就说,韩国国会的300个议员里需要有200个人举手同意弹劾朴槿惠,认为她应该被辞退回家,这个弹劾案才能继续往上走。目前朴槿惠所在的新国家党在国会占据着122个席位,而最大的反对党大民主党占据着123个席位,这就意味着这个弹劾案如果指望国会通过的话,不但所有在野党的议员要同意,而且朴槿惠自己党内同志也要至少有22个站出来反对她。一般这个环节是最难的,假如有至少22个新国家党成员投了赞成票,那就说明朴槿惠的所作所为实在不得人心,连自己党内同志也看不下去了;或者党内同志觉得因为总统这事本党支持率持续下跌,不得不牺牲朴槿惠来止跌。一般自己党内同志发起弹劾或同意弹劾自己人的情况极少发生,政客也是有行业底线的嘛。假如此弹劾案从国会通过,那么下一步这个案子就要提交到宪法法院进行最后的审理了。
(最拉风的莫过于这个棺材和送葬队伍)
需要插播一下的是,一旦这个弹劾案通过了国会的表决,那么从那一刻开始,朴槿惠就不能再做总统了,因为总统这时候就好比一个犯罪嫌疑人,需要把权力和工作暂时交接给总理,自己呢在家休长假不得外出,将来是继续做总统还是做老百姓,就看宪法法院的裁定结果了。
宪法法院是一个比较特殊的法院,很多资本主义国家都有这样一个法院,这个法院规格很高只办大案专案专办。办什么案呢,比如裁定对总统或政府高官的弹劾案,决定是不是要解散某个政党,审查国会要通过的法案是不是跟宪法有冲突,或者解决国家机关之间、地方政府之间的纠纷等等,总之宪法法院只管涉及到法律层面的大事,涉案人员要么是政府要么是朝中大员,普通吃瓜群众是享受不到的。宪法法院规模不大,法官只有9人,而且法官都是总统指派的,不过为了防止总统指派亲信,这9个人中有3个人由总统提名,有3个人必须由国会提名,还有3人必须由最高法院大法官提名。也就是说掌管立法、行政、司法的三个部门各指派3人,达到一种相互制约的平衡。在此我们再提出一个问题,各位同学认真思考一下,从这个宪法法院的工作性质来看,它相当于我们的什么机构呢?答案我们依旧在最后公布。
(棺材的顶部标语为朴槿惠下台)
当这个规模不大但权力很大的宪法法院接到对朴槿惠的弹劾议案时,他们可不是9个人凑一起投个票那么简单的事。我们普通人到法院起诉一个人,法院也是有严格的流程根据法律来处理,引经据典有理有据告诉被告人为什么要这么判。宪法法院审理总统的弹劾案当然就更严谨了,不然为何给总统弹劾案6个月的审理时间呢!这些法官和他们的工作人员要针对弹劾案中提到的总统的渎职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然后严格地跟宪法和相关的法律进行比较论证看是否真得违法,整个论证完毕后开庭审理公布最终结果,这个结果由9名法官投票产生,需要至少6名赞成,弹劾议案才能最终通过生效。
如果宪法法院通过了对朴槿惠的弹劾议案,那么停职在家的朴槿惠就彻底从总统变成了路人,那么这时候代理朝政的韩国总理也是不会变成总统的,国会要举行新的总统选举,在60天内重新选个总统出来;而与此不同的是,其它国家总统被弹劾后一般是副总统转正,干到任期结束,比如现在的巴西。假如宪法法院没有通过对朴槿惠的弹劾案,那么朴槿惠长假结束,恢复一切职务继续回青瓦台干总统,之前弹劾他的议员及其政党就多少有点尴尬了,这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不过介于朴槿惠的任期还剩下1年零1个月,假如即便发起了弹劾,如果宪法法院那边拖个半年的话,那么朴槿惠即使被弹劾下台,也相当于提前几个月结束任期而已,损失不算严重,就是结束的不体面而已!
(棺材的正面写着“青瓦台”)
韩国历史上唯一被弹劾过的总统叫卢武铉,他是一位出身草根比较励志的总统。他在自己任期的第2年因为选举资金腐败问题被反对党发起了弹劾,而深层次的原因也是因为韩国经济不好,他的各项政策效果不佳引起各方不满。弹劾案最终因为宪法法院没有通过而失败,所以他得以干到了2008年任期结束。但卸任后第二年又因为受贿问题被调查,他选择跳崖身亡结束了被继续调查,算是保全了个人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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