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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首个共享单车团体标准 比征求意见稿留出更多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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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首个共享单车团体标准 比征求意见稿留出更多空间

上海正式发布的行业标准明确了共享单车的互联网属性,取消对报废车辆重新利用、企业保额以及高龄使用者的限制。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7月5日上海自行车协会发布了国内首个共享单车团体标准,标准包括三个方面,分别是《共享自行车第一部分:自行车》《共享自行车第二部分:电助力自行车》和《共享自行车服务规范》。

为规范共享单车市场快速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损毁严重、乱停乱放和安全隐患问题,今年初,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指导上海市自行车行业协会开展对共享单车的调研,并确立由行业协会组织制定和实施系列团体标准。2月6日,三项团体标准出稿完成,随后经过多次修改,在3月下旬推出三项标准的《征求意见稿》。

意见稿中对共享单车使用者年龄的规定、三年报废等规定引起讨论,另外也在单车生产标准、平台建设、押金管理、设施维护、使用者诚信体系、赔偿规定等方面做出了较详细且有指导意义的标准。最后,三项团体标准起草的全部工作于6月26日完成,7月1日正式发布,今年10月1日起实施。

正式发布的共享单车团体标准相比之前的征求意见稿,给了共享单车企业更多的肯定和空间:

突出共享自行车互联网属性

最终的三项团体标准,将共享自行车定义为“设计用于单人日常交通代步,采用互联网租赁方法,能实现公众共用的城市自行车”,增加了“采用互联网租赁方法”一句。

上海市自行车协会认为,交通部出台文件称共享单车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这一称呼还有讨论的必要,名称太长不利于语言的传播,而共享自行车与互联网的关系确实存在,因此在定义中明确了共享单车的互联网属性。

不再禁止报废后车辆投入市场

新的团体标准删减了“报废车辆不允许进行拼装、修理后再投入市场”,而共享单车使用年限为三年的规定不变。

上海市自行车协会表示,三年的年限设定,依据了国内已经运营多年的有桩共享自行车企业,普通自行车对车架的保修期限也是三年,超过三年,使用频次较高的共享自行车易产生安全隐患。

至于报废车辆零件有可利用价值,是否可以拼装投入市场的问题,由于实际生产中零件的再利用存在较大风险,再利用过程的费用较高,发布的团体标准对报废零件的处理和再利用全责交由企业判断。

而在此前征求意见稿出台时,三年的报废年限,以及报废车辆不得拼装投入市场的规定引发不同意见。例如摩拜初代单车的设计目标是四年内免修,如果提早报废将承受较大损失。

不再设置对70岁以上使用者的限制

新团体标准取消了对70岁以上使用者的限制。原来规定共享单车使用者的年龄在12岁以上,超过70岁的使用者需开具健康证明,但行业讨论认为,这项规定的实际操作难度非常大,例如谁来开证明,医生愿不愿意开证明都是问题。

取消对保险额度15万的规定

正式发布的团体标准还取消了共享自行车企业为用户购买意外保险保额15万元的规定。上海市自行车协会认为,目前保险公司还没有针对共享自行车的保险险种,保险额度过高或过低都起不到保险的作用,盲目确定对共享自行车的发展不利。不过标准对共享自行车运营单位购买商业保险是明确的。

另外,对于共享单车发展迅速,在部分城市车辆过多,乱停乱放,影响行人和交通的问题,团体标准发布会的发言人也谈及使用电子围栏技术加以规范。

近日界面新闻记者在杭州采访时发现,因为乱停放被暂扣在一片空地的共享单车颜色五花八门,排列得密密麻麻。据当地媒体报道,杭州暂扣共享单车的数量超过2.3万辆。而在北京,高校门口、公交车站附近、天桥下也常看到密集摆放的共享单车。

6月底,北京首个共享单车电子围栏在朝阳区的新东街、三里屯路、东三环辅路等地段安装完毕,不久将试运行。电子围栏可以通过蓝牙进行互联,后台管理系统可以实时显示骑行者停放在围栏内的单车数量,并且在未来,共享单车不停放在电子围栏内的,可能就无法上锁结算,这项技术未来将有助于规范共享单车的停放秩序。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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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首个共享单车团体标准 比征求意见稿留出更多空间

