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2023年7月13日,永春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被给予警告,并处83.5万元罚款。违法行为类型为:未按规定报备银行结算账户开销户;账户交易监测不到位;未按规定履行不良信息告知义务;错报、漏报金融消费者投诉数据。
来源:界面新闻
7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2023年7月13日,永春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被给予警告,并处83.5万元罚款。违法行为类型为:未按规定报备银行结算账户开销户;账户交易监测不到位;未按规定履行不良信息告知义务;错报、漏报金融消费者投诉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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