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花生漫画》
文 | 叶三

如果要找一个词形容《花生漫画》,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伟大”。在我心目中,它是人类文明史上的一颗明珠——一颗挂在圣诞树顶端、摇摇欲坠的明珠。
我一直不知道《花生漫画》是不是舒尔茨画给小孩子的,反正我十几岁开始看它,先是当消遣,很快就变成研读。对传世名著的那种态度。这部漫画里有时代,有人性,有金句,有温暖,也有孤独和丧,还有非常珍贵的高级的幽默感。很久以前,在很颓废的时候,我就安慰自己,大睡一觉吧,睁眼醒来,我会发现自己其实生活在《花生漫画》里,之前的一切不过是一场噩梦。
我肯定是史努比呀,那只不会说话的小猎狗。史努比的梦想是成为一个作家,它的小说始终只有一个开头:“那是一个雷雨交加的黑夜……”它最好的朋友是一只只会说“| | | | | | ”的小鸟伍德斯多克,心情不好的时候他们拥抱在一起。史努比的主人查理布朗是个圆头圆脑的小男孩,性格质朴,经常被骗。它还有一个生活在沙漠里的孤独的哥哥,整日与仙人掌为伴。史努比的朋友还包括拉着安全毯子的忧郁的哲学家莱纳斯、充满朋克精神的露西、体育健将薄荷派蒂、贝多芬狂热爱好者施罗德……在《花生漫画》里,他们永远不长大,不长大但经历了一切,同时保持着孩童的纯正,温柔而坚决地摒弃了成年人类的庸常。
我坚信,史努比就是平行宇宙中另一个理想化的我。我要回去,让我回去。
2、《红楼梦》
文 | 郭玉洁

这还有啥犹豫吗,《红楼梦》,肯定的。想了多少年了。
我9岁时第一次看《红楼梦》,对一个边远县城的小孩来说,这本书第一次展现了富贵、精致生活的极致。比如,我最喜欢的情节之一,是海棠诗社成立、年轻的诗人们赏菊吃蟹作诗——我那时还从没见过螃蟹,事实上我们共享的,可能只有秋天。
我跟弟弟吹嘘从书里看来的生活方式,我说,有一道菜要用十几只鸡做呢。
我弟说,那得多大的盘子啊?
……穷人家的孩子,见笑了。
当然,这些都只是皮毛和笑话,《红楼梦》里不肯进入世俗的青春精神(又或是艺术人格)、“女儿国”式的理想世界、以及“悲凉之雾、遍被华林”的虚无情绪,早早影响了我的形成。
我感觉,我已经在《红楼梦》里活了很多世。
3、《吹牛大王奇遇记》
文 | 张莹莹

这个世界里,提着头发可以把自己拽出沼泽,一根通条可以打上七只野鸭,在茫茫大雪中唯一露出地面的一根桩子上拴住了马,醒来便能发现自己站上教堂。
我最着迷的是明希豪森男爵用一颗樱桃核打中了一头鹿,等他再见到它时,发现它头顶上,两耳中间,长着一棵樱桃树。乡下的夏天,我着迷于吃西瓜,我妈说,瓜子不要吃下去,否则肚子上会长出西瓜秧,它会从肚脐那儿发芽。男爵的故事像是个旁证,如果鹿头上能长出樱桃,我的肚脐上也应该能结出西瓜;如果西瓜是真的,男爵也就没有吹牛。我的终极目标,就是模仿明希豪森男爵,拽着一只红气球,飘飘荡荡、有惊无险地飞上天。他不应该骗我。他明明是个好人呐。
4、《老实人》
文 | 淡豹

