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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一个毒枭 然后“干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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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一个毒枭 然后“干掉”他

弗里斯一次次在毒枭身上找到自己的影子,不难得出结论,敌人在诸多方面都是自我的投射。

图片来源:网络

在爱德华十九岁时,他曾在收音机上听过格伦·弗雷的《亡命之徒的布鲁斯》(Smuggler’s Blues)这首歌。其中有三句歌词一直在他的脑中萦绕:

在哥伦比亚和秘鲁它支持政府

如果你问起任何一个缉毒人员

他都会说:“我们可无能为力……”

 

数周以来,弗里斯几乎什么也不想,只是和朋友们没完没了地谈论着这首歌。直到最后,他获得了片刻的清醒。正如他与Douglas Century共同创作完成的回忆录《黑暗艺术:我在毒品恐怖主义下的卧底人生》(企鹅/Gotham)所说:“我对自己说,去他妈的。我就要做缉毒局里的人,尽管让他们告诉我这个世界上的人都无能为力好了。”

弗里斯在海军陆战队的服役结束后加入了缉毒局。在第一次任务中,他假装成买家,和在墨西哥贩卖海洛因的毒贩子进行交易。打那以后,他便无可救药地爱上卧底这项工作。在接下来的三年里,他在泰国、墨西哥和韩国都进行过缉毒工作,并且被晋升为驻阿富汗的首席特工。他在缉毒中遇到过各色各样人,甚至可以拍一部电影。

其中有个叫Dragan的人,他是“一个年轻版的鲁特格尔·哈尔,有着金色的板寸头和钴蓝色的眼睛”。为了顺利抓捕他,缉毒人员在那次毒品交易中部署了整整一仓库的先进武器装备。“但他始终是一派冷漠的样子。”

弗里斯写道:“他没有说一句脏话,也没有频繁点头,自然也是笑都没笑过。我想他也不是一个白人至上主义者,但是对于我来说,他简直就是长了一副新一代纳粹份子的面孔。他与你久久凝视着,那双蓝色的眼睛真是令人不寒而栗。我对这样的家伙有所了解,他们认为自己就是败类。你不用和他们保持距离,而是要一步步去靠近。”

接着就是Kayed Berro——位于黎巴嫩贝卡谷地的臭名昭著的Berro党子弟。据说他与巴基斯坦毒枭穆罕默德·可汗结伙。按照弗里斯的描述,此人为众人忌惮,但是却从未见其露面,其做派就像《普通嫌疑犯》中的Keyser Soze。

在泰国时,弗里斯负责搜索行踪不定的Khun Sa,这位鸦片毒枭被称为死亡王子。说起来,弗里斯的泰语非常流利。有一次他的泰国女朋友陪他去和一个毒贩碰面,结束后,他的女朋友不禁感叹:“如果我只听你说话,我察觉不出你是白人。”还有一次,他在香港国际机场,拖着一个装有50万美元小额钞票的麻袋穿过一个地下秘密通道。他与一个有犯罪前科、名叫麦克的人对峙。麦克将一把小型以色列机枪对准弗里斯的两眼之间,质问弗里斯的真实身份是否如他所讲。(“你在说什么,麦克?”弗里斯回击道,“觉得我是他妈的警察还是什么鬼?……我怎么会是警察?听着,小子,我和你到现在所做的一切可能就会把我他妈的送进监狱去。”)

另外一次是他的一个线人在喀布尔被抓,于是他带上M4卡宾枪、奥地利手枪和一把猎刀,在城市的街道上直接起飞,那个场景足以堪比《速度与激情》这部电影:

