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想之年

琼•狄迪恩的随笔,与汤姆•沃尔夫、杜鲁门•卡波蒂、盖•特立斯的作品一样,是新新闻运动的经典。《奇想之年》曾获2005年美国国家图书奖最佳非虚构作品奖。我们获得出版社授权,在此发表全书第二章节选。这是正午第一次在头条推荐一本书。琼•狄迪恩很少被大陆读者注意到,而她确实很重要,也很好。

2017年02月20日琼•狄迪恩 美国来源:界面新闻

随笔

 

1964年,记者琼·狄迪恩结了婚,离开纽约,搬回加州故乡。这时她三十岁,是Vogue杂志编辑和记者,打算写小说。不过,美国版新文化运动正在加州发生,琼·狄迪恩的观察癖让她无法专注于小说。她带着纽约式的严肃而锐利的知识分子目光打量正处于剧烈社会运动中的美国西岸,描写疯狂的好莱坞,沉迷于灵修运动的歌手,电影媒体大亨,流浪者,嬉皮士,毒品传播下的学童。

这些近似于随笔的报道和个人史,集成《跋涉去伯利恒》出版(1968, Slouching Towards Bethlehem),至今是对60年代美国的最好记录之一,强调作者个性化观察与叙述技巧的“叙事新闻”写作找到了新的代言人。

琼·狄迪恩的随笔,与汤姆·沃尔夫、杜鲁门·卡波蒂、盖·特立斯的作品一样,是新新闻运动的经典。可她是这些人中最少沉迷于自我的——也许跟她是女性有关。当沃尔夫像喷射口水一样扔出耸人听闻的一串串感叹号,当卡波蒂执迷于描写和形容词,当同行执着于案子,追逐黑暗人物心灵中隐秘的部分,琼·狄迪恩发展出她的写作风格:具有高度文学性,敏感细致,不追求操控读者情绪,通过观察和描述来讽刺(而不是通过类比、荒诞、俏皮)。她将人物肖像和时代解析相结合,特别擅长描写剧烈变动下的地点与时代性格、文化与经验,是公认的美国二十世纪后半叶最好的随笔作家和叙事新闻写作者之一,而且创作力一直很强,到七十多岁也一直写得好而强劲。和那几位或者自我巨大、或者经历传奇、或者丑闻缠身的男写作者相比,她在大陆的汉语读者中影响有限,倒因为2015年时以八十高龄代言Céline上了时尚新闻。而她比他们任何人都靠近海明威的理想:写文章是盖起建筑,不是室内装修。

1977年,她曾告诉《巴黎评论》,自己的写作始终以“句子”为最核心的单位。她模仿海明威直接的句子,清水流过花岗石一般不停留,也喜欢亨利·詹姆斯曲折的句子,连绵从句和插入语掩盖暗礁和青苔。如今读来,她随笔中强烈的文学性,可能就来源于这种独特的结合:句子敏感、灵巧、清澈美丽,整体叙述则如林中小径一般,迤逦往复。

在漫长的职业生涯中,琼·狄迪恩与丈夫约翰·邓恩将生活分为两半:既为《纽约书评》等严肃刊物供稿,写小说,完成作家/知识分子写作,也与好莱坞合作电影项目。二人经常合作,很少分开,《卫报》形容他们是“美国文学界最炙手可热的一对夫妻”。他们收养了女儿金塔纳,时尚杂志为他们一家拍摄了不少家庭照片,图像广为流传,似乎表达了某种能超越时间的宁静共处的家庭理想:琼·狄迪恩总显得专注却不炽烈,像在放空,一位西方观音,约翰·邓恩则像不发疯时的杰克·尼科尔森,让人想象一位兼职当国际武器贩子的大学教授。

然而2003年冬天,新年前,七十一岁的约翰·邓恩在曼哈顿家中猝死。那时金塔纳正因为不明原因的严重疾病长期住院昏迷。琼·狄迪恩像做梦一般经历了这一切。2004年10月,她开始写这本《奇想之年)(A Year of Magical Thinking),半是对丈夫之死的回忆,半是对人类哀恸情感的解析。她说,写这本书,她得到了安慰。这几乎是个自救尝试,而就在《奇想之年》出版时,女儿金塔纳也去世了。几年后,独居的琼·狄迪恩写了讲女儿从受收养到成长和死去的《蓝色夜晚》,讨论母职、爱、老去、脆弱的问题,写得非常好,是本完美的书,但读起来让人难过,很难下决心第二次翻开:高情感浓度与思维强度下,轻灵的对往昔时光的回忆也像装扮为风铃声的丧钟,整本书都是哀歌。

为什么要写这些浸着悲痛的回忆?最亲近的死亡,不可挽回的丧失,难以度过的由遗憾感和着魔般的不断自省进一步延长的孤寂。也许用琼·狄迪恩一篇随笔《白唱片》的开头句子可以回答这个问题,

