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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绷带”等词被禁用,这些备案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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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绷带”等词被禁用,这些备案被驳回

避坑指南。

图片来源:界面新闻 方佳懿

文|化妆品观察

近日,业内资深人士宋工在账号“宋学伟”上分享了几则化妆品备案被驳回的案例,这些案例发生地均属广州,无疑反映了广州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最新备案要求,因而引发行业关注。

《化妆品观察》梳理发现,这些案例可以归纳为暗示医疗作用、夸大宣称以及一号多用等情形,大多违背了《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涉及“绷带”、“山寺”、“浮世”等宣称,换言之,化妆品头上的“紧箍咒”进一步收紧,企业新品备案要注意了。

“一号双标”?驳回备案

根据案例,一款产品因标注了“南京同仁堂”,备案被驳回,理由是“涉嫌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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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自“宋学伟”微信公众号

有业内人士认为,或许是因为“南京同仁堂”属医疗机构,根据《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化妆品标签禁止通过下列方式标注或者宣称:(九)利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公益性机构等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聘任的专家的名义、形象作证明或者推荐。

但多位业内人士认为,这或与监管层打击“一号多用”的套证乱象有关。

自6月开始,“一号多用”迎来大整顿,随着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始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开始了化妆品“一号多用”违法行为专项检查行动。其中就包括“一号多商标”,即通过在产品标签上违法标注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载明的商标以外的其他商标或者易使消费者视为商标的标识,导致消费者对该产品的质量安全责任主体产生误解。

随着执法落地,很快就有企业受罚。广州品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就因在其生产的“韩鹭氨基酸洗发水”包装容器上标注了“南京同仁堂”字样,被罚没共计1.62万元。

某业内资深法规人士指出,法规虽然明确要求,标签上的信息不得引人误解以及夸大宣传,但一直以来并未明确禁止商品出现两个商标或多个商标,导致一些企业钻空子,利用一号多用、双标套证牟利,“如今‘一号多商标’备案通不过,相当于从源头杜绝套证乱象”。

“绷带”禁用,一批产品面临整改

根据最新备案被驳回的案例,“绷带”也被列入了宣称“黑名单”。

广州某产品因宣称“绷带”备案被驳回,审核意见一栏注明,“绷带 误导消费者”,并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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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自“宋学伟”微信公众号

“绷带”一词,因赫莲娜而闻名于国内美妆界。赫莲娜有两款面霜,一款是活颜修护舒缓晚霜,昵称“黑绷带”,一款是活颜修护舒缓日霜,又名“白绷带”,黑白绷带是赫莲娜的经典明星产品,在国内拥有相当高的知名度。

“鉴于赫莲娜黑白绷带的影响力,国内不少产品开始跟风宣称‘绷带’,或是张扬有实力与赫莲娜叫板,或只是为了蹭流量。”某业内资深人士如是说道。

《化妆品观察》查询化妆品监管AAP发现,产品名称含有“绷带”二字的备案信息共有276条数据,不少还是6、7月份备案的新品,如今,上述被驳回案例,无疑给这些产品敲响了警钟,宣称“绷带”或行不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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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自化妆品监管AAP

“绷带是常用医疗用品,用于化妆品属于涉医宣称。”某备案机构负责人表示。根据《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第十九条,“使用医疗术语、医学名人的姓名、描述医疗作用和效果的词语或者已经批准的药品名明示或者暗示产品具有医疗作用”,属于化妆品标签禁止标注或者宣称的方式。

“各地审核标准不统一,但有了先例后续就会统一审核标准,上述宣称‘绷带’的新品即便通过备案,也面临整改的风险。”他建议,企业最好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切忌打擦边球。