“快穿上阿富汗人的衣服。”我说。我们匆忙穿上卧底时的行头:套上白棉布夏瓦尔装,黑头巾裹住脸,再戴上两顶马苏德帽——这种酷似贝雷帽的褐色帽子是“潘杰希尔之狮”马苏德本人最爱戴的。我踩下油门,一直踩到底,驾驶着重装甲的丰田车急转弯,仿佛我刚打了一阵纯正的肾上腺素。喀布尔的街道蜂拥在我们周围,就像在中世纪的大集市里。我的视界好像是在隧道里一样,当“陆地巡洋舰”侧面的后视镜刮擦到行人,又把好几个行人撞到人行道上时,我也没注意到响声……我听到我们身后传来了愤怒的叫喊声。

弗里斯希望我们了解美国缉毒局事实上与它立誓要抓捕的毒枭一样既诡计多端又粗暴强硬:

“做得很棒——我听说你工作不错,”我边说边对他们配备的豪华轿车和SUV羡慕不已。

“是啊,”Ivan Espinoza捋着他那稀疏的山羊胡子说。

“我工作也很好,”我的脸上略挂着一丝笑容。

“我们也听说了。”

这段是弗里斯描述他伪装成洛杉矶的私人侦探变身职业杀手的一段经历。当时他希望能够得到一对墨西哥毒枭的雇佣。这对毒枭有计划暗杀缉毒局的一位要员。弗里斯完全是一副私人侦探变身职业杀手的装扮:长马尾辫,黑拖鞋,纽扣领的衬衫和西装裤。

他继续道:这并不是我第一次扮演职业杀手的角色。当你将自己明码标价,受雇去杀人的时候,你绝对不会一上来就说得那么直接——“我可以解决了那个家伙”,亦或是”我可以做了他。”这就能立马让那些坏蛋精神振奋。

你要以一种罪犯能听懂的代码说话:似是而非的句子,话说到一半即可以及会意的眼色。

“我听说你们这里有些问题。”我说,“还听说你们要集体出动。”

他们小心谨慎地点点头。

我不断扫视着四周。“我是这种人——好吧,我知道如何消除病症。”

“是吗?”

《黑暗艺术》一书中,弗里斯的所有目标无不是超道德的超人。“他将自己收拾得像一位真正的王子:威严尊贵、合身皮衣以及擦得发亮的深红色鞋子,”弗里斯这样描述一个尼日利亚的毒枭。他还告诉我们,Dragan拥有博士学位。在一次接头中,他“穿着手工裁剪的西装,趿着一双意大利风格的拖鞋,打着丝绸领带。”

弗里斯待一个做缉毒局线人的毒枭如朋友一般,这个毒枭人称“美国人菲利普”。“那时候我遇到的人中没有一个像这个家伙一样拥有着众多人脉、而且聪明过人,巧于辞令——此后我也未曾遇见过这样的人。这个美国人接受过高等教育,掌握七种语言,而且每种语言说得都和本国人一样。”正是通过“美国人菲利普”,弗里斯结识了Kayed Berro。据弗里斯说,当时Kayed Berro住在加利福利亚州南部,在经营一个庞大海洛因交易组织的同时读完了在南加州大学的工程硕士学位。

弗里斯会尾随Berro从他家一直到南加州大学工程学的图书馆,耐心地坐在外面等待,并且常常因为自己的猎物在那里度过漫长的几个小时而感到敬畏。Berro的妻子是一个歌剧爱好者。Berro自己也打扮得非常美观。“他是黎巴嫩文艺复兴时期式的人物,”弗里斯写到,“他说的英语毫无瑕疵,阿拉伯语说得也不逊于我听过的最为优美的阿拉伯语。”

但要抓到像Berro这样的人物,你不得不首先进入他的世界。“我知道,凭我的口才,足以比得上Kayed Berro的聪明才智和经验老道,”弗里斯说。因此,他再次扎起他的黑色马尾,并且从缉毒局舰队中挑了一个轻武装快舰。这架快舰曾经属于一个大毒枭。“在快车道上高速驾驶着它,我感觉自己就是一个大毒枭。”Berro和弗里斯成为了朋友,彼此信任。“在卧底的那些年,关于这件事我想了许多,”弗里斯说,“我想,我佩服他的正是我在他身上看到的我自己的影子。”不难得出结论,敌人在诸多方面都是自我的投射。

