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上午9时,备受社会关注的全国“专车第一案”——济南滴滴专车司机陈超诉济南市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服务中心行政处罚一案,在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庭审过程中,双方的辩论焦点主要基于以下四点:1.被告是否具备行政处罚主体资格和行政权限。2.处罚的程序是否合法。3.被告做出的行政处罚事实和证据是否充分。4.被告适用法律依据是否正确。
经过大约两个半小时的审理,审判长陈卫东宣布合议庭将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供述,另期做出宣判。



4月15日上午9时,备受社会关注的全国“专车第一案”——济南滴滴专车司机陈超诉济南市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服务中心行政处罚一案,在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庭审过程中,双方的辩论焦点主要基于以下四点:1.被告是否具备行政处罚主体资格和行政权限。2.处罚的程序是否合法。3.被告做出的行政处罚事实和证据是否充分。4.被告适用法律依据是否正确。
经过大约两个半小时的审理,审判长陈卫东宣布合议庭将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供述,另期做出宣判。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