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周南巡
据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近日发布的信息,重庆将开展2023年度(第二批)国家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推荐工作,依据《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暂行办法》进行,推荐对象为已被认定的重庆市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下称集群)。
各特色产业集群可按自愿原则和属地化原则进行申报,重庆市各区县经信委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作为申报主体,结合区域发展实际,确定具体产业集群领域,编制材料。每个区县原则上只报1个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

集群主导产业定位清晰,优势特色明显
《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指出,申报的中小企业产业集群为县级区划范围内,自第二批起,从已被认定为省级产业集群中确定。
集群企业要求,近三年没有发生较大涉及安全、质量和环境污染等事故,不涉及重大网络安全时间和数据安全事件,不存在偷税漏税、严重失信等重大问题行为。
主导产业定位明确,优势特色明显;具备产业链关键环节高水平配套能力,产业链供应链写作高效。
协同创新机制和创新平台建设较为完善,数字化转型效果明显;绿色化发展水平较高,多元化对外合作富有成效。
同时,集群治理和服务体系建设较为完备,有治理效能和服务效果。
值得注意的是,产业集群的认定有效期是三年。期间,集群需要报送年度工作情况,有效期过后,由工信部开展复核工作,集群不符合上述《暂行办法》规定的,将撤销认定,
六大培育重点推进集群建设
产业集群是推动区域经济增长的“加速器”。《暂行办法》指出,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集群的财政、金融、产业、创新、土地、人才等政策支持,落实好各类惠企政策。
要立足集群主导产业,在六个方面培育集群。
提升集群主导产业优势。畅通集群协作网络,促进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加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
激发集群创新活力。支持集群建设各类创新设施,开展主导产业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共性技术产学研协同创新等。
推进集群数字化升级。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集群数字化管理水平,提高数字化转型水平。
加快集群绿色低碳转型。优化集群能源消费结构,开展节能改造和绿色低碳技术改造,强化资源综合利用与污染防治。
深化集群开放合作。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深化人才、技术、资本、资源等合作,深度参与国际合作交流并建立风险防控机制。
提升集群治理和服务能力。加强集群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强化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保护,制定集群培育方案。
因地制宜,固链强链补链延链
实际上,自国家工信部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的指导意见》以来,各地因地制宜,形成了”一县一业“的发展局面。
2021年重庆经信委就发布了《关于加强中小企业聚集区建设规划的通知》,对中小企业聚集区的产业定位等作了明确规划。立足区位特点、产业基础和结构,重点培育1个特色鲜明的主导产业,发展配套加工为主的中小企业聚集区。
目前,重庆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释放平台已认定32个,鼓励工业园区龙头企业向中小企业开放资源,提供技术咨询、设备共享等服务,支持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开展”大手牵小手“供需对接活动。旨在服务中小企业,助力固链强链补链延链。
2022年,重庆璧山新能源汽车电驱系统产业、九龙坡区铝基新材料产业、涪陵区榨菜食品加工产业等5个集群上榜国家特色产业集群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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