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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上海累计减税降费超过98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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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上海累计减税降费超过980亿元

7月26日,上海市财政局局长过剑飞作了《关于上海市2016年市本级决算及2017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2016年全市累计“减税降费”超过980亿元,有效降低了实体经济企业的税费成本。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在7月26日召开的上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三十九次会议上,上海市财政局局长过剑飞受市政府委托,作了《关于上海市2016年市本级决算及2017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2016年全市累计“减税降费”超过980亿元,有效降低了实体经济企业的税费成本。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合计5.88亿

过剑飞表示,2016年全市和市本级的决算情况总体良好。

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406.1亿元,为预算的108.5%,比2015年(下同)增长16.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918.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8%,增长11.7%。其中,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125.4亿元,为预算的104.1%,增长11.4%;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80.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增长2%。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2295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11.1%;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2687.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2.3%。其中,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890.9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10.5%;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005.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5%。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13.5亿元,为预算的133.1%;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支出99亿元,完成预算的101.7%。其中,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94亿元,为预算的133.5%。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81.2亿元,完成预算的99.4%。全市10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928.5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6.2%;全市10项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036.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7.6%。

报告汇报了2016年市本级“三公”经费的支出决算情况。2016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合计5.88亿元,比预算数减少1亿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54亿元,减少0.21亿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49亿元,减少0.34亿元;公务接待费0.85亿元,减少0.45亿元。

报告还汇报了本市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和债务情况。截至2016年年底,本市发行的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余额为2161亿元、专项债券余额为1578亿元。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核定本市2016年底的政府债务限额为6518.5亿元。经财政部2016年地方政府债务年报审核,截至2016年年底,本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4485.5亿元(其中:市本级1056.3亿元、区级3429.2亿元)。按审计口径计算的2016年年末债务率为38.8%。

2016年累计“减税降费”超过980亿元

报告指出,2016年积极财政政策的“减税降费”“降本增效”效应进一步显现。

2016年,全市累计“减税降费”超过980亿元,有效地降低了实体经济企业的税费成本;设立总量规模为50亿元的上海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通过降低担保费率、增加担保贷款额度等多种支持方式,在优化中小微企业融资环境、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等方面取得了新进展;加大存量债务置换力度,本市政府债券余额占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的比重由2015年底的32%上升到2016年底的83%,债务结构进一步优化,融资成本进一步降低;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改革试点稳步推进,境外旅客的购物成本进一步降低。

其次,财税在促进科创中心和新型产业体系建设中的撬动引导作用进一步增强。

着力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2016年全市科学技术支出341.7亿元,增长25.7%;出台《本市加强财政科技投入联动与统筹管理实施方案》,将全市财政科技投入专项优化整合为基础前沿、科技创新支撑等五大类;制定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政府投资基金运作与管理的指导意见》《上海市天使投资风险补偿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设立知识产权运营基金和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并进一步扩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模;修订完善《上海市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补助办法》和新一轮“张江”“紫竹”“杨浦”“临港”等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全面落实国家有关扩大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范围、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递延纳税等税收优惠政策,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财税环境不断优化,创新对结构调整优化、产业转型升级的支撑作用不断提升。

与此同时,以民生优先为导向的公共财政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

着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就业、社会保障、教育、文化、医疗卫生、住房保障、养老服务和公共安全等重要民生领域的财政投入力度,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等民生保障标准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成功并轨,老年综合津贴制度顺利实施,基本养老服务全面加强;结合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开展“五违四必”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将财政转移支付资金进一步向远郊纯农地区、生态保护区域、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治理倾斜,并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改革创新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机制和方式,基本公共服务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民生福祉持续增进。