在《黑暗艺术》的后半部,弗里斯提到了他在墨西哥办Juárez cartel这件案子时发生的一些事。通过线人,他弄到了九盘非常清晰的录音带,声音来自两个凯特尔的领导人。之后弗吉尼亚州的缉毒局便指控他伪造磁带,“完全是伪造的声音,”弗里斯对这一插曲只好耸耸肩表示无奈。但是这件事却显示出缉毒局里偏执文化的严重程度。显然,弗里斯的上司不难想象,它们最为信任的一位特工很可能一不留神就受到诱惑,陷入墨西哥大毒枭的角色中不可自拔。他们也不难想象对卧底工作这项“黑暗艺术”精通的人可能会办成功这些事——会写作,会表演,还会将录音磁带分割成九部分,并伪造一段两个墨西哥最大的毒枭之间的私人谈话。你甚至都会好奇,弗里斯是否将这次指控视作一种赞美。

2006年,缉毒局在阿富汗的工作正式展开。弗里斯的所有家人都劝说他不要再去应聘了。但是当时本拉登被认为正栖身于阿富汗境内,在弗里斯看来,这个国家在打击毒品和恐怖主义上完全是从零开始。一天早晨醒来,他下了一个决心:

你清楚你需要做的事。只要你有机会做了这个家伙,你就不得不去完成。每个人都希望你将事业放在第一位,但是你不得不去喀布尔。

阿富汗在国际毒品交易中占有特别的位置。1980年,阿富汗的毒品仅仅有200公吨,在世界毒品产量占的比重微乎其微。1990年,在苏维埃政权占领阿富汗之后,这一数字升至1470吨。直到美国主导了对阿富汗的入侵之后,阿富汗稳居世界鸦片生产中心的位置。当弗里斯抵达喀布尔时,这里每年鸦片产量达到80000多吨,占全球产量的90%以上。

在最近的一篇论文中,三位挪威经济学家围绕战争和阿富汗的毒品交易猛涨之间是否有直接的联系展开了讨论。“鸦片比主要农作物小麦更加抗旱,而且鸦片也不需要公路运输。”他们写到,“军事活动分子摧毁了诸如灌溉和公路这些基础设施,由此导致相片之下鸦片的利润更大。”三位经济学家为了证明这一观点,向人们显示出某一区域的战争越猛烈,当地农民便越有可能放弃小麦,改种鸦片。”

由于种植鸦片的大部分利润都流进了塔利班的手中,美国于是发动力量以图减少当地的鸦片产量。但是,正如经济学家Jeffrey Clemens所展示的,这些努力在政府控制的区域非常有效,但是在塔利班控制的区域则收效甚微。随着美国加大力度销毁罂粟,鼓励农民种植其他作物,流向塔利班的鸦片交易份额也在不断增大。2004年,塔利班控制的区域占到阿富汗罂粟产量的40%;2010年,这一比重上升至90%。

换句话说,阿富汗战争加速了当地的毒品贸易,让塔利班赚到了钱,进而引发美国加大对塔利班的打击力度,塔利班控制区的更多农民从小麦改种鸦片,由此又进一步巩固了毒品贸易。

这就是弗里斯抵达阿富汗时所要面对的一团乱麻。但是在《黑暗艺术》一书中,对战争在更广阔的背景下对毒品的影响这一问题讨论并不多。弗里斯描述到自己在墨西哥的工作,他说事实上,在那里有数万墨西哥人因为毒品战争而丧生。对于他来说,他毕生所从事的事业——打击毒品对消除暴力没有任何贡献。在阿富汗,他的工作是在某种程度上通过美国单方面的努力控制毒品贸易,阻止毒品贸易继续激增。但是这种自相矛盾的想法似乎并没有引起弗里斯的兴趣。正如霍夫施塔特(美国物理学家)所说,“偏执狂对历史的解释是非常个人的:决定性的事件并不被看做是历史主流的一部分,而是作为个人意愿的结果。”弗里斯的世界并没有因为市场、动机和制度的选择而有任何改变。

