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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逸影视正在筹划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及股权激励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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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逸影视正在筹划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及股权激励事项

金逸影视正在筹划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及股权激励事项。

2023年8月9日,金逸影视(002905.SZ)发布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正在筹划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及股权激励事项,鉴于该等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高盈利能力及综合竞争力,结合目前行业发展情况,公司正在筹划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用于公司新建项目、项目升级改造和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向特定对象拟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以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发行的数量为准。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发行事项尚处于筹划阶段,由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未确定,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如后续公司实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上述审议、审核及注册程序存在不确定性。同时,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亦存在因市场环境以及其他原因被暂停、被终止的风险。

二、股权激励事项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注重公司的长远发展,并为之共同努力奋斗,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和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推出股权激励计划。

本次激励计划拟采用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复合激励形式,拟授予的股票数量不超过1,00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66%,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激励对象拟定为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技术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激励计划事项尚处于筹划阶段,公司将就拟激励对象人数、拟激励对象参与意愿、激励规模等事项与相关各方充分讨论沟通。鉴于此,本次筹划的激励计划事项最终是否能顺利形成激励方案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尽快就激励计划具体方案等事项进行研究,推进相关工作进度,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鉴于相关沟通事项尚未完成,具体的方案和细节仍需进一步研究讨论,且需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激励计划能否付诸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及股权激励事项尚在筹划阶段,后续实施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及股权激励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未经证实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如需转载请联系:youlianyunpindao@163.com

金逸影视

  • 金逸影视(002905.SZ):2023年全年净利润为1335万元,同比扭亏为盈
  • 金逸影视:预计2023年归母净利润1200万元至1800万元,同比扭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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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逸影视正在筹划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及股权激励事项

金逸影视正在筹划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及股权激励事项。

2023年8月9日,金逸影视(002905.SZ)发布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正在筹划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及股权激励事项,鉴于该等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高盈利能力及综合竞争力,结合目前行业发展情况,公司正在筹划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用于公司新建项目、项目升级改造和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向特定对象拟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以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发行的数量为准。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发行事项尚处于筹划阶段,由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未确定,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如后续公司实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上述审议、审核及注册程序存在不确定性。同时,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亦存在因市场环境以及其他原因被暂停、被终止的风险。

二、股权激励事项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注重公司的长远发展,并为之共同努力奋斗,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和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推出股权激励计划。

本次激励计划拟采用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复合激励形式,拟授予的股票数量不超过1,00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66%,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激励对象拟定为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技术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激励计划事项尚处于筹划阶段,公司将就拟激励对象人数、拟激励对象参与意愿、激励规模等事项与相关各方充分讨论沟通。鉴于此,本次筹划的激励计划事项最终是否能顺利形成激励方案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尽快就激励计划具体方案等事项进行研究,推进相关工作进度,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鉴于相关沟通事项尚未完成,具体的方案和细节仍需进一步研究讨论,且需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激励计划能否付诸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及股权激励事项尚在筹划阶段,后续实施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及股权激励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