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规披露诉讼、未按规履行审议程序且未及时披露重要事项,未名医药收深交所监管函

7月19日,深交所向未名医药下发监管函。公司未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且未及时披露重要事项。2022年5月,杭州强新与公司子公司厦门未名及其他方签订协议,约定杭州强新溢价认购厦门未名6767.49万元新增注册资本,获得厦门未名约34%股权,公司未按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厦门未名于2022年5月18日完成工商变更,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未及时披露上述事项。

公司未按规定披露诉讼事项。2023年2月,公司将厦门未名和北京科兴列为被告,向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将工商备案登记在厦门未名名下的北京科兴约26.92%股权划转至公司,该诉讼事项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公司未及时披露诉讼事项,直至2023年6月15日,才在2022年年报更正公告中披露上述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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