“我们讲故事给自己,为了要活下去。”

《奇想之年》(新星出版社,2017年1月出版,译者陶泽慧)曾获2005年美国国家图书奖最佳非虚构作品奖。我们获得了出版社授权,在此发表全书第二章节选。这是正午第一次在头条推荐一本书。琼·狄迪恩很少受大陆读者注意,而她确实很重要,也很好。

 

——正午 淡豹

 

《奇想之年》

文 | 琼·狄迪恩

翻译:陶泽慧

第二章

 

二○○三年十二月三十日,一个星期二。

我们已经去贝斯以色列北院六楼的重症监护病房探望过金塔纳。

我们已经回到家中。

我们已经讨论过是外出吃晚饭还是在家吃。

我说我待会儿给壁炉生火,我们可以在家吃饭。

我生好火,我开始准备晚饭,我问约翰要不要喝杯酒。

我给他倒了杯苏格兰威士忌,拿到客厅里,他正坐在炉火旁的椅子里读书,那是他惯常的座位。

他读的是戴维·弗罗姆金《欧洲最后的夏天:是谁发动了一九一四年的世界大战?》的试读本。

我做好晚饭,在客厅里摆好餐桌,只有我们两人在家吃饭时,我们都会坐在这处烤得到炉火的位置。我发现我一直在强调炉火,因为炉火对我们来说非常重要。我在加利福尼亚长大,约翰和我在那里居住了二十五年,在加利福尼亚我们用炉火给房子供暖。我们甚至在夏夜都会生火,不然雾气会进来。生火表示我们已经回到家中,我们画出了一个安全的范围,我们会平安度过夜晚。我点亮蜡烛。约翰在入座前让我再给他倒一杯。我倒好递给他。我们在桌边坐好。我集中注意力搅拌沙拉。

约翰说着话,然后他停住了。

在他停止说话的前几秒或前一分钟里,在某个时刻,他问我给他倒的第二杯酒是不是纯麦芽苏格兰威士忌。我说不是。我倒的威士忌跟第一杯一样。“那就好,”他说,“我也说不上来为什么,但觉得你不会让我混着喝。”在那几秒或一分钟里的另一个时刻,他谈论着第一次世界大战的重要性,说它决定了二十世纪余下的整个时期的走向。

我不知道当他停止说话时,我们在讨论哪个话题,是苏格兰威士忌,还是第一次世界大战。

我只记得自己抬头看时,他举着左手,人却耷拉着一动不动。一开始我以为他在开一个一点都不好笑的玩笑,试图让这一天的艰难显得尚且能够应付。

我记得自己说,别这样。

可他并没有回答,我最先想到的是他也许被食物噎住窒息了。我记得自己将他从椅背上架起来,要对他实施海姆立克急救法。我记得他重重地向前倾倒,先是撞上餐桌,然后仆倒在地板上。厨房的电话旁贴着一张卡片,上面有几个纽约长老会医院的急救号码。我把这些电话号码贴在电话旁,不是因为预计到会发生这样的状况。我贴这些号码,是怕万一楼里有其他人需要叫救护车。

其他什么人。

我拨通了其中一个号码。调度员问他还有没有呼吸。我说快来救人。医护人员抵达时,我试图告诉他们都发生了什么,可在我说完之前,他们已将约翰躺倒的那部分客厅变成了急救室。其中一位(他们一共三个人,也可能是四个,甚至一小时后我还是搞不清人数)在向医院报告约翰的心电图,他们好像已经在传输数据了。另一位正在拆注射器的包装(第一枚还是第二枚,反正后来还用了很多。肾上腺素?利多卡因?普鲁卡因胺?这些不知道从哪儿来的名字出现在我的脑海里)。我记得自己说他可能是窒息了。但医护人员检查了一下,立即否决了这种可能性:呼吸道是通畅的。他们现在要使用心脏除颤器,试图恢复约翰的心律。他们也许让约翰恢复了一拍正常的心跳(也许只是我一厢情愿,我们都沉默不语,约翰被震得剧烈跳动了一下),然后心跳又没了,然后又震了一下。

“他还在颤动”,我记得拿着电话的那位医护人员这样说道。

“室颤,”第二天上午,当约翰的心脏病医生从楠塔基特打来电话时,他这么解释道,“他们说的应该是心室颤动。”

