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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把握和改进创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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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把握和改进创新政策

技术发明可划分为基础研究、应用型研究和具体化的设计、构造、测试,前两者均带有显著的公共性质,能够创造极大的社会效益,正的外部性很高。

所评图书:

书名:《创新政策:一本实用指南》

作者:(美)尼古拉斯·沃诺塔斯、菲比·鲁吉、安瓦尔·阿里迪

译者:宋伟 等

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6年11月

《创新政策:一本实用指南》是美国经济学家、乔治华盛顿大学经济学和国际事务教授尼古拉斯·沃诺塔斯等人合著,由提交给世界银行的政策报告转化而成。本书的一大特色是,用相对简短的篇幅、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公共政策领域的领导者、创新产业的参与者、公共政策和产业政策研究者,提供创新政策几大问题的基本阐释,对于我国各地政府改善创新政策,提高政策实效性具有较强的启发和指导意义。

全书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简要探讨了增长与发展的创新政策所涉及到的基础理论知识。书作者分别介绍了新古典增长理论、内生增长理论、市场失灵理论等理论,探讨了技术进步促进经济增长的转化、实现过程。

政府制定创新政策,以及相关产业政策的依据是什么?书作者指出,技术发明可划分为基础研究、应用型研究和具体化的设计、构造、测试,前两者均带有显著的公共性质,能够创造极大的社会效益,正的外部性很高,也正因为此,私人部门通常不愿意在这两方面进行投资。而在第三类技术发明,研发和创新又带有很强的不确定性,很多企业宁可保持现有技术、商业模式,也不愿意冒着风险斥资创新。两种情况下,如果政府通过有效的创新政策,不仅可以激励私人企业、国有企业、科学家个体或团队就第三类技术发明高频探索,对于前两类技术发明也将提供切实支持。

其他理由还包括,为促进创新,政府需要制定并优化知识产权政策,恰当的设定知识产权范围和时限;制定人才激励政策,鼓励青少年进入基础科学研究领域;鼓励企业积极开展技术构想、模型的商业化实验,必要时可给予创业企业以补贴、政府购买等政策扶持;为支持新型技术扩散,政府政策可确保知识产权享有者获得必要的回报,同时又能实现最新的技术成果在产业内部进行分享。

全书第二部分主要围绕创新政策涉及的五大核心问题,对相关公共政策的侧重方向和行动边界进行探讨。一是如何更为有效的激励大学成为创新创业的动力源。以美国为例,大学对于创新创业的贡献显然突出,无论哪一类学科,在前述三个方面的技术发明上,大学都发挥了强劲驱动的作用。“大学研究不仅在新产品中起到作用,同时也在创造新的产业”,例如互联网产业就是在大学校园中诞生的。而新技术和新产业的创造部分也依赖于大学所创造的新知识,向产业的转移,包括专门的人才带着成果向企业的流动,以及训练有素的毕业生进入企业等形式。

美国政府1980年曾出台法案,鼓励高校知识成果商业化。此举创造了此后几十年美国科技转化应用的繁荣,但也引发了高校是否过于商业化的争论。书中还谈到,美国不少高校的内部管理方式并不鼓励教师参与创业活动,而许多教师也面临学术成果发表、共享(学术声誉)与注册专利商业化(经济利益)难以调和的矛盾——这导致了一些学科领域内,教师为获取商业化利益,对技术成果保密。这本书建议,美国政府有关部门、产业界和高校应当更为明确对大学教师、大学研究成果商业化,与学术研究成果共享的双重激励机制,采用更为可行的技术转移机制提高教师(研究人员)在同行中共享研究成果的积极性,还可以尝试在大学建立公会提升商业化机制,并确保技术发明权利人不因研究成果推广而损失经济利益。

二是如何促进跨产业、行业的知识密集型合作。知识密集型合作不同于正式的兼并、合并,而表现为相对松散的股权持有、合资、非股权安排式的合同。在平台经济兴起,许多企业尝试跨产业、行业发展的背景下,推动企业之间密切知识密集型合作,组成战略联盟,能够更好的推动企业技能、隐性知识、技术构想、金融资源、无形资产、市场准入等要素发挥作用,当然也面临管理需求增加、交易成本增加、员工培训压力加大等问题。书作者建议政府创新政策中也应加入相关的激励条款。

三是如何优化产业集群、大学科技园、科技孵化器。这三类设施几乎是我国各大中城市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创新驱动发展水平的“标配”,但在各地的运行情况却大相径庭。书中根据美国、以色列、日本、韩国等国发展产业集群等的经验给出了政策建议。

