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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八省份超3000人被问责 第二批近日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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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八省份超3000人被问责 第二批近日启动

截至11月23日,2016年第一批环境保护督察8个督察组已全部完成督察任务。据了解,第二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将在近日启动。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截至11月23日,2016年第一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8个督察组已全部完成督察任务。

根据中央安排,7月12日至16日,8支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进驻内蒙古、黑龙江、江苏、江西、河南、广西、云南、宁夏8省区市,重点了解各省落实国家环保决策部署、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等情况。

自11月12日至今,2016年第一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陆续向被督察地方进行反馈。统计数据显示,8个督察组向8省区交办群众来电来信举报1.3万余件,罚款近2亿元,超3000人因环境问题被问责。

环保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突出

督察指出,江西乐平市政府违反《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2012年至2014年,多次用财政资金为36家企业代缴排污费1147万元。

宁夏回族自治区有关部门违规办理贺兰山保护区林地审批手续67宗,新设置或延续采矿权20宗。石嘴山市国土部门违规新设置采矿权6宗、延续采矿权14宗。贺兰山保护区管理局违法签订14份土地转让协议,并收取土地承包费260.3万元。

督察发现,云南一些地区“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思想明显,利用河流湖泊、自然生态等景色优势违规开发建设的情况较多。

2015年10月,江苏省明确将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差”作为地方各级政府责任红线,但在对2015年各地生态文明建设责任考核时,对南京市七桥瓮、昆山市赵屯断面水质不降反升问题,没有明确处理措施;对无锡、泰州违反生态红线规定侵占绿地或违规建设等问题,也未明确相关要求。

保护区破坏严重

督察组指出,在云南,2013年以来,有关企事业单位违反《自然保护区条例》,在大山包黑颈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建成有机生态实验农场养殖场9623平方米,在保护区核心区建成2处旅游设施,面积约4000平方米。

在内蒙古,89个国家和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中有41个存在违法违规情况,涉及企业663家,且矿山环境治理普遍尚未开展。

2012年以来,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牡丹江管理局八五六农场、兴凯湖农场在兴凯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违规开垦耕地,造成2500多亩草地被毁。

在河南,黄河湿地保护区三门峡段有多家企业无序开采,保护区多处山体残缺不全,大量废渣沿河道周边山坡随意堆放,破坏或侵占保护区面积3300多亩,造成严重生态破坏。

在宁夏,部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破坏问题突出。2013年以来,宁夏自治区9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中,6个存在新建或续建开发活动点位149处,其中106处为新建点位。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86家采矿企业中,81家为露天开采,破坏地表植被,矿坑没有回填,未对渣堆等实施生态恢复。

广西生态环境破坏问题也比较突出。北海市合浦县沙田镇新港综合发展有限公司从2011年至今,在山口国家级红树林生态自然保护区违规进行抽砂围填海及海砂销售,侵占保护区面积约70公顷,破坏自然红树林约20公顷。

环保政策落实不到位

国家与江苏省签订的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要求,江苏省到2017年底需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但在全省2014年和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考核中,均未将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要求纳入对地市的考核范畴。

《黑龙江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将国家要求的“到2020年底,县城、城市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85%、95%左右”降低到“80%、90%左右”。

河南省质检部门2014年至2015年新注册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2713台,且部分锅炉安装于城市建成区,违反了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

国家《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要求云南省在2015年底前建成19个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工程,目前仍有12个尚未建成。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明确的限期于2012年和2015年分批完成“烧结-鼓风”落后炼铅工艺淘汰,2014年底前完成河池市城区及周边6家冶炼企业搬迁入园等目标均未完成。

多地领导盲目乐观

在部分省区的反馈会上,督察组提到地方领导“盲目乐观”、“没有认识到生态环境面临的严峻形势”。

督察组称,广西一些领导同志“对生态环境保护存在盲目乐观情绪,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艰巨性和敏感性认识不足”;江西多数地方不少领导“危机感、紧迫感不强,存在盲目乐观情绪,导致在具体环境保护工作推进上不严不实”。

内蒙古不少同志“不仅没有认识到生态环境面临的严峻形势,反而认为全区环境容量大,环境不会出问题”;云南一些地方和部门不少领导同志“认为云南省生态环境基础好,环境容量大,有点污染无所谓,环境保护工作主动性不够”;河南不少干部存在诸如短期内牺牲环境换取增长不可避免,大气污染严重主要受地形、降水、风力等外部条件影响等认识上的错误和偏差。

第二批督察近日启动

督察报告强调,各省要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对于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根据督察工作安排,被督察地方党委和政府将根据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并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国务院,向社会公开。

根据安排,从2016年起,中央环保督察组将用两年左右时间对全国各省区市全部督察一遍。据了解,第二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将在近日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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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八省份超3000人被问责 第二批近日启动