前阵子刚刚写到,没有历史值得我穿越。作为女性,哪个朝代我都在边缘,比此时此刻更短医疗,更少教育,寿命几乎必然萎缩,草木灰擦例假,十七岁难产而死。再反感现在,我也宁愿活在现在,等着未来(难道不是像本雅明说的那样吗,幸福感来自于对进步即救赎的信任)。就像再厌恶人生,也宁愿活我正在活的这个人生。
而倘若不需要生活在其中,能飞在天空观看那时代(其实也就是,我仍然只想做个读者),我愿意去伏尔泰的叙事世界里。年少时多受伏尔泰和拉伯雷打动,那些传奇与节庆比科幻更接近我幻想中的幻想。什么是科幻?资本主义狂暴,以宇宙移民解决农业对人类的残留束缚,以冷冻和科学医学消灭死亡,造新人类,这样的历史意志里没有人影。而《老实人》中老婆子跟居内贡讲自己的人生,
“卫兵们刚吃完我们供应的筵席,俄罗斯人已经坐了平底船冲进来,把卫兵杀得一个不留。俄罗斯人对我们的情形不加理会。幸而世界上到处都有法国军医,其中有个本领挺高强的来救护我们,把我们治好了。我一辈子也不会忘记,我的伤疤完全结好的那天,他就向我吐露爱情。同时还劝我们大家别伤心,说好几次围城的战争都发生同样的事,那是战争的定律。
“等到我的同伴们都能走路了,就被带往莫斯科。分派之下,我落在一个贵族手里,他叫我种园子,每天赏我二十鞭。两年之后,宫廷中互相倾轧,我那位爵爷和三十来个别的贵族,都被凌迟处死。我乘机逃走,穿过整个俄罗斯。”
这样的叙述速度,浪费,让人惊恐。这局限的地理想象中欧洲便是整个世界,可小世界那样辽阔,连血迹也热闹,时间丰富异质,历史多么快,而我一辈子也不会忘记的事多值得。
5、《欢乐英雄》
文 | 黄昕宇

郭大路很“大路”,大方,马虎,事不挂心,酒足饭饱就很高兴。以至于一不留神千金散尽。
富贵山庄是坐落在偏僻山腰坟场旁的一栋大宅,空落落。郭大路太穷了,来此打劫,屋前屋后巡了个遍,什么都没有。只有一张大床,躺着个人睁眼看他,那是第七代庄主王动。
王动面无表情,一动不动,像长在床上。被褥上有酒渍油污,老鼠吱吱蹿过。
王动说,强盗遇上穷鬼,算你晦气,你这把剑不错,山下有家当铺,可以当几个银子,当铺斜对面是老广开的烧腊,隔壁卖酒。你当了剑,买只烧鸭,几斤肉几斤酒。快去快回,我饿死了,烧鸭冷了也不好吃。
郭大路瞠目结舌,就算打我主意也得你跑腿吧。
王动说:“好人做到底,还是你走一趟。”
郭大路就真去当了剑,买回酒肉。他和王动交了朋友,在富贵山庄住下。
俩人都是遇什么都无所谓的人。郭大路的无所谓,是迎上去;王动么,他躺下去。
然后来了穿破烂衣服的燕七。那天郭大路正尝试把自己倒挂起来喝酒,燕七走进来,凌空一翻,也把自己吊起来。两个吊着的人面对面,互相做了个鬼脸。
再后来,燕七从路上捡回冻得将死的林太平。喂下两碗酒,林太平脸上才有一丝血色,他眼睛尚张不开,开口说:“三十年陈的竹叶青。”林太平也在富贵山庄留下来。
这四个人远避江湖,却不得清闲,还很凶险。遇上残暴之徒他们要出手,遇上恃强凌弱的也要出手,朋友仇家寻来更是责无旁贷。比起名利之徒,他们在乎的东西一点儿不少,善意、良心、诚实、友谊……都很重要。
这是古龙的小说《欢乐英雄》讲的故事。初中时我沉迷武侠,读完金庸开始读古龙,然后就读到这本书。此后几乎每一两年要重温一次,它就像我最喜欢的童话,富贵山庄就是我的乌托邦。
那是我第一次对书中人物产生一种发自肺腑的亲近感受。真想跟他们交朋友啊!当衣服换一坛酒,冬日正午,一起躺在屋外喝酒晒太阳。
7、其他
你想到哪本书里去生活,请写在评论里,说不定我们能互相穿越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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