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证据链反击郑俊怀 伊利执行总裁呼吁监察委介入

据《投资时报》报道,继4月9日郑俊怀委托律师在媒体上发表声明,对伊利受到谣言攻击不知情、与制造谣言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等“都不认识,没有任何交往”等内容,伊利集团执行总裁张剑秋4月13日通过媒体作出回应。

张剑秋在回应中,主要针对两方面展开:一是对郑俊怀的律师声明予以回应,二是对郑俊怀涉嫌犯罪进行揭露。

其中,在第一部分针对郑俊怀律师声明进行的回应中,主要从4个方向推进,分别是郑俊怀与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天禄君)过往即认识、郑俊怀及其女儿郑海燕和李希晓向媒体提供素材进行爆料、郑俊怀雇佣原内蒙古工会的一位中层干部张三林对伊利高管及其家人进行长期非法调查、以及2011年发生的针对伊利和管理层的“假张三林实名举报案”前由等,并列举了借款单、银行转账支票存根、银行取款凭条、机动车销售发票等多个证据。

第二部分对郑俊怀涉嫌犯罪进行揭露则通过8个方面展开论述。

其一,郑俊怀为了达到个人控制伊利公司的目的,在收购伊利公司国有股过程中,涉嫌挪用伊利公司公款数亿元。

其二,2002年8月28日,郑俊怀为了能让金信信托配合其挪用公款,代其收购和持有伊利股份,授意伊利公司董事办主任李永平虚构管理咨询服务事项,由伊利公司支出所谓“财务顾问费”150万元现金,涉嫌贪污公款。

其三,2004年郑俊怀被立案调查后,为了公关需要,他与数家公司分别签订虚假合同,累计金额达911.5万元,但这些公司实际和伊利无任何业务往来。此事涉嫌贪污和行贿。

其四,2004年郑俊怀被立案调查后,他安排时任伊利北京公司财务负责人陈雪萍提取100万元现金交给匿名人士,且未留下任何凭证,此事涉嫌贪污和行贿。

其五,2005年郑俊怀因挪用国有企业呼和浩特市八拜奶牛场公款1650万元被提起公诉。但郑俊怀仅被判6年有期徒刑,量刑是否过轻?

其六,郑俊怀被判刑6年,但实际仅服刑3年半。对此,回应提出了疑议。

其七,郑俊怀出狱后,投靠老部下秦和平并要求担任红星乳业“特邀顾问”,红星乳业系秦和平联合其他几家公司共同集资创立。但短短两年后,郑俊怀就被任命为红星乳业实际经营管理负责人,并将红星乳业变成自己的家族企业,以致此后与秦和平和格日乐图对簿公堂。

其八,据媒体报道,郑俊怀被牡丹江三道牧场的大量老员工控诉侵吞了该牧场近两亿元的国有资产。

同时,张剑秋表示,自己所揭露的郑俊怀涉嫌犯罪的事实均有证据证明,也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恳请国家监察委和检察机关尽快介入,查明事实、还原真相,将犯罪分子绳之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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