他们说的也许是“心室颤动”,也许不是。心房颤动并不会直接引发、也不会必定引发心跳骤停。但心室颤动却会导致这种后果。也许他们说的就是心室颤动吧。

我记得自己试图在脑海里厘清接下来都发生了什么。既然救护小组已经在客厅里了,那么按照逻辑,下一步就应该去医院。我突然意识到,救护小组会突然就决定去医院,而我还准备不足。我手头可能没有需要携带的东西。我可能会浪费时间,被他们丢在后头。我找出自己的手提包、一串钥匙,以及约翰的医生对他的病史所做的概述。当我回到客厅时,医护人员正在观察他们放在地板上的监视器。我看不到监视器的画面,只好注视着他们的面庞。我记得其中一位匆匆看了另外几人一眼。当他们决定要走时,一切发生得太过迅速。我跟着他们走向电梯,问能不能跟他们一块儿走。他们说得先把轮床送下去,我可以搭乘第二辆救护车。其中一位医护人员陪我一起等电梯上来。待他和我钻进第二辆救护车时,装着轮床的那辆救护车已经发动起来从大楼前门开走了。我们那栋楼跟纽约长老会医院(那个院区原先是纽约医院)隔了六个穿城街区。我的记忆中既没有任何救护车的警报声,也没有那时的交通状况。当我们抵达医院急救中心的入口时,轮床已经被推进了医院大楼。一位男士在车道上等候。我视线里的其他人都穿着医护服,他却没穿。“这是那位妻子吗?”他问司机,然后转头对我说话。“我是您的社工。”他说。而我猜,在这个时候我就应该知道结局了。

 

***

“我打开门,看到了那个穿绿衣服的人,然后我就明白了。我立刻明白了。”这番话出自一位十九岁少年的母亲,在那部HBO纪录片里,她的孩子在基尔库克被炸弹炸死了,鲍勃·赫伯特在二○○四年十一月十二日早晨的《纽约时报》上引用了这段话。“但我却奢望,只要我不让他进到屋里来,他就不能把结果告诉我。然后一切就像从未发生过一样。所以他不停地说:‘夫人,我得进去跟您谈谈。’而我则不停地告诉他:‘抱歉,你不能进来。’”

在那个救护车和社工的夜晚过去近十一个月之后,我在早餐时读到这些话,立即意识到这正是我当时的思绪。

在急救室里,我看到更多穿医护服的人将轮床推到了一个隔间里。有人让我在接待区等候。我照办了。办理入院手续的地方排着队。而排队等候似乎是一件具有积极意义的事,它意味着依然有余裕去应对这件事。我的手提包里装有医保卡复印件,这所医院我并不熟悉,它是纽约长老会医院①的康奈尔分院,而我所熟知的哥伦比亚分院,即哥伦比亚长老会医院,位于西一百六十八街和百老汇大道的交界处,离我们家最多就二十分钟的路程,但对这次的急救来说还是太远了。不过,我一定能在这所陌生的医院看好他的病,我能派上用场,一旦他的病情稳定下来,我就安排他转入哥伦比亚长老会医院。当社工再次出现,将我从入院手续的队伍旁领至接待区外的一个空房间时,我一直专注于思考转院的细节(他需要一张配备遥测设备的病床,最终我也能把金塔纳转到哥伦比亚分院去。她入住贝斯以色列北院的当晚,我就在一张卡片上记下了几位哥伦比亚分院医生的传呼机号码,他们中总有一个可以帮我把事情办妥)。“您可以在这边等。”他说道。我等候着。房间很冷,或者只是我自己觉得很冷。我突然想知道从我呼叫救护车到医护人员抵达,到底过了多长时间。我印象中那好像几乎没花任何时间(在那个接待室外的房间里,我脑海里蹦出的短语是上帝眼中的木屑②),但肯定至少用了几分钟吧。

之前因为电影里的一段情节,我在书房的布告板上贴过一张粉红色的索引卡,上面印着我从《默克诊疗手册》里摘出的一句话,内容是人在大脑缺氧的状态下能够存活多长时间。在那个接待区外的房间里,这张粉红色索引卡的样子重新呈现在我的脑海里:“大脑组织缺氧达四至六分钟,可导致不可逆性损伤,甚至脑死亡。”当社工又一次出现时,我正在不停地告诉自己,我肯定是把这句话给记错了。他带来了一个人,并介绍说那是“负责您丈夫的医生”。然后是一段沉默。“他不行了,是么?”我听到自己跟医生这样说。医生看了看社工。“只管说吧,”社工说道,“她表现得特别冷静。”他们将我领到那个挂着帘子的隔间,约翰孤单地躺在里面。他们问我要不要请个牧师,我说好的。他们把约翰的银色卡包递给我,里面装着他的驾照和信用卡。他们把装在约翰口袋里的现金、手表、手机递给我。他们还给我一个塑料袋,说里面装着他的衣物。我向他们表示感谢。社工问我,他还有什么事情能够帮得上忙。我说他可以帮我叫一辆出租车。他照办了,我向他表示了感谢。“你身上的钱够付出租车费吗?”他问道。我这位冷静的未亡人告诉他我身上有足够的钱。当我走进公寓,看到椅子上依然搁着约翰的外套和围巾(我们去贝斯以色列北院看金塔纳后回到家中,他把这些衣物脱下来放在那里,一条红色的羊绒围巾,一件巴塔哥尼亚牌冲锋衣,《因为你爱过我》③的剧组服装正是这件外套),我突然想知道,一位不冷静的未亡人会被允许有什么样的表现。精神崩溃?需要镇静?失声尖叫?