上海正式发布的行业标准明确了共享单车的互联网属性,取消对报废车辆重新利用、企业保额以及高龄使用者的限制。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7月5日上海自行车协会发布了国内首个共享单车团体标准,标准包括三个方面,分别是《共享自行车第一部分:自行车》《共享自行车第二部分:电助力自行车》和《共享自行车服务规范》。

为规范共享单车市场快速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损毁严重、乱停乱放和安全隐患问题,今年初,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指导上海市自行车行业协会开展对共享单车的调研,并确立由行业协会组织制定和实施系列团体标准。2月6日,三项团体标准出稿完成,随后经过多次修改,在3月下旬推出三项标准的《征求意见稿》。

意见稿中对共享单车使用者年龄的规定、三年报废等规定引起讨论,另外也在单车生产标准、平台建设、押金管理、设施维护、使用者诚信体系、赔偿规定等方面做出了较详细且有指导意义的标准。最后,三项团体标准起草的全部工作于6月26日完成,7月1日正式发布,今年10月1日起实施。

正式发布的共享单车团体标准相比之前的征求意见稿,给了共享单车企业更多的肯定和空间:

突出共享自行车互联网属性

最终的三项团体标准,将共享自行车定义为“设计用于单人日常交通代步,采用互联网租赁方法,能实现公众共用的城市自行车”,增加了“采用互联网租赁方法”一句。

上海市自行车协会认为,交通部出台文件称共享单车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这一称呼还有讨论的必要,名称太长不利于语言的传播,而共享自行车与互联网的关系确实存在,因此在定义中明确了共享单车的互联网属性。

不再禁止报废后车辆投入市场

新的团体标准删减了“报废车辆不允许进行拼装、修理后再投入市场”,而共享单车使用年限为三年的规定不变。

上海市自行车协会表示,三年的年限设定,依据了国内已经运营多年的有桩共享自行车企业,普通自行车对车架的保修期限也是三年,超过三年,使用频次较高的共享自行车易产生安全隐患。

至于报废车辆零件有可利用价值,是否可以拼装投入市场的问题,由于实际生产中零件的再利用存在较大风险,再利用过程的费用较高,发布的团体标准对报废零件的处理和再利用全责交由企业判断。

而在此前征求意见稿出台时,三年的报废年限,以及报废车辆不得拼装投入市场的规定引发不同意见。例如摩拜初代单车的设计目标是四年内免修,如果提早报废将承受较大损失。

不再设置对70岁以上使用者的限制

新团体标准取消了对70岁以上使用者的限制。原来规定共享单车使用者的年龄在12岁以上,超过70岁的使用者需开具健康证明,但行业讨论认为,这项规定的实际操作难度非常大,例如谁来开证明,医生愿不愿意开证明都是问题。

取消对保险额度15万的规定

正式发布的团体标准还取消了共享自行车企业为用户购买意外保险保额15万元的规定。上海市自行车协会认为,目前保险公司还没有针对共享自行车的保险险种,保险额度过高或过低都起不到保险的作用,盲目确定对共享自行车的发展不利。不过标准对共享自行车运营单位购买商业保险是明确的。

另外,对于共享单车发展迅速,在部分城市车辆过多,乱停乱放,影响行人和交通的问题,团体标准发布会的发言人也谈及使用电子围栏技术加以规范。

近日界面新闻记者在杭州采访时发现,因为乱停放被暂扣在一片空地的共享单车颜色五花八门,排列得密密麻麻。据当地媒体报道,杭州暂扣共享单车的数量超过2.3万辆。而在北京,高校门口、公交车站附近、天桥下也常看到密集摆放的共享单车。

6月底,北京首个共享单车电子围栏在朝阳区的新东街、三里屯路、东三环辅路等地段安装完毕,不久将试运行。电子围栏可以通过蓝牙进行互联,后台管理系统可以实时显示骑行者停放在围栏内的单车数量,并且在未来,共享单车不停放在电子围栏内的,可能就无法上锁结算,这项技术未来将有助于规范共享单车的停放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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