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关肉夹馍协会起诉上百家小吃店,律师:只要肉夹馍符合条件,协会无权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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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谢希文 、金秋野    

近日,上百家小吃店因卖肉夹馍带潼关俩字,被陕西“潼关肉夹馍协会”指涉嫌侵权。据天眼查App显示,潼关肉夹馍协会持有方便食品类“潼关肉夹馍”商标,该商标于2015年12月完成注册。上海申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夏海龙告诉界面新闻,经查询,该商标性质为地理标志集体商标。按照《商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只要相关餐饮店制作的肉夹馍符合“潼关肉夹馍”所要求的条件,即使不愿加入协会,同样可以正当使用这一地理标志商标,协会无权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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