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

中科云网:同意无锡中科出售所持有的重庆微音100%股权

扫一扫下载界面新闻APP

中科云网:同意无锡中科出售所持有的重庆微音100%股权

基于业务转型及优化业务结构需要,经研究决定,同意全资子公司无锡中科云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出售其所持有的重庆市微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微音”)100%股权。

2023年8月16日,中科云网(002306.SZ)发布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基于业务转型及优化业务结构需要,经研究决定,同意全资子公司无锡中科云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中科”)出售其所持有的重庆市微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微音”)100%股权。

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中科于近日与杭州润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润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所持有的重庆微音100%股权转让给杭州润瑜。公司聘请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对重庆微音进行了审计、评估,根据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以2023年5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重庆微音经审计的资产总额账面值为5,092.48万元,负债总额账面值为2,904.90万元,所有者权益账面值为2,187.58万元。在持续经营前提下,经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重庆微音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2,358.6679万元。经参考本次评估结果及过渡期损益安排,本次交易的转让价格不低于2,358.6679万元且不超过3,400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杭州润瑜将持有重庆微音100%股权,重庆微音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内。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由于标的公司相关财务指标及交易对价达到《公司章程》第107条须经股东大会批准的有关规定,因此,本次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本次资产出售系公司进一步优化业务结构、更好聚焦新能源业务发展之措施,符合公司现阶段业务转型需要和实际情况。本次资产出售所得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进一步支持新能源业务发展。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未经证实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如需转载请联系:youlianyunpindao@163.com

中科云网

  • BC电池概念股震荡走高,中科云网,永和智控涨停
  • 光伏概念拉升走强,安彩高科4连板

评论

暂无评论哦,快来评价一下吧!

下载界面新闻

微信公众号

微博

中科云网:同意无锡中科出售所持有的重庆微音100%股权

基于业务转型及优化业务结构需要,经研究决定,同意全资子公司无锡中科云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出售其所持有的重庆市微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微音”)100%股权。

2023年8月16日,中科云网(002306.SZ)发布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基于业务转型及优化业务结构需要,经研究决定,同意全资子公司无锡中科云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中科”)出售其所持有的重庆市微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微音”)100%股权。

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中科于近日与杭州润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润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所持有的重庆微音100%股权转让给杭州润瑜。公司聘请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对重庆微音进行了审计、评估,根据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以2023年5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重庆微音经审计的资产总额账面值为5,092.48万元,负债总额账面值为2,904.90万元,所有者权益账面值为2,187.58万元。在持续经营前提下,经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重庆微音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2,358.6679万元。经参考本次评估结果及过渡期损益安排,本次交易的转让价格不低于2,358.6679万元且不超过3,400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杭州润瑜将持有重庆微音100%股权,重庆微音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内。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由于标的公司相关财务指标及交易对价达到《公司章程》第107条须经股东大会批准的有关规定,因此,本次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本次资产出售系公司进一步优化业务结构、更好聚焦新能源业务发展之措施,符合公司现阶段业务转型需要和实际情况。本次资产出售所得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进一步支持新能源业务发展。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