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财税改革也在进一步深化推进。

出台《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完善市与区县增值税收入划分方案》,进一步完善增值税等收入分配机制,适当提高区级分享比例,着力体现鼓励和引导各区发展实体经济特别是先进制造业的精神和要求;将本市所有行政事业单位的各类资金全部纳入规范化管理范围,使公务支出更加规范、阳光和透明;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试编范围实现市、区、乡镇三级政府全覆盖;依托上海自贸试验区金融创新平台,发行全国首单总量为30亿元的本市地方政府债券,为全面深化我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机制创新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

审计局:仍需加强财政规范化、细化

过剑飞在报告中指出,2016年,财政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得到进一步强化。将预算执行情况纳入市政府对各区和各市级部门的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基本支出预算定额标准体系框架基本形成;市级项目评审覆盖面由45%扩大到60%,预算评审成功嵌入预算编制链条;重点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实现全覆盖,并加大对预算主管部门的整体支出、专项资金和重要民生领域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力度,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绩效管理新机制基本形成;信息公开实现政府“四本预算”和部门预算“两个全覆盖”。

会上,上海市审计局局长王建平受市人民政府委托,作了关于2016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王建平在报告中指出,从审计情况看,2016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

经对财政管理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市本级预决算编制水平和预算执行的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提升,决算草案收支基本真实,预决算管理情况总体较好。但审计也发现部分企业未及时缴纳相关税费、部分国有企业损益核算不规范影响国资收益计缴基数、部分土地储备资金未按进度申请拨付、部分专项支出预算执行率低、部分区财政专户未按规定清理等问题。

经对13个市级预算部门及其所属单位2016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有关部门不断加强预算管理,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由于预算编制水平不够科学精细、项目实施进度与资金拨付进度不匹配等原因,还存在预算编制不准确不细化、部分支出未严格按预算执行、部分决算收支不准确等问题。

部分优惠政策执行存在偏差

根据审计署关于持续开展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的要求,上海市审计局今年重点关注了本市机构养老服务政策、院前急救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税收优惠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取得了较好效果,但由于部分配套政策不够完善、政策宣传不够充分、相关部门和单位协调配合不够到位等原因,部分政策措施在落实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在机构养老服务政策落实中,养老机构护理床位建设推进存在困难,扶持养老机构发展的金融服务政策作用效果不明显;在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中,急救系统建设未实现资源整合利用影响功能发挥,急救车辆采购未统筹管理影响财政资金效益;在促进残疾人就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落实中,部分优惠政策执行中存在偏差,部分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多享受税收优惠。

同时,市审计局对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部分教育专项资金,以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市级补助资金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部门积极发挥政策引导作用,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在推动项目实施、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水平、改善环境质量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但由于预算编制不够细化、相关管理制度不够完善、对资金使用监督不够严格等原因,上述专项资金使用中,存在部分扶持项目内容重叠、资金下拨周期长影响时效性、项目预算执行率低、资金使用不规范等问题。

按照《上海市市级建设财力项目审计监督办法》规定,市审计局认真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本市相关主管部门和单位积极推进项目建设,不断规范建设管理,但审计也发现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建设进度滞后等问题。经对市级建设财力项目审计,发现部分项目未按合同约定结算工程款、招投标管理不规范、投资控制不严等问题;经对区区对接道路和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推进情况审计,发现部分项目推进缓慢、建设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经对高速公路运营养护情况审计,发现公路路产损坏赔偿费收缴不到位、未按合同约定收取养护单位违约金等问题。

针对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上海市审计局提出了审计建议:

一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强化预算执行监督。依法加强预算收入征缴管理,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严格预算执行,完善财政监管体系建设。

二是加大统筹协调力度,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及实施细则,加强政策落实和项目推进的统筹协调,推进跨部门、跨区域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保障重大政策及时落地、发挥效应。

三是加强审计整改落实,推动完善体制机制。被审计单位要及时纠正违纪违规问题,完善相关制度,相关主管部门要督促下属单位落实整改,加强审计整改监督。对审计反映的体制机制性问题,尽快建立健全适应改革发展要求的制度规定,为改革创新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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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上海累计减税降费超过980亿元

