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和睦家医院、北京瑞城口腔医院等多家医疗机构违规被罚

据北京商报消息,北京卫生监督官网消息显示,北京和睦家医院、北京瑞城口腔医院、北京圣嘉荣医疗美容医院等多家医疗机构因违反相关规定被处以不同额度的罚款。

北京卫生监督行政处罚公示(2017年10月)显示,北京和睦家医院因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相关规定,被罚款5000元并给予警告;北京圣嘉荣医疗美容医院和北京瑞城口腔医院因违反《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被罚款3000元。

公开资料显示,经卫生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并于2003年发布的《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存在在医疗卫生机构内丢弃医疗废物和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的情形,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1万以下的罚款。

由国务院2003年发布《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规定,存在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的情形,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四、五、六、七、八、九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评论

暂无评论哦,快来评价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