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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出台23条措施稳楼市,多孩家庭公积金贷款再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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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出台23条措施稳楼市,多孩家庭公积金贷款再提额

明确提出23条措施,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7月18日,昆明市印发关于《昆明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提出23条措施,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本次《通知》,对调控开发供应、契税补贴、公积金贷款额度、带抵押过户等方面,有了新指示。

图片来源:昆明市人民政府官网截图

二孩、三孩家庭首套公积金住房贷款最高额度分别上浮20%、30%

《通知》明确表示,1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商品房网签备案,且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购房者,按照所缴纳契税总额50%给予补贴,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新生儿户口登记在昆明市)分别按照所缴纳契税总额80%、10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

同时强调,针对生育二孩、三孩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分别上浮20%、30%。

可见本次调整,加大了对购房者刚性需求的支持力度,并提高了二孩、三孩家庭在购房需求方面的补贴额度,节省不少购房成本,全力支持和满足市场的刚性和改善性需求。

公积金政策方面,还将积极探索出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对在昆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灵活就业人员给予缴存补贴、租房优惠等相关支持。并提高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使用效率,可用于多渠道筹集保障性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着力解决中低收入家庭、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困难问题。

同时,明确将开展“带抵押过户”住房公积金贷款试点工作。推行存量房“带抵押过户”合并登记服务。进一步优化存量房网签、登记服务流程,在确保交易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无需提前归还剩余贷款、注销抵押登记,即可办理过户、再次抵押和发放新贷款等手续。

并结合“线上+线下”互动模式,围绕“彩云购房节”面向省内各州市、省外购房群体开展系列宣传推广活动,多形式、多渠道加强城市品牌宣传,促进居住消费健康发展,提振市场信心。

已供应尚未建设的商业商务用地可申请调规

此外,23条措施中还针对目前昆明房地产现状,对商办产品、已供应尚未建设的商业商务用地申请调规、城市更新改造项目优化方面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通知》指出,商业商务用房去化周期超过36个月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在不影响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的前提下,可暂缓供应商业商务用地。

已供应尚未建设的商业商务用地,在满足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配套设施承载力的前提下,可依法适当降低商业商务用房开发量;也可申请将商业商务用地调整为托幼、养老、教育、文化、体育、停车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二环路以外的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尚未出让的用地,属地政府(管委会)可按程序申请规划调整。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可不配建中小学、养老设施。

同时,将停止执行《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城市管理局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办公类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昆自然资规联〔2021〕13号)中第十一条、十七条关于“办公用房分割单元建筑面积不得小于300平方米/间”及“最小产权分割单元建筑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间”的规定。

附:文件全文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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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出台23条措施稳楼市,多孩家庭公积金贷款再提额

明确提出23条措施,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7月18日,昆明市印发关于《昆明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提出23条措施,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本次《通知》,对调控开发供应、契税补贴、公积金贷款额度、带抵押过户等方面,有了新指示。

图片来源:昆明市人民政府官网截图

二孩、三孩家庭首套公积金住房贷款最高额度分别上浮20%、30%

《通知》明确表示,1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商品房网签备案,且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购房者,按照所缴纳契税总额50%给予补贴,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新生儿户口登记在昆明市)分别按照所缴纳契税总额80%、10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

同时强调,针对生育二孩、三孩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分别上浮20%、30%。

可见本次调整,加大了对购房者刚性需求的支持力度,并提高了二孩、三孩家庭在购房需求方面的补贴额度,节省不少购房成本,全力支持和满足市场的刚性和改善性需求。

公积金政策方面,还将积极探索出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对在昆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灵活就业人员给予缴存补贴、租房优惠等相关支持。并提高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使用效率,可用于多渠道筹集保障性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着力解决中低收入家庭、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困难问题。

同时,明确将开展“带抵押过户”住房公积金贷款试点工作。推行存量房“带抵押过户”合并登记服务。进一步优化存量房网签、登记服务流程,在确保交易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无需提前归还剩余贷款、注销抵押登记,即可办理过户、再次抵押和发放新贷款等手续。

并结合“线上+线下”互动模式,围绕“彩云购房节”面向省内各州市、省外购房群体开展系列宣传推广活动,多形式、多渠道加强城市品牌宣传,促进居住消费健康发展,提振市场信心。

已供应尚未建设的商业商务用地可申请调规

此外,23条措施中还针对目前昆明房地产现状,对商办产品、已供应尚未建设的商业商务用地申请调规、城市更新改造项目优化方面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通知》指出,商业商务用房去化周期超过36个月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在不影响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的前提下,可暂缓供应商业商务用地。

已供应尚未建设的商业商务用地,在满足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配套设施承载力的前提下,可依法适当降低商业商务用房开发量;也可申请将商业商务用地调整为托幼、养老、教育、文化、体育、停车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二环路以外的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尚未出让的用地,属地政府(管委会)可按程序申请规划调整。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可不配建中小学、养老设施。

同时,将停止执行《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城市管理局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办公类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昆自然资规联〔2021〕13号)中第十一条、十七条关于“办公用房分割单元建筑面积不得小于300平方米/间”及“最小产权分割单元建筑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间”的规定。

附:文件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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