微谱化妆品事业部技术经理黄欣悦亦表示,绷带本身涉医,只是有些地方尺度松,“如果有一天有下发要求或被举报,备案人就需要承担责任”。

“涉医宣称”是重灾区,“山寺”慎用

虽然国家监管层一直三令五申严禁涉医宣传,但就最近被驳回的案例看,涉医宣称仍是重灾区。

除了“绷带”,企业宣称“护眼”“冷敷贴”“愈”等,都被驳回备案。均属于《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明示或者暗示产品具有医疗作用”,属于化妆品标签禁止标注或者宣称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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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自《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宣称文字,标签上的图片也得慎重。如,一款产品在标签上有“注射器”图案,被驳回备案,理由是“涉嫌误导”。

“这给企业敲响了警钟,备案要注意类似情况,避免图案误导消费者。”上述资深法规人士举例,产品包装要慎用“太阳”、“雨伞”等图案,涉嫌暗示普通化妆品有防晒功效;产品包装上的瘦腰、V脸图案,有暗示美体塑形的嫌疑。

除了涉医宣称,在黄欣悦看来,宣称与配方不符、宣称与功效不符或支撑依据不足,也是企业常踩的坑,比如宣称祛痘,产品配方却没有一个与祛痘相关的原料,也缺乏文献及测试报告等依据,“被查到就比较麻烦了”。

事实也如此,此次广州就有一款产品因“产品名称通用名或宣称中含有原料名称,未勾选特定宣称(原料功效)”,而备案被驳回。《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第八条明确要求,“产品通用名使用具体原料名称或者表明原料类别的词汇的,应当与产品配方成分相符,且该原料在产品中产生的功效作用应当与产品功效宣称相符。”

此外,“山寺”、“浮世”、“龙脉”等词汇,也被列入宣称“黑名单”,根据《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属于化妆品标签禁止标注或者宣称的方式:(十一)标注庸俗、封建迷信或者其他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内容。

“香氛产品要注意了,通常会用山寺等词汇突出品牌调性。”上述某备案机构负责人表示。正如其所言,《化妆品观察》查询发现,某款香膏产品产品名就含有山寺、禅意等词汇。

不难看出,监管趋严,备案禁用词范围在不断扩大,黄欣悦表示,不排除一些企业就抱着一锤子买卖的心态,什么红线都敢踩,但企业“要想走得长远,还是得合规备案。”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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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绷带”等词被禁用,这些备案被驳回

避坑指南。

图片来源:界面新闻 方佳懿

文|化妆品观察

近日,业内资深人士宋工在账号“宋学伟”上分享了几则化妆品备案被驳回的案例,这些案例发生地均属广州,无疑反映了广州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最新备案要求,因而引发行业关注。

《化妆品观察》梳理发现,这些案例可以归纳为暗示医疗作用、夸大宣称以及一号多用等情形,大多违背了《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涉及“绷带”、“山寺”、“浮世”等宣称,换言之,化妆品头上的“紧箍咒”进一步收紧,企业新品备案要注意了。

“一号双标”?驳回备案

根据案例,一款产品因标注了“南京同仁堂”,备案被驳回,理由是“涉嫌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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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自“宋学伟”微信公众号

有业内人士认为,或许是因为“南京同仁堂”属医疗机构,根据《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化妆品标签禁止通过下列方式标注或者宣称:(九)利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公益性机构等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聘任的专家的名义、形象作证明或者推荐。

但多位业内人士认为,这或与监管层打击“一号多用”的套证乱象有关。

自6月开始,“一号多用”迎来大整顿,随着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始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开始了化妆品“一号多用”违法行为专项检查行动。其中就包括“一号多商标”,即通过在产品标签上违法标注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载明的商标以外的其他商标或者易使消费者视为商标的标识,导致消费者对该产品的质量安全责任主体产生误解。

随着执法落地,很快就有企业受罚。广州品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就因在其生产的“韩鹭氨基酸洗发水”包装容器上标注了“南京同仁堂”字样,被罚没共计1.62万元。

某业内资深法规人士指出,法规虽然明确要求,标签上的信息不得引人误解以及夸大宣传,但一直以来并未明确禁止商品出现两个商标或多个商标,导致一些企业钻空子,利用一号多用、双标套证牟利,“如今‘一号多商标’备案通不过,相当于从源头杜绝套证乱象”。