那么弗里斯在喀布尔究竟做了什么?他最后与在阿富汗所有的坏蛋中最坏的那一个做了朋友——一个叫做Haji Juma Khan Mohammadhasni 的“大山的男人”。弗里斯称呼他HJK,他与本拉登、奥马尔均有密切联系。弗里斯会在HJK最喜欢波斯餐馆和他见面,共享一顿漫长的晚餐。在那里,HJK会吃上一串又一串的烤羊肉,满腹经纶地谈着阿富汗的历史和文化。当他得了癌症,弗里斯还将他送到华盛顿接受治疗。他们一起在弗里斯的笔记本电脑上看《耶稣受难记》;他们还在一起谈论上帝,谈论自己的信仰以及对耶稣语录的困惑——“我的父啊,如果可能,请让这杯子远离我。”

“尽管这听上去匪夷所思,但我卧底与HJK相处的几个小时确实成为给我安慰的源泉——逃离大使政治的压力,逃离不断的混战,逃离意志之战。”弗里斯写到。作为大使,生活变得愈发紧张,他开始幻想简单的生活:“在大使馆的单人床上半睡半醒的时候,我可以看见自己逃走,和HJK一起度过我的余生。”

当中央情报局负责该区域的一位高级特工指控弗里斯保留了他从卧底信源获得的关键性情报,弗里斯站在了悬崖边上。HJK也不会再待他如昨。

“几乎每天晚上,当我躺在我的斯巴达卧室中,便会梦见我和HJK一起逃走,驾驶着SUV的大篷车碾过那些不毛之地,迷失在沙漠扬起的尘烟中。这听起来很奇怪,但是相比于超道德和这些间谍的背叛,这个世界上只有像HJK这样的人才让我感到更加安心。他举止之间充满热情,笑容如此坦诚开放,拥有一种历经世事的成熟魅力。怀疑论者或许会说这都是魔障,是一个善于操控的大师所施的手腕而已。但是我宁愿相信有某种更深处的力量在发挥作用。”

弗里斯看着HJK用手指拨动着他的五彩念珠,想起了自己在圣路易斯长大,也曾拨动念珠的时光。 “我也像他一样内敛地笑了一笑,想到这个家伙不就是我的一个翻版。”

《黑暗艺术》的最后一部分全部都是关于弗里斯和HJK之间的关系。弗里斯得知五角大楼已经将HJK列入死亡名单。弗里斯请求再给他90天的时间,最后他得到了60天。他打电话给HJK,让他来雅加达。缉毒局特批了一架湾流V型飞机给他。两个朋友在机场见面,享受了一段甜蜜而苦涩的重逢,接着弗里斯便将HJK押上飞机,经过漫长的旅程回到美国,就在这里,弗里斯正式逮捕了HJK。“我不得不带走他,这样才能挽救他的生命,”弗里斯解释说。(HJK已经提出抗诉,正在等待审判)

奥康奈尔曾经说过,文化带来了差异和纪律:“它通过在种族中或是种族之间划定边界产生作用。它提供标志和规则来区分什么是‘内’与‘外’,‘正常’与‘不正常’。但是卧底文化没有标志和规则,正常与不正常之间也没有明显的边界。猎人装扮成猎物的样子。然后,他们相爱了。当关系走到尽头,他们的心也跟着破碎。”

“我依然感受到右耳中如同亲吻般的温暖,他微弱的呼吸散发着烤花椰菜和茉莉花茶的味道。”弗里斯描述着他与HJK在一起的珍贵时光。当时他们在喀布尔的一所清真寺里。他们并排下跪祈祷,整整有一个多小时。然后HJK——这个大毒枭,也是塔利班的朋友——拥抱了他。