截至11月23日,2016年第一批环境保护督察8个督察组已全部完成督察任务。据了解,第二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将在近日启动。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截至11月23日,2016年第一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8个督察组已全部完成督察任务。

根据中央安排,7月12日至16日,8支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进驻内蒙古、黑龙江、江苏、江西、河南、广西、云南、宁夏8省区市,重点了解各省落实国家环保决策部署、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等情况。

自11月12日至今,2016年第一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陆续向被督察地方进行反馈。统计数据显示,8个督察组向8省区交办群众来电来信举报1.3万余件,罚款近2亿元,超3000人因环境问题被问责。

环保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突出

督察指出,江西乐平市政府违反《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2012年至2014年,多次用财政资金为36家企业代缴排污费1147万元。

宁夏回族自治区有关部门违规办理贺兰山保护区林地审批手续67宗,新设置或延续采矿权20宗。石嘴山市国土部门违规新设置采矿权6宗、延续采矿权14宗。贺兰山保护区管理局违法签订14份土地转让协议,并收取土地承包费260.3万元。

督察发现,云南一些地区“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思想明显,利用河流湖泊、自然生态等景色优势违规开发建设的情况较多。

2015年10月,江苏省明确将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差”作为地方各级政府责任红线,但在对2015年各地生态文明建设责任考核时,对南京市七桥瓮、昆山市赵屯断面水质不降反升问题,没有明确处理措施;对无锡、泰州违反生态红线规定侵占绿地或违规建设等问题,也未明确相关要求。

保护区破坏严重

督察组指出,在云南,2013年以来,有关企事业单位违反《自然保护区条例》,在大山包黑颈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建成有机生态实验农场养殖场9623平方米,在保护区核心区建成2处旅游设施,面积约4000平方米。

在内蒙古,89个国家和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中有41个存在违法违规情况,涉及企业663家,且矿山环境治理普遍尚未开展。

2012年以来,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牡丹江管理局八五六农场、兴凯湖农场在兴凯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违规开垦耕地,造成2500多亩草地被毁。

在河南,黄河湿地保护区三门峡段有多家企业无序开采,保护区多处山体残缺不全,大量废渣沿河道周边山坡随意堆放,破坏或侵占保护区面积3300多亩,造成严重生态破坏。

在宁夏,部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破坏问题突出。2013年以来,宁夏自治区9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中,6个存在新建或续建开发活动点位149处,其中106处为新建点位。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86家采矿企业中,81家为露天开采,破坏地表植被,矿坑没有回填,未对渣堆等实施生态恢复。

广西生态环境破坏问题也比较突出。北海市合浦县沙田镇新港综合发展有限公司从2011年至今,在山口国家级红树林生态自然保护区违规进行抽砂围填海及海砂销售,侵占保护区面积约70公顷,破坏自然红树林约20公顷。

环保政策落实不到位

国家与江苏省签订的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要求,江苏省到2017年底需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但在全省2014年和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考核中,均未将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要求纳入对地市的考核范畴。

《黑龙江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将国家要求的“到2020年底,县城、城市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85%、95%左右”降低到“80%、90%左右”。

河南省质检部门2014年至2015年新注册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2713台,且部分锅炉安装于城市建成区,违反了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

国家《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要求云南省在2015年底前建成19个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工程,目前仍有12个尚未建成。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明确的限期于2012年和2015年分批完成“烧结-鼓风”落后炼铅工艺淘汰,2014年底前完成河池市城区及周边6家冶炼企业搬迁入园等目标均未完成。

多地领导盲目乐观

在部分省区的反馈会上,督察组提到地方领导“盲目乐观”、“没有认识到生态环境面临的严峻形势”。

督察组称,广西一些领导同志“对生态环境保护存在盲目乐观情绪,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艰巨性和敏感性认识不足”;江西多数地方不少领导“危机感、紧迫感不强,存在盲目乐观情绪,导致在具体环境保护工作推进上不严不实”。

内蒙古不少同志“不仅没有认识到生态环境面临的严峻形势,反而认为全区环境容量大,环境不会出问题”;云南一些地方和部门不少领导同志“认为云南省生态环境基础好,环境容量大,有点污染无所谓,环境保护工作主动性不够”;河南不少干部存在诸如短期内牺牲环境换取增长不可避免,大气污染严重主要受地形、降水、风力等外部条件影响等认识上的错误和偏差。

第二批督察近日启动

督察报告强调,各省要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对于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根据督察工作安排,被督察地方党委和政府将根据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并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国务院,向社会公开。

根据安排,从2016年起,中央环保督察组将用两年左右时间对全国各省区市全部督察一遍。据了解,第二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将在近日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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