7月26日,上海市财政局局长过剑飞作了《关于上海市2016年市本级决算及2017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2016年全市累计“减税降费”超过980亿元,有效降低了实体经济企业的税费成本。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在7月26日召开的上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三十九次会议上,上海市财政局局长过剑飞受市政府委托,作了《关于上海市2016年市本级决算及2017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2016年全市累计“减税降费”超过980亿元,有效降低了实体经济企业的税费成本。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合计5.88亿

过剑飞表示,2016年全市和市本级的决算情况总体良好。

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406.1亿元,为预算的108.5%,比2015年(下同)增长16.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918.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8%,增长11.7%。其中,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125.4亿元,为预算的104.1%,增长11.4%;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80.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增长2%。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2295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11.1%;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2687.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2.3%。其中,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890.9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10.5%;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005.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5%。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13.5亿元,为预算的133.1%;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支出99亿元,完成预算的101.7%。其中,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94亿元,为预算的133.5%。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81.2亿元,完成预算的99.4%。全市10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928.5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6.2%;全市10项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036.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7.6%。

报告汇报了2016年市本级“三公”经费的支出决算情况。2016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合计5.88亿元,比预算数减少1亿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54亿元,减少0.21亿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49亿元,减少0.34亿元;公务接待费0.85亿元,减少0.45亿元。

报告还汇报了本市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和债务情况。截至2016年年底,本市发行的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余额为2161亿元、专项债券余额为1578亿元。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核定本市2016年底的政府债务限额为6518.5亿元。经财政部2016年地方政府债务年报审核,截至2016年年底,本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4485.5亿元(其中:市本级1056.3亿元、区级3429.2亿元)。按审计口径计算的2016年年末债务率为38.8%。

2016年累计“减税降费”超过980亿元

报告指出,2016年积极财政政策的“减税降费”“降本增效”效应进一步显现。

2016年,全市累计“减税降费”超过980亿元,有效地降低了实体经济企业的税费成本;设立总量规模为50亿元的上海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通过降低担保费率、增加担保贷款额度等多种支持方式,在优化中小微企业融资环境、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等方面取得了新进展;加大存量债务置换力度,本市政府债券余额占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的比重由2015年底的32%上升到2016年底的83%,债务结构进一步优化,融资成本进一步降低;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改革试点稳步推进,境外旅客的购物成本进一步降低。

其次,财税在促进科创中心和新型产业体系建设中的撬动引导作用进一步增强。

着力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2016年全市科学技术支出341.7亿元,增长25.7%;出台《本市加强财政科技投入联动与统筹管理实施方案》,将全市财政科技投入专项优化整合为基础前沿、科技创新支撑等五大类;制定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政府投资基金运作与管理的指导意见》《上海市天使投资风险补偿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设立知识产权运营基金和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并进一步扩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模;修订完善《上海市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补助办法》和新一轮“张江”“紫竹”“杨浦”“临港”等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全面落实国家有关扩大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范围、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递延纳税等税收优惠政策,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财税环境不断优化,创新对结构调整优化、产业转型升级的支撑作用不断提升。

与此同时,以民生优先为导向的公共财政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

着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就业、社会保障、教育、文化、医疗卫生、住房保障、养老服务和公共安全等重要民生领域的财政投入力度,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等民生保障标准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成功并轨,老年综合津贴制度顺利实施,基本养老服务全面加强;结合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开展“五违四必”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将财政转移支付资金进一步向远郊纯农地区、生态保护区域、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治理倾斜,并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改革创新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机制和方式,基本公共服务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民生福祉持续增进。

