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初,市场监管总局官网发布《2023年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典型案例(第一批)》,公布了13个典型案例中5个来自医药,7家药企被点名,所涉药品覆盖原料药和成品药,肿瘤药、罕见病药等相关热门品类均在其中,处罚原因包括“控销”等行业内的默认规则。
控分销体系之利,反侵犯消费者之弊
市监局公布的典型案例中,详细披露了某药企的涉及垄断的“控销”行为:与一级经销商、二级经销商通过签署协议、发放调价函、承诺函的形式达成固定和限定经销商销售药品价格的垄断协议,并通过细化销售管理制度、委托数据公司监控经销商销售价格、强化内部监督的措施实施固定价格和限定价格的垄断协议。
医药企业控销背后有着深刻的行业局限。长久以来,医药流通都是通过层层分销流转至药店、诊所等终端。药品从药企出厂后,尚需经过多层级流通商“转手”。面对数量众多的流通商,药企成本最低的管理方式是明确销售区域。实际情况是同一个药品在不同省份地区的市场需求差异巨大,地区价格存在套利空间。
为了防止流通商“窜货”,药企作为流通源头对流通商销售区域以及转售价格进行限定。控销控价本质上是维护分销体系的渠道费用,是以往线下渠道主导、市场信息割裂的特定市场局限下的产物。上述行为是医药行业存在已久的“控销”现象。与“控销”相对应的则是“窜货”、“乱价”。药企为了维护分销体系,会对违反的下游流通主体进行断供式的“封杀”。
医药属于民生领域,直接关系到民众的基本生存和切身利益,该领域垄断所带来的高价等负面影响往往成为民众“不可承受之重”。医药企业的控价等垄断行为阻碍市场价格机制正常发挥作用,限制市场竞争,损害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在互联网出现之前,医药资源只能依靠线下层层分销的模式流通,控销成本是“不得不承受之重”。当互联网不断普及,各行各业通过数字化技术赋能、重塑产业链条之时,药师帮等医药数字化平台为构建更安全、高效的医药流通网络提供了全新可能。
上游-平台-终端,一步直达基层市场
据商务部不完全统计,2021年医药电商直报企业 3销售总额达2162亿元(含第三方交易服务平台交易额),占同期全国医药市场总规模的8.3%。其中,B2B(企业对企业)业务销售额1221亿元,占医药电商销售总额的56.4%。
医药平台在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与传统分销体系碰撞,被视为“窜货”、“乱价”,面临的“封杀”、“断供”。实际上,这恰恰是市场竞争机制下价格发挥信号功能的结果。得益于互联网平台机制下的自由竞争,医药平台作为第三方,提供了库存动态、实时竞价、即时成交的在线平台,为全国上游供应商同台竞价的舞台。
互联,开放,共享,互利的医药流通网络,全国流通,价格实时调整,动态汇集市场供需信息,提高流通效率。站在药店、诊所乃至广大消费者角度看,则是互联网平台,以海量货源、在线比价、低单价发货,高效履约等诸多优点,有效解决基层群众的用药需求。
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资料,按 GMV计,中国院外数字化医药流通服务市场的市场规模由2018年的人民币535亿元增至2022年的人民币1,802亿元,年复合增长率为35.5%,2027年将达人民币3,583亿元,年复合增长率为14.7%,而其对整体院外医药流通市场的渗透率预计于2027年将达35.4%。
中国院外数字化医药流通服务市场的格局初步形成,2022年前五大参与者占据市场份额63.5%以上,其中药师帮(9885.HK)的市场份额为21%。2020-2023年上半年,药师帮累计GMV达1205亿元。截至2023年6月,药师帮拥有37.9万家药店用户,约占全国药店数量的一半;拥有21.1万家第三终端用户,约占全国基层医疗机构的17%,业务范围覆盖中国约97.6%的县域及85.2%的乡镇。
药师帮等院外市场数字化服务平台,极大提高了基层市场的供给效率,推动了院外医药流通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设,让好药普惠基层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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