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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国家粮食局副局长徐鸣受贿5120万获刑15年,离职后仍收受1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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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国家粮食局副局长徐鸣受贿5120万获刑15年,离职后仍收受120万元

粮食购销领域反腐风暴中落马的“老虎”正陆续站上被告席。

图片来源:厦门市中院

粮食购销领域反腐风暴中落马的“老虎”正陆续站上被告席。据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2023年6月20日,福建省厦门市中院公开宣判了原国家粮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鸣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

厦门市中院对被告人徐鸣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一十万元;对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徐鸣受贿和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徐鸣受贿行为持续了26年。1995年至2021年,被告人徐鸣利用担任原国家经贸委对外经济贸易司外商投资处处长、对外经济协调司外资企业处处长、对外经济协调司副司长,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副司长、司长、综合司司长,重庆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常委、秘书长,原国家粮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揽、经营审批、案件处理和人事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120万余元,其中890万元截至案发尚未实际取得。

此外,2021年,徐鸣离职后,利用曾担任重庆市委常委、秘书长等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案件申诉提供帮助,收受钱款120万元。

厦门市中院认为,被告人徐鸣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利用影响力受贿数额巨大。鉴于徐鸣部分受贿系未遂,利用影响力受贿系自首,归案后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犯罪所得及其孳息已全部查扣到案,对其所犯受贿罪可予从轻处罚,对其所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可予减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徐鸣,男,汉族,1958年1月生,安徽凤阳人,1975年12月参加工作。徐鸣早年曾在国家计委、国家经委和商务部等任职,2008年4月,徐鸣离开部委,前往重庆任职,后升至重庆市两江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2013年3月,徐鸣离开重庆,任原国家粮食局副局长(保留副部长级待遇)。

2021年7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原国家粮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鸣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2年1月24日,徐鸣被开除党籍。徐鸣被指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热衷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私营企业主财物,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并接受宴请;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影响为其子经营活动谋取利益;道德败坏;为追逐个人名利多方算计,把公权力当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力寻租,利用职务便利和影响力为他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承揽、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自2021年8月开始,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据新京报梳理,近两年来,粮食系统已有黑龙江省粮食局原局长胡东胜、原山西省粮食局局长杨随亭等6名省级粮食局原局长被查。另有3名中管干部被查,分别是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张务锋,原国家粮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鸣,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徐宝义。

徐鸣是首个获刑的“老虎”。此前在4月6日,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徐宝义受贿、国有公司人员失职、内幕交易一案。徐宝义被控受贿共计折合人民币1380.3489万元。其还被指控严重不负责任,违规开展名为化肥购销、实为资金借贷的贸易性融资,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2015年,徐宝义非法获取证券交易内幕信息,在该信息尚未公开前,明示他人买卖该证券,情节特别严重。

2023年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张务锋涉嫌受贿一案已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张务锋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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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国家粮食局副局长徐鸣受贿5120万获刑15年,离职后仍收受120万元

粮食购销领域反腐风暴中落马的“老虎”正陆续站上被告席。

图片来源:厦门市中院

粮食购销领域反腐风暴中落马的“老虎”正陆续站上被告席。据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2023年6月20日,福建省厦门市中院公开宣判了原国家粮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鸣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

厦门市中院对被告人徐鸣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一十万元;对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徐鸣受贿和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徐鸣受贿行为持续了26年。1995年至2021年,被告人徐鸣利用担任原国家经贸委对外经济贸易司外商投资处处长、对外经济协调司外资企业处处长、对外经济协调司副司长,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副司长、司长、综合司司长,重庆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常委、秘书长,原国家粮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揽、经营审批、案件处理和人事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120万余元,其中890万元截至案发尚未实际取得。

此外,2021年,徐鸣离职后,利用曾担任重庆市委常委、秘书长等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案件申诉提供帮助,收受钱款120万元。

厦门市中院认为,被告人徐鸣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利用影响力受贿数额巨大。鉴于徐鸣部分受贿系未遂,利用影响力受贿系自首,归案后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犯罪所得及其孳息已全部查扣到案,对其所犯受贿罪可予从轻处罚,对其所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可予减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徐鸣,男,汉族,1958年1月生,安徽凤阳人,1975年12月参加工作。徐鸣早年曾在国家计委、国家经委和商务部等任职,2008年4月,徐鸣离开部委,前往重庆任职,后升至重庆市两江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2013年3月,徐鸣离开重庆,任原国家粮食局副局长(保留副部长级待遇)。

2021年7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原国家粮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鸣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2年1月24日,徐鸣被开除党籍。徐鸣被指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热衷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私营企业主财物,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并接受宴请;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影响为其子经营活动谋取利益;道德败坏;为追逐个人名利多方算计,把公权力当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力寻租,利用职务便利和影响力为他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承揽、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自2021年8月开始,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据新京报梳理,近两年来,粮食系统已有黑龙江省粮食局原局长胡东胜、原山西省粮食局局长杨随亭等6名省级粮食局原局长被查。另有3名中管干部被查,分别是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张务锋,原国家粮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鸣,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徐宝义。

徐鸣是首个获刑的“老虎”。此前在4月6日,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徐宝义受贿、国有公司人员失职、内幕交易一案。徐宝义被控受贿共计折合人民币1380.3489万元。其还被指控严重不负责任,违规开展名为化肥购销、实为资金借贷的贸易性融资,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2015年,徐宝义非法获取证券交易内幕信息,在该信息尚未公开前,明示他人买卖该证券,情节特别严重。

2023年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张务锋涉嫌受贿一案已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张务锋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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