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笔违规担保事项未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也未履行临时信披义务,ST阳光城收深交所监管函

深交所7月20日下发关于对ST阳光城的监管函。监管函指出,公司存在以下两笔违规担保事项:一是公司于2020年10月20日对济南兴铁投资合伙企业向平潭兴祁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供29,462万元借款事项作出差额补足担保承诺;二是公司于2021年7月21日对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向福州俊德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2.5亿元股权投资款及收益作出差额补足担保承诺。上述担保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也未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迟至2023年4月29日才在2022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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