 

***

我记得自己想着,我得和约翰讨论一下这个事情。

没有什么是我不能和约翰讨论的。

因为我们俩都是作家,都在家里工作,我们生活的每一天都充盈着对方的话语。

我并不总是认同他的观点,他也不总是认同我的观点,但我们信任彼此。我们的投资或利益之间没有任何分歧。由于有时候是我,有时候是他,会得到更多好评、进步更大,所以许多人认为我们必定处于某种“竞争”关系之中,我们私底下的生活必定会是一片布满职业嫉妒和愤恨的雷区。这番见解离真实情况非常遥远,对这种见解的普遍坚持表明大众对婚姻的理解存在某种局限。

而这也是我们曾经讨论过的问题。

关于我从纽约医院独自回家的那个夜晚,我对公寓的记忆是它的寂静。

我从医院拿回来的那个塑料袋里,装着一条灯芯绒裤子、一件羊毛衫、一条腰带,应该就这些东西了。灯芯绒裤子的裤腿被割开了,我猜是医护人员做的。羊毛衫上有血迹。腰带被盘成一团。我记得我把他的手机放在他书桌的充电底座上。我记得我将他的银色卡包放进卧室的箱子,里面还装着我们的护照、出生证明,以及陪审服务的证明。如今我看着这个卡包,发现他当时随身带着不少卡片:纽约州驾照,二○○四年五月二十五日到期;大通银行ATM卡;美国运通卡;富国银行万事达信用卡;大都会博物馆会员卡;美国作家协会西部分会卡(当时正值奥斯卡金像奖的投票季,作家协会的卡可以用来免费看电影,他肯定是去看过一部电影,但我记不清了);医疗卡;地铁卡;由美敦力公司发放的卡片,上面有“我植入了卡帕900SR起搏系统”的说明、设备序列号、植入这个系统的医生的电话号码,以及“植入日期,二○○三年六月三日”。我记得将他口袋里的现金和我包里的现金合在一起,抚平那些纸币,小心地将二十美元、十美元、五美元,以及一美元的纸币分别放到一起。我记得自己在做这件事情的时候想着,他会明白我能够处理好这一切。

 

***

当我在纽约医院急救室挂着帘子的那个隔间里看到他时,他前排的牙齿断了一颗。我猜是他摔倒时撞断的,因为他的脸上还有瘀伤。第二天,当我在法兰克·E·坎贝尔殡仪馆查看他的遗体时,这些瘀伤已经变淡了。我突然意识到,当我说不要做防腐处理时,入殓师曾说“这样的话,我们就将他简单清理一下”,这话的意思应该就是掩盖这些瘀伤。跟入殓师的交谈好像非常遥远。我来到法兰克·E·坎贝尔殡仪馆时,决心避免任何不合宜的反应(流泪、愤怒、发出像奥兹国一样的寂静中那绝望的笑声),于是我关闭了自身的一切反应。我母亲死后,处理她遗体的入殓师在灵床上留下了一朵人造玫瑰。我的兄长感到自己被深深地冒犯了,并将这件事情告诉我。我会武装好自己,抵御一切人造玫瑰。我记得自己就棺材的问题果断地做出决定。我记得签署文书的办公室里摆放着一座古老的大钟,约翰的侄子托尼·邓恩当时陪在我身边,他提到那口钟已经停摆了。入殓师似乎很高兴能有机会聊聊这个摆设,解释说这座钟已经停了很多年,但它是对公司前身的“某种纪念”,所以被保留了下来。他说话的口吻仿佛将这座钟当成了某种教益。我当时在专心思考金塔纳的事情。我可以屏蔽掉入殓师的话语,却屏蔽不掉我在想金塔纳时听到的如下诗句:尔父卧于五英寻深处/他的双眼已化作珍珠。

 

