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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加码表外业务管理 要求银行建立风险限额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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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加码表外业务管理 要求银行建立风险限额管理制度

在商业银行表外业务不断膨胀之际,银监会下发《商业银行表外业务风险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要求商业银行建立健全表外业务风险管理体系。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在去杠杆的大背景之下,商业银行越滚越大的表外业务“雪球”也面临监管升级。

11月23日,银监会就《商业银行表外业务风险管理指引》公开征求意见(下称征求意见稿),此次征求意见稿共6章39条,强调商业银行按照全覆盖、分类管理、实质重于形式、内控优先、信息透明的原则建立健全表外业务风险管理体系,加强表外业务风险管理,规范开展表外业务,并加强外部监管。

与2011年版的《指引》相比,新版征求意见稿中对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的范围进行了扩展,从之前的担保类和部分承诺类,增至担保承诺类、代理投融资服务类、中介服务类、其他类四类。

征求意见稿要求,商业银行应当针对表外业务特点制定相应的政策制度,未制定相关政策制度的,不得开展该项表外业务。同时,商业银行应当建立表外业务风险限额管理制度,并建立覆盖所有表外业务的全口径统计制度,制定全行统一的统计标准。

针对代理投融资服务类和中介服务类表外业务,征求意见稿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约定或者承诺承担信用风险,如有违规,应根据监管机构要求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改正。并要实现表内业务和表外业务、自营业务与代客业务在资产、核算、人员等方面的隔离。”

对担保承诺类业务,征求意见稿要求,重点监测信用风险,关注统一授信执行、表外业务信用风险转换系数、表外业务垫款等情况。对代理投融资服务类、中介服务类,重点监测操作风险、声誉风险,关注业务操作规范、客户投诉、金融消费者保护等情况。

除了风险监控之外,信息披露也成必要选项。对于信息披露,征求意见稿不仅详细指出需要信息披露的内容以及频率,并要求银行在官网及营业网点发布。

除了向公众披露之外,商业银行还需及时向监管机构报送表外业务的信息和数据,频率为至少每个季度一次。要求商业银行表外业务出现重大事件、风险事件,应及时报告。

此外,对于征求意见稿最终成行并下发实施,银监会则设置了6个月的缓冲期,给予商业银行时间进行改正。

银监会表示,新的征求意见稿扩展了表外业务定义范围,增加了新兴表外业务类型,构建了全面、统一的表外业务管理和风险控制体系,理顺了各类表外业务的风险本质、法律关系和对应管理要求,有利于引导商业银行规范发展表外业务,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央行此前发布的《2016年第三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提出,正在着手研究将表外理财纳入宏观审慎评估中的广义信贷指标范围,引导银行加强对表外业务的风险管理。

一位银行人士认为,近年来,部分银行表外业务规模发展过于迅猛,甚至进行监管套利。征求意见稿与其他政策配套,或将限制表外业务规模的快速发展,也有利于风险的防控。但具体是否能对银行表外扩张形成制约,还需看实施力度以及最终下发文件的内容。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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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业银行表外业务不断膨胀之际,银监会下发《商业银行表外业务风险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要求商业银行建立健全表外业务风险管理体系。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在去杠杆的大背景之下,商业银行越滚越大的表外业务“雪球”也面临监管升级。

11月23日,银监会就《商业银行表外业务风险管理指引》公开征求意见(下称征求意见稿),此次征求意见稿共6章39条,强调商业银行按照全覆盖、分类管理、实质重于形式、内控优先、信息透明的原则建立健全表外业务风险管理体系,加强表外业务风险管理,规范开展表外业务,并加强外部监管。

与2011年版的《指引》相比,新版征求意见稿中对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的范围进行了扩展,从之前的担保类和部分承诺类,增至担保承诺类、代理投融资服务类、中介服务类、其他类四类。

征求意见稿要求,商业银行应当针对表外业务特点制定相应的政策制度,未制定相关政策制度的,不得开展该项表外业务。同时,商业银行应当建立表外业务风险限额管理制度,并建立覆盖所有表外业务的全口径统计制度,制定全行统一的统计标准。

针对代理投融资服务类和中介服务类表外业务,征求意见稿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约定或者承诺承担信用风险,如有违规,应根据监管机构要求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改正。并要实现表内业务和表外业务、自营业务与代客业务在资产、核算、人员等方面的隔离。”

对担保承诺类业务,征求意见稿要求,重点监测信用风险,关注统一授信执行、表外业务信用风险转换系数、表外业务垫款等情况。对代理投融资服务类、中介服务类,重点监测操作风险、声誉风险,关注业务操作规范、客户投诉、金融消费者保护等情况。

除了风险监控之外,信息披露也成必要选项。对于信息披露,征求意见稿不仅详细指出需要信息披露的内容以及频率,并要求银行在官网及营业网点发布。

除了向公众披露之外,商业银行还需及时向监管机构报送表外业务的信息和数据,频率为至少每个季度一次。要求商业银行表外业务出现重大事件、风险事件,应及时报告。

此外,对于征求意见稿最终成行并下发实施,银监会则设置了6个月的缓冲期,给予商业银行时间进行改正。

银监会表示,新的征求意见稿扩展了表外业务定义范围,增加了新兴表外业务类型,构建了全面、统一的表外业务管理和风险控制体系,理顺了各类表外业务的风险本质、法律关系和对应管理要求,有利于引导商业银行规范发展表外业务,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央行此前发布的《2016年第三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提出,正在着手研究将表外理财纳入宏观审慎评估中的广义信贷指标范围,引导银行加强对表外业务的风险管理。

一位银行人士认为,近年来,部分银行表外业务规模发展过于迅猛,甚至进行监管套利。征求意见稿与其他政策配套,或将限制表外业务规模的快速发展,也有利于风险的防控。但具体是否能对银行表外扩张形成制约,还需看实施力度以及最终下发文件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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