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

上海金融法院5年受理案件4.1万件,总标的额超1.1万亿元

扫一扫下载界面新闻APP

上海金融法院5年受理案件4.1万件,总标的额超1.1万亿元

上海金融法院历年受理案件排名前三位的案由分别为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图片来源:图虫创意

界面新闻记者 | 黄景源

2023年8月20日,上海金融法院迎来建院5周年。

8月21日,界面新闻获悉,5年来,上海金融法院共受理金融案件41077件,审结39594件,总标的额达11112.27亿元,5年收案总数约为建院前上海中级法院10年金融案件总和的2.6倍。

上海金融法院受理首次执行案件5447件,申请执行标的金额达3558.12亿元,占上海全市法院申请执行标的总额的约25%。

5年来,上海金融法院受理的证券类案件、融资类案件持续高位运行,保险类等其他案件数量基本保持平稳。历年受理案件排名前三位的案由分别为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从收案标的额来看,银行业案件标的额较大,为3511.76亿元;证券业案件标的额为726.97亿元;保险业案件标的额为31.83亿元。

图片来源:上海金融法院

5年来,上海金融法院先后审结了全国首例证券群体性纠纷示范案、首例落实证券侵权民事赔偿责任优先原则案、首例因退市新规引发的行政诉讼案等一批重大、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

“潘某等诉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是全国首例证券群体性纠纷示范案。上海金融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判决,认定方正科技公司存在证券虚假陈述行为需承担民事责任。

据悉,上述案件对近年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中有关行政处罚与民事侵权的关系、因果关系的认定、投资差额损失的计算方法、证券市场系统风险扣除比例等诸多法律争议问题进行了深入具体的分析论证。该案在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损失核定机制的同时,创设性地构建了精细化的损失计算方法,对同类案件具有较强的示范意义和引领作用。

“上海金融法院通过对具有规则意义典型案件的审理,为金融交易划定合法边界,传递司法对市场行为的态度,稳定中外金融市场主体预期。”上海金融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红表示。

2021年1月4日,上海金融法院首次适用《民法典》二审审结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判决认定贷款机构在贷款合同中负有明确披露实际利率的义务,因贷款机构未披露实际利率而收取的超过合同约定利率的部分利息应予返还。

随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吸纳该案裁判规则,在全国树立所有从事贷款业务的机构应明确披露实际利率的监管标准,体现了金融司法与金融监管之间良性互动。

5年来,上海金融法院通过司法审判及大数据研判,深度挖掘案件中潜藏的金融风险隐患,向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发送35份司法建议,得到积极反馈和回应。

证券类案件量持续高位运行,针对证券纠纷涉众性、类型化、跨域广的特点,上海金融法院形成以示范判决、代表人诉讼、专业诉调对接为核心的证券纠纷系统性解决方案,创建全国首个证券账户全循环赔偿款项分配机制,通过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两级结算机制,实现赔偿款直接划付至投资者证券资金账户,打通中小投资者维权最后一公里。

今年年初,上海金融法院在全国首创金融市场案例测试机制,对金融业务中具有重大影响、亟待法律明确的问题进行法律风险压力测试,为上海金融创新提供更具示范性的规则预期、更具前瞻性的风险防范和更具专业性的诉源治理,形成与上海金融改革开放相配套的制度体系。

赵红同时表示,未来,上海金融法院将继续发挥好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区位优势、全国首家金融专门法院的首发优势和集中管辖专业审判的司法优势,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树立金融司法的中国标准、上海规则。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评论

暂无评论哦,快来评价一下吧!

下载界面新闻

微信公众号

微博

上海金融法院5年受理案件4.1万件,总标的额超1.1万亿元

上海金融法院历年受理案件排名前三位的案由分别为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图片来源:图虫创意

界面新闻记者 | 黄景源

2023年8月20日,上海金融法院迎来建院5周年。

8月21日,界面新闻获悉,5年来,上海金融法院共受理金融案件41077件,审结39594件,总标的额达11112.27亿元,5年收案总数约为建院前上海中级法院10年金融案件总和的2.6倍。

上海金融法院受理首次执行案件5447件,申请执行标的金额达3558.12亿元,占上海全市法院申请执行标的总额的约25%。

5年来,上海金融法院受理的证券类案件、融资类案件持续高位运行,保险类等其他案件数量基本保持平稳。历年受理案件排名前三位的案由分别为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从收案标的额来看,银行业案件标的额较大,为3511.76亿元;证券业案件标的额为726.97亿元;保险业案件标的额为31.83亿元。

图片来源:上海金融法院

5年来,上海金融法院先后审结了全国首例证券群体性纠纷示范案、首例落实证券侵权民事赔偿责任优先原则案、首例因退市新规引发的行政诉讼案等一批重大、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

“潘某等诉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是全国首例证券群体性纠纷示范案。上海金融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判决,认定方正科技公司存在证券虚假陈述行为需承担民事责任。

据悉,上述案件对近年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中有关行政处罚与民事侵权的关系、因果关系的认定、投资差额损失的计算方法、证券市场系统风险扣除比例等诸多法律争议问题进行了深入具体的分析论证。该案在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损失核定机制的同时,创设性地构建了精细化的损失计算方法,对同类案件具有较强的示范意义和引领作用。

“上海金融法院通过对具有规则意义典型案件的审理,为金融交易划定合法边界,传递司法对市场行为的态度,稳定中外金融市场主体预期。”上海金融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红表示。

2021年1月4日,上海金融法院首次适用《民法典》二审审结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判决认定贷款机构在贷款合同中负有明确披露实际利率的义务,因贷款机构未披露实际利率而收取的超过合同约定利率的部分利息应予返还。

随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吸纳该案裁判规则,在全国树立所有从事贷款业务的机构应明确披露实际利率的监管标准,体现了金融司法与金融监管之间良性互动。

5年来,上海金融法院通过司法审判及大数据研判,深度挖掘案件中潜藏的金融风险隐患,向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发送35份司法建议,得到积极反馈和回应。

证券类案件量持续高位运行,针对证券纠纷涉众性、类型化、跨域广的特点,上海金融法院形成以示范判决、代表人诉讼、专业诉调对接为核心的证券纠纷系统性解决方案,创建全国首个证券账户全循环赔偿款项分配机制,通过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两级结算机制,实现赔偿款直接划付至投资者证券资金账户,打通中小投资者维权最后一公里。

今年年初,上海金融法院在全国首创金融市场案例测试机制,对金融业务中具有重大影响、亟待法律明确的问题进行法律风险压力测试,为上海金融创新提供更具示范性的规则预期、更具前瞻性的风险防范和更具专业性的诉源治理,形成与上海金融改革开放相配套的制度体系。

赵红同时表示,未来,上海金融法院将继续发挥好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区位优势、全国首家金融专门法院的首发优势和集中管辖专业审判的司法优势,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树立金融司法的中国标准、上海规则。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