“绷带”禁用,一批产品面临整改

根据最新备案被驳回的案例,“绷带”也被列入了宣称“黑名单”。

广州某产品因宣称“绷带”备案被驳回,审核意见一栏注明,“绷带 误导消费者”,并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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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自“宋学伟”微信公众号

“绷带”一词,因赫莲娜而闻名于国内美妆界。赫莲娜有两款面霜,一款是活颜修护舒缓晚霜,昵称“黑绷带”,一款是活颜修护舒缓日霜,又名“白绷带”,黑白绷带是赫莲娜的经典明星产品,在国内拥有相当高的知名度。

“鉴于赫莲娜黑白绷带的影响力,国内不少产品开始跟风宣称‘绷带’,或是张扬有实力与赫莲娜叫板,或只是为了蹭流量。”某业内资深人士如是说道。

《化妆品观察》查询化妆品监管AAP发现,产品名称含有“绷带”二字的备案信息共有276条数据,不少还是6、7月份备案的新品,如今,上述被驳回案例,无疑给这些产品敲响了警钟,宣称“绷带”或行不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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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自化妆品监管AAP

“绷带是常用医疗用品,用于化妆品属于涉医宣称。”某备案机构负责人表示。根据《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第十九条,“使用医疗术语、医学名人的姓名、描述医疗作用和效果的词语或者已经批准的药品名明示或者暗示产品具有医疗作用”,属于化妆品标签禁止标注或者宣称的方式。

“各地审核标准不统一,但有了先例后续就会统一审核标准,上述宣称‘绷带’的新品即便通过备案,也面临整改的风险。”他建议,企业最好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切忌打擦边球。

微谱化妆品事业部技术经理黄欣悦亦表示,绷带本身涉医,只是有些地方尺度松,“如果有一天有下发要求或被举报,备案人就需要承担责任”。

“涉医宣称”是重灾区,“山寺”慎用

虽然国家监管层一直三令五申严禁涉医宣传,但就最近被驳回的案例看,涉医宣称仍是重灾区。

除了“绷带”,企业宣称“护眼”“冷敷贴”“愈”等,都被驳回备案。均属于《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明示或者暗示产品具有医疗作用”,属于化妆品标签禁止标注或者宣称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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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自《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宣称文字,标签上的图片也得慎重。如,一款产品在标签上有“注射器”图案,被驳回备案,理由是“涉嫌误导”。

“这给企业敲响了警钟,备案要注意类似情况,避免图案误导消费者。”上述资深法规人士举例,产品包装要慎用“太阳”、“雨伞”等图案,涉嫌暗示普通化妆品有防晒功效;产品包装上的瘦腰、V脸图案,有暗示美体塑形的嫌疑。

除了涉医宣称,在黄欣悦看来,宣称与配方不符、宣称与功效不符或支撑依据不足,也是企业常踩的坑,比如宣称祛痘,产品配方却没有一个与祛痘相关的原料,也缺乏文献及测试报告等依据,“被查到就比较麻烦了”。

事实也如此,此次广州就有一款产品因“产品名称通用名或宣称中含有原料名称,未勾选特定宣称(原料功效)”,而备案被驳回。《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第八条明确要求,“产品通用名使用具体原料名称或者表明原料类别的词汇的,应当与产品配方成分相符,且该原料在产品中产生的功效作用应当与产品功效宣称相符。”

此外,“山寺”、“浮世”、“龙脉”等词汇,也被列入宣称“黑名单”,根据《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属于化妆品标签禁止标注或者宣称的方式:(十一)标注庸俗、封建迷信或者其他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内容。

“香氛产品要注意了,通常会用山寺等词汇突出品牌调性。”上述某备案机构负责人表示。正如其所言,《化妆品观察》查询发现,某款香膏产品产品名就含有山寺、禅意等词汇。

不难看出,监管趋严,备案禁用词范围在不断扩大,黄欣悦表示,不排除一些企业就抱着一锤子买卖的心态,什么红线都敢踩,但企业“要想走得长远,还是得合规备案。”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