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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面 | 人大学生信息被泄露 ,该追究哪些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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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面 | 人大学生信息被泄露 ,该追究哪些法律责任?

嫌疑人马某某涉嫌非法获取该校部分学生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行为,目前已被刑事拘留。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界面新闻记者 | 张旭

界面新闻编辑 | 翟瑞民

针对网传学生信息被非法获取的情况,2023年7月3日上午,北京海淀警方发布通报称,经查,嫌疑人马某某(男,25岁,该校毕业生)涉嫌非法获取该校部分学生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行为。目前,马某某已被海淀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此前有网友在微博上爆料称,中国人民大学一男生在读硕士研究生期间,利用专业技术盗取全校学生个人信息,包括照片、姓名、学号、籍贯、生日等,并搭建了给全校学生颜值打分的网站。

对于此次事件,江苏省维世德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晓霞告诉界面新闻,上述行为人显然是在个体不知情情况下,非法获取或盗窃个人信息,构成公民个人信息罪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四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

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李晓霞说。

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主要包括三种行为类型:违反国家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违反国家规定,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获利的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恩雄表示。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获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个人信息500条,或者其他信息5000条的,就构成该罪,如果是前面数字十倍以上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杨恩雄称,“如果是5万条以上的,就可以判刑3到7年了。”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方可追究刑事责任。李晓霞说,但何为“情节严重”,目前尚无明确的规定可循。

她谈到,从立法背景看,近年来,公民信息广为泄露,网络上出现了公开兜售各类公民个人信息的广告,社会上甚至出现了搜集、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专业户”,对公民个人隐私及人身、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因此,利用刑罚手段保护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实属必要。但刑罚手段有其特殊的适用范围,并非一切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的行为均应受到刑罚处罚。

杨恩雄认为,上述行为人不仅仅是侵犯个人信息这么简单,可能还涉及其他罪名。“如果使用了别人提供的程序、工具进入人大的内部系统获取这些信息,提供程序或者工具的人,有可能涉及‘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

“这是一起性质严重的事件,希望公安机关介入后能及时调查清楚,不仅涉及违法犯罪问题,还涉及学校内部的管理问题。现在还不知道有多少学生的信息被泄露,他们的信息被放到互联网上,将会对他们的安全产生潜在的威胁,希望在查清事实的同时,能切断被泄露的学生信息的传播链路。”杨恩雄表示。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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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马某某涉嫌非法获取该校部分学生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行为,目前已被刑事拘留。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界面新闻记者 | 张旭

界面新闻编辑 | 翟瑞民

针对网传学生信息被非法获取的情况,2023年7月3日上午,北京海淀警方发布通报称,经查,嫌疑人马某某(男,25岁,该校毕业生)涉嫌非法获取该校部分学生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行为。目前,马某某已被海淀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此前有网友在微博上爆料称,中国人民大学一男生在读硕士研究生期间,利用专业技术盗取全校学生个人信息,包括照片、姓名、学号、籍贯、生日等,并搭建了给全校学生颜值打分的网站。

对于此次事件,江苏省维世德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晓霞告诉界面新闻,上述行为人显然是在个体不知情情况下,非法获取或盗窃个人信息,构成公民个人信息罪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四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

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李晓霞说。

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主要包括三种行为类型:违反国家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违反国家规定,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获利的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恩雄表示。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获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个人信息500条,或者其他信息5000条的,就构成该罪,如果是前面数字十倍以上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杨恩雄称,“如果是5万条以上的,就可以判刑3到7年了。”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方可追究刑事责任。李晓霞说,但何为“情节严重”,目前尚无明确的规定可循。

她谈到,从立法背景看,近年来,公民信息广为泄露,网络上出现了公开兜售各类公民个人信息的广告,社会上甚至出现了搜集、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专业户”,对公民个人隐私及人身、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因此,利用刑罚手段保护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实属必要。但刑罚手段有其特殊的适用范围,并非一切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的行为均应受到刑罚处罚。

杨恩雄认为,上述行为人不仅仅是侵犯个人信息这么简单,可能还涉及其他罪名。“如果使用了别人提供的程序、工具进入人大的内部系统获取这些信息,提供程序或者工具的人,有可能涉及‘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

“这是一起性质严重的事件,希望公安机关介入后能及时调查清楚,不仅涉及违法犯罪问题,还涉及学校内部的管理问题。现在还不知道有多少学生的信息被泄露,他们的信息被放到互联网上,将会对他们的安全产生潜在的威胁,希望在查清事实的同时,能切断被泄露的学生信息的传播链路。”杨恩雄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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