“第一次,他用达里语和我说话。时至今日,我依然能感觉到他坚硬的黑色胡须扎进我的脸颊中。”

“你不仅仅是我的朋友,”他说,“今天我如同手足般爱你。”

(翻译 张艳)

来源:New Yorker

原标题:MIRROR STAGE

最新更新时间:05/17 13:32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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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一个毒枭 然后“干掉”他

弗里斯一次次在毒枭身上找到自己的影子,不难得出结论,敌人在诸多方面都是自我的投射。

图片来源:网络

在爱德华十九岁时,他曾在收音机上听过格伦·弗雷的《亡命之徒的布鲁斯》(Smuggler’s Blues)这首歌。其中有三句歌词一直在他的脑中萦绕:

在哥伦比亚和秘鲁它支持政府

如果你问起任何一个缉毒人员

他都会说:“我们可无能为力……”

 

数周以来,弗里斯几乎什么也不想,只是和朋友们没完没了地谈论着这首歌。直到最后,他获得了片刻的清醒。正如他与Douglas Century共同创作完成的回忆录《黑暗艺术:我在毒品恐怖主义下的卧底人生》(企鹅/Gotham)所说:“我对自己说,去他妈的。我就要做缉毒局里的人,尽管让他们告诉我这个世界上的人都无能为力好了。”

弗里斯在海军陆战队的服役结束后加入了缉毒局。在第一次任务中,他假装成买家,和在墨西哥贩卖海洛因的毒贩子进行交易。打那以后,他便无可救药地爱上卧底这项工作。在接下来的三年里,他在泰国、墨西哥和韩国都进行过缉毒工作,并且被晋升为驻阿富汗的首席特工。他在缉毒中遇到过各色各样人,甚至可以拍一部电影。

其中有个叫Dragan的人,他是“一个年轻版的鲁特格尔·哈尔,有着金色的板寸头和钴蓝色的眼睛”。为了顺利抓捕他,缉毒人员在那次毒品交易中部署了整整一仓库的先进武器装备。“但他始终是一派冷漠的样子。”

弗里斯写道:“他没有说一句脏话,也没有频繁点头,自然也是笑都没笑过。我想他也不是一个白人至上主义者,但是对于我来说,他简直就是长了一副新一代纳粹份子的面孔。他与你久久凝视着,那双蓝色的眼睛真是令人不寒而栗。我对这样的家伙有所了解,他们认为自己就是败类。你不用和他们保持距离,而是要一步步去靠近。”

接着就是Kayed Berro——位于黎巴嫩贝卡谷地的臭名昭著的Berro党子弟。据说他与巴基斯坦毒枭穆罕默德·可汗结伙。按照弗里斯的描述,此人为众人忌惮,但是却从未见其露面,其做派就像《普通嫌疑犯》中的Keyser Soze。

在泰国时,弗里斯负责搜索行踪不定的Khun Sa,这位鸦片毒枭被称为死亡王子。说起来,弗里斯的泰语非常流利。有一次他的泰国女朋友陪他去和一个毒贩碰面,结束后,他的女朋友不禁感叹:“如果我只听你说话,我察觉不出你是白人。”还有一次,他在香港国际机场,拖着一个装有50万美元小额钞票的麻袋穿过一个地下秘密通道。他与一个有犯罪前科、名叫麦克的人对峙。麦克将一把小型以色列机枪对准弗里斯的两眼之间,质问弗里斯的真实身份是否如他所讲。(“你在说什么,麦克?”弗里斯回击道,“觉得我是他妈的警察还是什么鬼?……我怎么会是警察?听着,小子,我和你到现在所做的一切可能就会把我他妈的送进监狱去。”)

另外一次是他的一个线人在喀布尔被抓,于是他带上M4卡宾枪、奥地利手枪和一把猎刀,在城市的街道上直接起飞,那个场景足以堪比《速度与激情》这部电影:

