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监会控告中国森林 要求赔偿小股东

近日消息,香港证监会入禀高等法院,控告清盘中的中国森林(00930-HK)及高层丶上市保荐人丶申报会计师和前核数师干犯市场失当行为,要求他们为在2011年1月31日持有中国森林股份的小股东回复交易前的状况,或支付赔偿,又要求法庭委任管理人执行及管理以上交易的命令。

答辩方为中国森林、执董李国昌、前行政总裁李寒春;两间上市保荐人渣打证券(香港)(涉案时称嘉诚亚洲)及瑞士银行、申报会计师及前核数师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证监会指答辩方在中国森林2009年上市时干犯市场失当行为,涉及中国森林2009年11月19日的上市招股书、2009年年报及2010年中期报告。

中国森林2009年12月招股上市,当时集资额16.8亿元。公司1年后已需延发业绩,自2011年1月26日起停牌,其当时核数师毕马威于2010年1月31日指核数时发现可能不合规情况,包括公司一直保存多于一本会计账册。2012年毕马威辞任核数师,至2016年6月公司被注册地开曼群岛法院颁令清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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