一方面,要根据地方经济结构建立、优化产业集群。产业集群并不一定只能是“高科技”的,而应当服务于地方主要的产业,书中特意提到,以产业集群运作水平来看,雅典与新加坡的零售产业、米兰与巴黎的时尚产业等集群,运作水平要远远高于其他很多国家的所谓高科技产业集群。书作者还强调,要形成基于市场的产业集群,政府要更多的致力于实现生活成本的低廉化,让技术工人、高学历人才能够较低成本在集群周边落脚,同时要为主要产业形成集群连接供应链合作伙伴提供便利,例如仓库、工厂的租金补贴等。

另一方面,要建立更为具体的支持政策,推动大学科技园与孵化园发展。书中以斯坦福大学的创业园为例,指出大学与私营企业合作培育的大学科技园,对于推动创新具有重要价值,政府要鼓励产学合作并出台具体的激励政策,而不适宜包办代替。专门针对高科技部门创业的孵化器应包括向创业公司需要的基本设施、孵化器与创业企业的成熟协议文本、孵化器激励人团队及资源支持,与金融、管理、营销、法律等中介服务的接入口,等等。书作者建议,政府应当积极支持孵化器建设,但应当避免让已经获得创业成功的企业为降低管理成本,长期留在孵化器内占用相关的公共资源。

四是为创新创业提供必要的金融支持。创新创业企业面临的最大障碍,分别是技术构想的商业化,以及融资。融资成为麻烦,源自创业者和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尽管天使投资的兴起,降低了部分创业项目的融资难度,但从整体上来看,创新创业融资依旧十分困难。书中指出,为激励金融机构、资本投资创新创业企业,可考虑采用融资补贴形式来分摊相关的风险。美国多个州都建立了类似的风险投资基金。而在德国,则改为由政府向企业发放研发补贴、小额贷款和小企业资助;芬兰建立了议会下属的国家研发基金会,专司评估对高风险融资的公共支持项目。

五是恰当的权衡新技术周期,建立必要的知识产权保护。率先创立新技术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制度,是英国赢得工业革命的重要因素。但在科学技术发展日新月异的当下,产权保护周期如果过长,并不利于新技术的迭代,还会抑制基于原有新技术得出更多、更能符合市场需求的新技术。书中指出,评价知识产权政策需要了解一国的创新生态,具体的评估活跃的发明和创新实体的利益保护方式,以及采用多长的保护周期能够同时实现促进创新与保护创新热情的目的。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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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把握和改进创新政策

技术发明可划分为基础研究、应用型研究和具体化的设计、构造、测试,前两者均带有显著的公共性质,能够创造极大的社会效益,正的外部性很高。

所评图书:

书名:《创新政策:一本实用指南》

作者:(美)尼古拉斯·沃诺塔斯、菲比·鲁吉、安瓦尔·阿里迪

译者:宋伟 等

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6年11月

《创新政策:一本实用指南》是美国经济学家、乔治华盛顿大学经济学和国际事务教授尼古拉斯·沃诺塔斯等人合著,由提交给世界银行的政策报告转化而成。本书的一大特色是,用相对简短的篇幅、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公共政策领域的领导者、创新产业的参与者、公共政策和产业政策研究者,提供创新政策几大问题的基本阐释,对于我国各地政府改善创新政策,提高政策实效性具有较强的启发和指导意义。

全书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简要探讨了增长与发展的创新政策所涉及到的基础理论知识。书作者分别介绍了新古典增长理论、内生增长理论、市场失灵理论等理论,探讨了技术进步促进经济增长的转化、实现过程。

政府制定创新政策,以及相关产业政策的依据是什么?书作者指出,技术发明可划分为基础研究、应用型研究和具体化的设计、构造、测试,前两者均带有显著的公共性质,能够创造极大的社会效益,正的外部性很高,也正因为此,私人部门通常不愿意在这两方面进行投资。而在第三类技术发明,研发和创新又带有很强的不确定性,很多企业宁可保持现有技术、商业模式,也不愿意冒着风险斥资创新。两种情况下,如果政府通过有效的创新政策,不仅可以激励私人企业、国有企业、科学家个体或团队就第三类技术发明高频探索,对于前两类技术发明也将提供切实支持。

其他理由还包括,为促进创新,政府需要制定并优化知识产权政策,恰当的设定知识产权范围和时限;制定人才激励政策,鼓励青少年进入基础科学研究领域;鼓励企业积极开展技术构想、模型的商业化实验,必要时可给予创业企业以补贴、政府购买等政策扶持;为支持新型技术扩散,政府政策可确保知识产权享有者获得必要的回报,同时又能实现最新的技术成果在产业内部进行分享。

