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头”敲诈勒索获刑八年,受害企业:应有的训诫,董某通过流量影响力变现,恶意滋扰企业煽动网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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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金秋野   编导:谷玥   

据看看新闻,9月11日,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对打假网红“铁头”敲诈勒索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受害企业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网红“铁头”借“打假”博流量,通过流量建立影响力,实现利益变现,带动了不明真相的网友对企业进行网暴,造成了大量的涉企负面评价,八年的刑期是罪有应得,希望通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未来能有更好的网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