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财税改革也在进一步深化推进。

出台《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完善市与区县增值税收入划分方案》,进一步完善增值税等收入分配机制,适当提高区级分享比例,着力体现鼓励和引导各区发展实体经济特别是先进制造业的精神和要求;将本市所有行政事业单位的各类资金全部纳入规范化管理范围,使公务支出更加规范、阳光和透明;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试编范围实现市、区、乡镇三级政府全覆盖;依托上海自贸试验区金融创新平台,发行全国首单总量为30亿元的本市地方政府债券,为全面深化我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机制创新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

审计局:仍需加强财政规范化、细化

过剑飞在报告中指出,2016年,财政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得到进一步强化。将预算执行情况纳入市政府对各区和各市级部门的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基本支出预算定额标准体系框架基本形成;市级项目评审覆盖面由45%扩大到60%,预算评审成功嵌入预算编制链条;重点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实现全覆盖,并加大对预算主管部门的整体支出、专项资金和重要民生领域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力度,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绩效管理新机制基本形成;信息公开实现政府“四本预算”和部门预算“两个全覆盖”。

会上,上海市审计局局长王建平受市人民政府委托,作了关于2016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王建平在报告中指出,从审计情况看,2016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

经对财政管理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市本级预决算编制水平和预算执行的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提升,决算草案收支基本真实,预决算管理情况总体较好。但审计也发现部分企业未及时缴纳相关税费、部分国有企业损益核算不规范影响国资收益计缴基数、部分土地储备资金未按进度申请拨付、部分专项支出预算执行率低、部分区财政专户未按规定清理等问题。

经对13个市级预算部门及其所属单位2016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有关部门不断加强预算管理,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由于预算编制水平不够科学精细、项目实施进度与资金拨付进度不匹配等原因,还存在预算编制不准确不细化、部分支出未严格按预算执行、部分决算收支不准确等问题。

部分优惠政策执行存在偏差

根据审计署关于持续开展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的要求,上海市审计局今年重点关注了本市机构养老服务政策、院前急救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税收优惠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取得了较好效果,但由于部分配套政策不够完善、政策宣传不够充分、相关部门和单位协调配合不够到位等原因,部分政策措施在落实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在机构养老服务政策落实中,养老机构护理床位建设推进存在困难,扶持养老机构发展的金融服务政策作用效果不明显;在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中,急救系统建设未实现资源整合利用影响功能发挥,急救车辆采购未统筹管理影响财政资金效益;在促进残疾人就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落实中,部分优惠政策执行中存在偏差,部分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多享受税收优惠。

同时,市审计局对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部分教育专项资金,以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市级补助资金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部门积极发挥政策引导作用,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在推动项目实施、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水平、改善环境质量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但由于预算编制不够细化、相关管理制度不够完善、对资金使用监督不够严格等原因,上述专项资金使用中,存在部分扶持项目内容重叠、资金下拨周期长影响时效性、项目预算执行率低、资金使用不规范等问题。

按照《上海市市级建设财力项目审计监督办法》规定,市审计局认真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本市相关主管部门和单位积极推进项目建设,不断规范建设管理,但审计也发现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建设进度滞后等问题。经对市级建设财力项目审计,发现部分项目未按合同约定结算工程款、招投标管理不规范、投资控制不严等问题;经对区区对接道路和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推进情况审计,发现部分项目推进缓慢、建设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经对高速公路运营养护情况审计,发现公路路产损坏赔偿费收缴不到位、未按合同约定收取养护单位违约金等问题。

针对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上海市审计局提出了审计建议:

一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强化预算执行监督。依法加强预算收入征缴管理,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严格预算执行,完善财政监管体系建设。

二是加大统筹协调力度,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及实施细则,加强政策落实和项目推进的统筹协调,推进跨部门、跨区域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保障重大政策及时落地、发挥效应。

三是加强审计整改落实,推动完善体制机制。被审计单位要及时纠正违纪违规问题,完善相关制度,相关主管部门要督促下属单位落实整改,加强审计整改监督。对审计反映的体制机制性问题,尽快建立健全适应改革发展要求的制度规定,为改革创新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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