全书第二部分主要围绕创新政策涉及的五大核心问题,对相关公共政策的侧重方向和行动边界进行探讨。一是如何更为有效的激励大学成为创新创业的动力源。以美国为例,大学对于创新创业的贡献显然突出,无论哪一类学科,在前述三个方面的技术发明上,大学都发挥了强劲驱动的作用。“大学研究不仅在新产品中起到作用,同时也在创造新的产业”,例如互联网产业就是在大学校园中诞生的。而新技术和新产业的创造部分也依赖于大学所创造的新知识,向产业的转移,包括专门的人才带着成果向企业的流动,以及训练有素的毕业生进入企业等形式。

美国政府1980年曾出台法案,鼓励高校知识成果商业化。此举创造了此后几十年美国科技转化应用的繁荣,但也引发了高校是否过于商业化的争论。书中还谈到,美国不少高校的内部管理方式并不鼓励教师参与创业活动,而许多教师也面临学术成果发表、共享(学术声誉)与注册专利商业化(经济利益)难以调和的矛盾——这导致了一些学科领域内,教师为获取商业化利益,对技术成果保密。这本书建议,美国政府有关部门、产业界和高校应当更为明确对大学教师、大学研究成果商业化,与学术研究成果共享的双重激励机制,采用更为可行的技术转移机制提高教师(研究人员)在同行中共享研究成果的积极性,还可以尝试在大学建立公会提升商业化机制,并确保技术发明权利人不因研究成果推广而损失经济利益。

二是如何促进跨产业、行业的知识密集型合作。知识密集型合作不同于正式的兼并、合并,而表现为相对松散的股权持有、合资、非股权安排式的合同。在平台经济兴起,许多企业尝试跨产业、行业发展的背景下,推动企业之间密切知识密集型合作,组成战略联盟,能够更好的推动企业技能、隐性知识、技术构想、金融资源、无形资产、市场准入等要素发挥作用,当然也面临管理需求增加、交易成本增加、员工培训压力加大等问题。书作者建议政府创新政策中也应加入相关的激励条款。

三是如何优化产业集群、大学科技园、科技孵化器。这三类设施几乎是我国各大中城市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创新驱动发展水平的“标配”,但在各地的运行情况却大相径庭。书中根据美国、以色列、日本、韩国等国发展产业集群等的经验给出了政策建议。

一方面,要根据地方经济结构建立、优化产业集群。产业集群并不一定只能是“高科技”的,而应当服务于地方主要的产业,书中特意提到,以产业集群运作水平来看,雅典与新加坡的零售产业、米兰与巴黎的时尚产业等集群,运作水平要远远高于其他很多国家的所谓高科技产业集群。书作者还强调,要形成基于市场的产业集群,政府要更多的致力于实现生活成本的低廉化,让技术工人、高学历人才能够较低成本在集群周边落脚,同时要为主要产业形成集群连接供应链合作伙伴提供便利,例如仓库、工厂的租金补贴等。

另一方面,要建立更为具体的支持政策,推动大学科技园与孵化园发展。书中以斯坦福大学的创业园为例,指出大学与私营企业合作培育的大学科技园,对于推动创新具有重要价值,政府要鼓励产学合作并出台具体的激励政策,而不适宜包办代替。专门针对高科技部门创业的孵化器应包括向创业公司需要的基本设施、孵化器与创业企业的成熟协议文本、孵化器激励人团队及资源支持,与金融、管理、营销、法律等中介服务的接入口,等等。书作者建议,政府应当积极支持孵化器建设,但应当避免让已经获得创业成功的企业为降低管理成本,长期留在孵化器内占用相关的公共资源。

四是为创新创业提供必要的金融支持。创新创业企业面临的最大障碍,分别是技术构想的商业化,以及融资。融资成为麻烦,源自创业者和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尽管天使投资的兴起,降低了部分创业项目的融资难度,但从整体上来看,创新创业融资依旧十分困难。书中指出,为激励金融机构、资本投资创新创业企业,可考虑采用融资补贴形式来分摊相关的风险。美国多个州都建立了类似的风险投资基金。而在德国,则改为由政府向企业发放研发补贴、小额贷款和小企业资助;芬兰建立了议会下属的国家研发基金会,专司评估对高风险融资的公共支持项目。

五是恰当的权衡新技术周期,建立必要的知识产权保护。率先创立新技术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制度,是英国赢得工业革命的重要因素。但在科学技术发展日新月异的当下,产权保护周期如果过长,并不利于新技术的迭代,还会抑制基于原有新技术得出更多、更能符合市场需求的新技术。书中指出,评价知识产权政策需要了解一国的创新生态,具体的评估活跃的发明和创新实体的利益保护方式,以及采用多长的保护周期能够同时实现促进创新与保护创新热情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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