***

八个月后,我询问我们那栋楼的管理员,是否还保留着去年十二月三十日的门禁日志。我知道有这么一份日志存在,三年来我一直是大楼管委会的主席,门禁日志是大楼管理流程的一部分。第二天,管理员就把十二月三十日的那一页发给了我。根据这份日志,当晚值班的门卫是迈克尔·弗林和瓦西里·约内斯库。我对此毫无印象。瓦西里·约内斯库从齐奥塞斯库治下的罗马尼亚流亡至美国,而约翰则是在康涅狄格州西哈特福市长大的爱尔兰基督徒,他们会在电梯里开玩笑,那套例行的说辞是基于他们对故作政治姿态的共同喜好。“那么,本·拉登到底藏在哪里?”当约翰走进电梯时,瓦西里会开口说道,而接话的要点在于提出不太可能的猜想:“本·拉登有没有可能藏在阁楼里?”“藏在复式小楼里?”“藏在健身房里?”当我在日志里看到瓦西里的名字时,我发现我甚至不记得,在十二月三十日傍晚,当我们从贝斯以色列北院归来时,他有没有和往常一样地开过这个玩笑。当晚的日志只有两个条目,尽管每年这个时候,楼里的大部分人都会去更温暖的地方度假,但这也比往常要少。

记录:医护人员在晚上九点二十分抵达。邓恩先生在晚上十点零五分被送去医院。

记录:A-B客梯的灯泡坏了。

A-B客梯就是我们平时搭乘的电梯,是医护人员在晚上九点二十分上来时搭乘的电梯,是他们在十点零五分将约翰(和我)送进楼下救护车时搭乘的电梯,是我在一个没被记录下来的时间独自返回公寓时搭乘的电梯。我没有注意到电梯里的灯泡坏了,也没注意到医护人员在我们家待了四十五分钟之久。在我的描述中,那段时间一直都是“十五到二十分钟”。如果他们确实待了那么久,那是否意味着他当时还活着?我向一位熟识的医生提起了这个问题。“有时候他们是得操作这么久。”他回答道。过了好一会儿,我才意识到这根本没有回答我的问题。

 

***

当我拿到死亡证明时,上面给出的死亡时间是二○○三年十二月三十日晚上十点十八分。

在我离开医院前,他们问我是否许可对遗体进行尸检。我回答说可以。后来我在某处读到,医生认为,在患者死亡后的惯例流程中,向未亡人提请尸体许可是非常微妙而敏感的一个步骤,也常常是最为困难的一个步骤。许多研究(譬如J.L.卡茨和R.加德纳,《实习医生的窘境:提出尸检许可的请求》,《医学精神病学》,一九七二年第三期:第197~203页)显示,医生在提出这个请求时往往会体验到相当可观的焦虑情绪。他们明白尸检对医学研究和教学至关重要,但同样明白这一流程会触及一种原始的恐惧。如果纽约医院那位请求我许可尸检的工作人员体会到这种焦虑,那么我原本可以免除他或她的焦虑:我会主动要求进行尸检。虽然我在做调研工作的过程中见过几例尸检,但仍然会主动要求。我确切地明白尸检包含的内容,胸膛会像砧板上的鸡一样敞开,面部会被剥下来,还有称量内脏的天平。我见过命案侦探别过脸,不忍观看尸检的过程。但我还是会要求尸检。我需要了解生命结束的方式、原因和时间。事实上,在他们进行尸检的时候,我希望自己能够在场(我和约翰一起观摩过其他人的尸检,我没能观摩他的尸检,是我亏欠了他,而当时的我无比确定,如果躺在手术台上的是我,那么他一定会在场),但我没有能够理性地表达出这种想法的自信,所以我什么都没有问。

如果救护车是在十点零五分离开我们住的大楼,而死亡时间为十点十八分,那么中间的这十三分钟不过是在登记,都是官僚做派,以确保医院的流程得到遵守,手续都办理妥当,有合适的人员来做善后工作,向冷静的未亡人通报结果。

后来我发现,这一善后工作被称作“宣告”(宣告:晚上十点十八分)。

我必须相信他从一开始就救不回来了。

如果不相信他从一开始就救不回来了,那我肯定会思索,我本该能够挽救他的性命。

直到看到尸检报告时,我还在坚持这种想法,这是一种典型的自欺,它有着无穷的力量。

在他过世前的一两周,有一次我们在一家餐厅吃饭,约翰让我在笔记本里帮他记点东西。为了记笔记,他身上总会带着几张六英寸长三英寸宽的卡片,上面印着他的名字,能够塞进外套的口袋里。那次吃饭时,他想到了一些试图记住的想法,但他翻了翻口袋,却发现自己没带卡片。我需要你帮我记点东西,他说道,还说这是关于他新书的一个想法,跟我的没关系。他强调了这一点,因为当时我正在为一本体育图书做调研工作。他口述的笔记如下:“比赛结束后,教练通常会出来说‘你表现得非常好’。如今他们却用起了州警察的用语,好像运动员是在打仗,而他们则是军人。体育运动的军事化。”当我在第二天将笔记拿给他的时候,他说:“你想用的话只管拿去用。”

他这番话是什么意思?

