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导:金秋野 编辑:江旭波
5月9日,@泸州网警通报称,泸州网民许某(男,23岁)浏览到“胖猫”事件后,为博流量,通过微博账号“@谭竹夏日炎炎”冒充“胖猫”事件当事人,发布与“胖猫”之间的资金往来、聊天记录等不实贴文,已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账号已注销。许某出镜道歉,保证下次不再发布不实信息,不再传播谣言。
编导:金秋野 编辑:江旭波
5月9日,@泸州网警通报称,泸州网民许某(男,23岁)浏览到“胖猫”事件后,为博流量,通过微博账号“@谭竹夏日炎炎”冒充“胖猫”事件当事人,发布与“胖猫”之间的资金往来、聊天记录等不实贴文,已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账号已注销。许某出镜道歉,保证下次不再发布不实信息,不再传播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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