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财务核算不规范且未在定期报告中准确披露支付资金占用费事项,华致酒行收深交所监管函

7月24日,深交所向华致酒行下达监管函。

2020年3月9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致陈香与关联方新华联签署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向新华联购买北京民企总部基地32号楼,交易金额为5151.80万元。同日,华致陈香与新华联、关联方华泽集团签署债权债务抵销协议,涉及金额3900万元。公司未将此关联交易事项及时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2年8月6日才披露《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且未准确、完整披露前述关联交易事项。同时,公司对前述关联交易的财务核算不规范,且未在2020年度至2022年度定期报告中准确披露向华泽集团支付资金占用费事项。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10.2.4条和《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1.4条、第5.1.1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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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致酒行

  • 华致酒行(300755.SZ):2024年前一季度净利润为1.3亿元,同比增长28.24%
  • 华致酒行(300755.SZ):2023年全年实现净利润2.35亿元,同比下降3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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