他知道这本新书已经写不出来了?

他是否有某种先见,或看到了某种预示?那天晚上,他为什么会忘带笔记卡片?当我自己忘带笔记本的时候,他难道不是警告过我,灵感降临时能不能做好笔记,正是具不具备写作能力的表现吗?那个晚上,是否有某种东西在告诉他,他具备写作能力的时间就要消耗殆尽?

某个夏天,我们住在布伦特伍德帕克,我们养成了每到下午四点就停笔,去泳池休息的习惯。他会站在水中读书(那个夏天他重读了几遍《苏菲的选择》,试图理清这本小说的写作技巧),而我会在花园里劳作。那是一片小花园,只有一点点大,一条碎石小径从中穿过,其间有一株玫瑰,还有几块点缀着百里香、银香菊和野甘菊的苗圃。几年前,我便说服约翰辟出一块田地,培育一片花园。他之前从未对园艺表现出任何兴趣,所以当他对最终成果表现得喜出望外时,我还是挺惊讶的。在那些夏日的午后,我们会赶在五点前在泳池里游游泳,然后裹着浴巾走进书房,收看当时正在离网重播⑤的一部BBC电视剧,名叫“战俘集中营”。故事的主人公是几位英国女子(其中一位主角幼稚而又自私,而对另一位主角的构思似乎参考了《忠勇之家》⑥的女主角),她们于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在马来西亚被日军俘获,剧情尽管俗套,但还差强人意。每个下午看完《战俘集中营》之后,我们会上楼继续工作一两个小时,约翰的书房在楼梯顶端,而门厅对面那个四面玻璃的阳台则成了我的书房。等到七点或七点半,我们出门吃晚饭,通常都会光顾默顿餐厅。那个夏天,默顿是个如意之选。我们总会点鲜虾墨西哥烤饼和黑豆鸡肉。那边的顾客总有我们认识的人。餐厅凉爽、雅致,里面有些昏暗,不过你可以看到外面的暮色。

那个时候,约翰已经不喜欢在晚上开车了。后来我发现,这也是他更想待在纽约的一个原因,他的这个意愿,在当时的我看来是玄妙难解的。那个夏天的一个夜晚,我们在安西娅·西尔伯特⑦位于好莱坞卡米罗大街的宅邸吃过晚饭,他要求由我来开车回家。我记得当时曾想过这事有多么不同寻常。我们曾在一九六七年至一九七一年间住在富兰克林大道的一栋房子里,而安西娅的住所仅仅隔了一个街区,所以这根本不存在找路的问题。发动引擎时,我突然意识到,当约翰也在车里的时候,由我驾驶的次数用手指头都能数得清。我还能记得的只有另外一次,我们从拉斯维加斯开车前往洛杉矶,我在夜里接替他开了一段。他坐在我们当时开的科尔维特的副驾驶座上睡着了。醒来后他睁开眼睛。过了一小会儿,他小心谨慎地说:“换作我也许会开得慢一点。”我完全没意识到车速有什么不正常,然后扫了一眼车速表:我开到了一百二十迈。

然而。

开车穿越莫哈韦沙漠完全是另一回事。在此之前,但凡在城镇里,他从来没有要求过我在晚饭后开车回家,卡米罗大街的那个夜晚史无前例。而当我驱车四十五分钟回到布伦特伍德帕克时,他夸我“开得不错”,这同样史无前例。

在他去世的那一年里,他好几次提到有泳池、花园和《战俘集中营》相伴的那些午后。

菲利普·阿里耶斯在《面对死亡的人》里指出,当死亡出现在《罗兰之歌》中时,它的根本特征在于,即便死亡忽然而至,或者意外降临,“也会对它的到来发出预警”。高文被人问及:“啊,我的好老爷,您觉得您能活多久呢?”高文回答说:“我告诉你我活不过两天。”阿里耶斯写道:“无论是他的医生、他的朋友,还是那些牧师(后者当时缺席,且被人遗忘),都不如他知道得多。只有将死的人知道他还剩下多少时光。”

你坐下吃晚饭。

“你想用的话只管拿去用。”在我把约翰一两个星期前口述的笔记递给他时,他这么说了。

然后——就没了。

 

***

丧恸,当它来临时,与我们的预期完全不同。它同我在父母过世时感受到的丧恸不同:我父亲在他八十五岁生日前几天过世,我母亲在她九十一岁生日前一个月过世,两人在生前的最后几年都越发衰弱。我在这两次生离死别中感受到的是悲伤、孤独(一个被遗弃的孩子的孤独,无论她多少岁),以及悔恨,悔恨逝去的时光,悔恨没能说出口的话语,悔恨自己无能为力、没法分担,甚至到最后都没法真切地体会他们两人承受的痛苦、无助和肉体上的羞辱。我明白他们的离世无可避免。我一生都在等候(担心、惧怕和预期)这些死亡。可当它们发生时,却与我有所隔阂,和我正在进行的生活远远隔开了。我母亲死后,我从芝加哥收到一封朋友的来信,他过去曾是玛利诺外方传教会的一位神父,他准确地道出了我的感受。他写道:“即便我们做好准备,真的,即便我们也到了这样的年岁,父母去世还是会触及我们心底,激发出令我们自己都惊讶的反应,它可能将那些我们深埋已久的记忆和情感都释放出来。在那段被他们称作哀悼的含混时期,我们也许正像是身处潜艇之中,沉默地躺在海底,意识到周围的深水炸弹,时远时近地用回忆对我们实行打击。”

我的父亲过世了,我的母亲过世了,过不了多久,我也该留意自己的死期了,但我依然会在早晨起床,把脏衣服送去洗涤。

我依然会为复活节午餐准备菜单。

我依然会记得给我的护照延期。

丧恸则不同。丧恸没有隔阂。丧恸像海浪,像疾病发作,像突然的忧惧,令我们的膝盖孱弱,令我们的双眼盲目,并将抹消掉生活的日常属性。基本上每一位体会过丧恸的人,都会提及“海浪”的症状。埃里克·林德曼曾在上世纪四十年代主持麻省综合医院的精神病科室,他采访过许多位“椰林夜总会大火”事件的死者家属,并在发表于一九四四年的知名研究成果中,以绝对的特异性定义了这一症状:“躯体不适的感觉像海浪一般袭来,持续二十分钟到一个小时,喉咙发紧,因为透不过气而窒息,总想要叹气,有空腹感,肌肉无力,以及强烈的主观不适,通常被描述为紧张或精神痛苦。”

喉咙发紧。

窒息,总想要叹气。

在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早晨,在死亡已成事实的七八个小时后,当我独自在公寓里醒来,这些海浪开始向我袭来。我不记得自己是否在前一夜哭过;事发之时,我进入了某种惊怵的状态,那个时候的我只能想到,肯定还有一些事情是我应该做的。当医护人员在客厅里施救时,确实有一些事情是我应该做的。比如说,我应该取出约翰的病史概述,这样就能把它带去医院。比如说,我应该熄灭炉火,因为马上就要出门了。在医院的时候也有一些事情是我应该做的。比如说,我应该去排队。比如说,我应该想办法安排一张配备遥测设备的病床,如果约翰要转到哥伦比亚长老会医院,他会用得上。

而当我从医院回来,仍然有一些事情是我应该做的。我没法一一指明这些事情,但确切地知道其中的一件:我首先应该把事情告诉约翰的兄长尼克。当时天色已经太晚,不方便再给他们住在科德角的长兄迪克(他健康状况不佳,很早就上床休息,我不想用噩耗吵醒他)打电话,但我应该告诉尼克。我完全没有去想该怎么跟他说。我只是坐在床上,拿起话筒,拨了他在康涅狄格的家里的电话。他接起电话。我告诉了他。放下话筒后,我又拿起了它,如今我只能将当时这种行为形容为拨打电话和说出话语的一种新的神经模式。我还不能告诉金塔纳(我们在几个小时前刚探望过她,她现在依然在贝斯以色列北院的重症监护病房里昏迷不醒),但我可以告诉她新婚五个月的丈夫杰里,也可以告诉我的兄长吉姆,他应该待在位于佩布尔比奇的家中。杰里说他要过来看看我。我说没有必要,我不会有事的。吉姆说他马上去订机票。我说没必要想着马上飞过来,我们可以明早再谈。当电话铃声响起时,我正在思考接下来应该做什么。电话来自约翰和我的经纪人琳恩·内斯比特,我想她从上世纪六十年代后期就是我们俩的朋友了。当时我不清楚她是怎么获知的,不过她还是得到了消息(后来我才知道,尼克和她在那几分钟里先后和一位共同的朋友通过电话),而她现在正坐在直奔我们公寓的出租车里给我打电话。从某种层面来说,我得到了宽慰(琳恩办事非常妥帖,会知道我该做些什么),但是从另一个层面来说,我却不知所措:此时此刻,我该如何应对他人的陪伴?我们会做什么,会不会干坐在客厅里,任由注射器、心电电极和血迹残留在地板上,我该不该重新点燃炉火,我们会不会喝点什么,她吃过饭没有?

我吃过饭没有?

那个自问吃过饭没有的瞬间,第一次预示了接下来会发生的事情:那天晚上我发现,只要想到食物,我就会呕吐。

琳恩到了。

我们坐在客厅里远离注射器、心电电极和血迹的地方。

我记得和琳恩交谈的时候,我在思考那摊血迹必定是由摔倒导致的(而我没法将这些想法告诉她):他脸朝前倒下,我在急救室里看到了他断裂的牙齿,那颗牙齿可能划伤了他的口腔。

琳恩拿起话筒,说她要给克里斯托弗打电话。

我又一次不知所措:跟我关系最好的克里斯托弗是克里斯托弗·迪基⑧,可他当时不是在巴黎就是在迪拜,而且不管他身在何处,琳恩都应该叫他克里斯,而不是克里斯托弗。我发现自己的思绪又飘向了尸检。就在我坐在家里的这个时间段,它可能正在进行。然后我意识到琳恩提及的克里斯托弗,应该是克里斯托弗·莱曼-豪普特,他是《纽约时报》的首席讣告写手。我记得自己感到震惊。我想说还不是时候,可嘴巴却很干涩。我能够应对“尸检”,却还没有想过“讣告”的问题。“讣告”跟“尸检”不同,“尸检”只是约翰、医院和我之间的事情,“讣告”却意味着一切都已然发生。我发现自己在思索这一切是否也发生在洛杉矶,却一点也不觉得自己失去了逻辑。我试图回想他死亡的时间,计算洛杉矶是不是已经过了这个时间。(还有时间回到过去吗?在太平洋时区会不会有一个不同的结局?)我记得自己当时被一种迫切的需求抓住了,不想让《洛杉矶时报》的任何人通过阅读《纽约时报》才获知发生的一切。我给我们在《洛杉矶时报》最亲密的朋友蒂姆·卢顿打了电话。几乎不记得我和琳恩还做了其他什么事情,只记得她说要留下来过夜,不过我说不用,我一个人会好好的。

而我一个人确实好好的。

但只持续到次日清晨。当半睡半醒时,我想着为什么床上只有我一个人。一种沉重的感觉出现了。当我和约翰吵了架,第二天早晨醒来时,我便会有同样的沉重感。我们吵架了吗?都吵了些什么,怎么开始的,要是我想不起是怎么开始的,那我们该怎么解决矛盾呢?

然后我想起来了。

在接下来的几周里,这将是我每天早晨醒来的方式。

我醒来,感受到黑暗的荒野,不见天日。

在约翰的弟弟自杀身亡后,约翰从杰拉尔德·曼利·霍普金斯的几首诗中摘出几个句子,拼成了这首即兴的祷文,上文是其中的一句。

噢,心灵,心灵中的山峦;满是悬崖峭壁,

壁立千仞、令人胆颤、幽深莫测。

希望未曾亲历的人,能将它藐视。

我醒来,感受到黑暗的荒野,不见天日。

而我希望能够去到

暴风雨不能侵袭的地方。

我坚持要在第一夜独处,在当时看来似乎出自一种原始的本能,然而现在的我明白,它背后的原因其实复杂得多。我当然清楚约翰已经死了。我当然已经把确定的消息传达给他的兄长、我的兄长,还有金塔纳的丈夫。《纽约时报》知道。《洛杉矶时报》知道。但我自己却完全没有做好准备,将它当作最终的消息接受下来:在某个层面,我相信发生的一切仍然可以逆转。那便是我需要独处的原因。

在第一夜之后的几星期里,我始终都有人陪伴(吉姆和他的妻子格洛丽亚会在第二天从加利福尼亚坐飞机赶来,尼克会回到城里,托尼和他的妻子罗斯玛丽会从康涅狄格南下,何塞取消了拉斯维加斯的行程,我们的助手莎伦会中断滑雪的消遣提前回来,屋子里永远都会有人),然而我需要在第一夜独处。

我需要独处,这样他就能够回来。

我的奇想之年便从这一刻开始。

 

—  — 完 —  —

题图来源于视觉中国。Joan Didion,2012年。

 

译注:

①:纽约长老会医院是哥伦比亚大学和康奈尔大学的附属医院,前身为纽约医院和长老会医院,合并后分别叫做纽约长老会医院哥伦比亚分院(哥伦比亚长老会医院)和纽约长老会医院康奈尔分院(康奈尔长老会医院)

②:取自《圣经·路加福音》(6:41):“为什么看得见你弟兄眼中的木屑,却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此处指不同情景下的时间体验有很大差距。

③:琼·狄迪恩和约翰·格雷戈里·邓恩是这部电影的编剧。

④:出自莎士比亚的剧作《暴风雨》。

⑤:美国电视的一种节目形式,由节目制作公司将节目贩卖给电视台,多书用于日间播放。

⑥:该片获得了第十五届奥斯卡金像奖最佳影片、最佳导演奖,女主角米尼佛夫人兼具智慧和勇气

⑦:美国服装设计师,两次荣获奥斯卡最佳服装设计奖。

⑧:《野兽日报》驻巴黎的世界新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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