“快穿上阿富汗人的衣服。”我说。我们匆忙穿上卧底时的行头:套上白棉布夏瓦尔装,黑头巾裹住脸,再戴上两顶马苏德帽——这种酷似贝雷帽的褐色帽子是“潘杰希尔之狮”马苏德本人最爱戴的。我踩下油门,一直踩到底,驾驶着重装甲的丰田车急转弯,仿佛我刚打了一阵纯正的肾上腺素。喀布尔的街道蜂拥在我们周围,就像在中世纪的大集市里。我的视界好像是在隧道里一样,当“陆地巡洋舰”侧面的后视镜刮擦到行人,又把好几个行人撞到人行道上时,我也没注意到响声……我听到我们身后传来了愤怒的叫喊声。

弗里斯希望我们了解美国缉毒局事实上与它立誓要抓捕的毒枭一样既诡计多端又粗暴强硬:

“做得很棒——我听说你工作不错,”我边说边对他们配备的豪华轿车和SUV羡慕不已。

“是啊,”Ivan Espinoza捋着他那稀疏的山羊胡子说。

“我工作也很好,”我的脸上略挂着一丝笑容。

“我们也听说了。”

这段是弗里斯描述他伪装成洛杉矶的私人侦探变身职业杀手的一段经历。当时他希望能够得到一对墨西哥毒枭的雇佣。这对毒枭有计划暗杀缉毒局的一位要员。弗里斯完全是一副私人侦探变身职业杀手的装扮:长马尾辫,黑拖鞋,纽扣领的衬衫和西装裤。

他继续道:这并不是我第一次扮演职业杀手的角色。当你将自己明码标价,受雇去杀人的时候,你绝对不会一上来就说得那么直接——“我可以解决了那个家伙”,亦或是”我可以做了他。”这就能立马让那些坏蛋精神振奋。

你要以一种罪犯能听懂的代码说话:似是而非的句子,话说到一半即可以及会意的眼色。

“我听说你们这里有些问题。”我说,“还听说你们要集体出动。”

他们小心谨慎地点点头。

我不断扫视着四周。“我是这种人——好吧,我知道如何消除病症。”

“是吗?”

《黑暗艺术》一书中,弗里斯的所有目标无不是超道德的超人。“他将自己收拾得像一位真正的王子:威严尊贵、合身皮衣以及擦得发亮的深红色鞋子,”弗里斯这样描述一个尼日利亚的毒枭。他还告诉我们,Dragan拥有博士学位。在一次接头中,他“穿着手工裁剪的西装,趿着一双意大利风格的拖鞋,打着丝绸领带。”

弗里斯待一个做缉毒局线人的毒枭如朋友一般,这个毒枭人称“美国人菲利普”。“那时候我遇到的人中没有一个像这个家伙一样拥有着众多人脉、而且聪明过人,巧于辞令——此后我也未曾遇见过这样的人。这个美国人接受过高等教育,掌握七种语言,而且每种语言说得都和本国人一样。”正是通过“美国人菲利普”,弗里斯结识了Kayed Berro。据弗里斯说,当时Kayed Berro住在加利福利亚州南部,在经营一个庞大海洛因交易组织的同时读完了在南加州大学的工程硕士学位。

弗里斯会尾随Berro从他家一直到南加州大学工程学的图书馆,耐心地坐在外面等待,并且常常因为自己的猎物在那里度过漫长的几个小时而感到敬畏。Berro的妻子是一个歌剧爱好者。Berro自己也打扮得非常美观。“他是黎巴嫩文艺复兴时期式的人物,”弗里斯写到,“他说的英语毫无瑕疵,阿拉伯语说得也不逊于我听过的最为优美的阿拉伯语。”

但要抓到像Berro这样的人物,你不得不首先进入他的世界。“我知道,凭我的口才,足以比得上Kayed Berro的聪明才智和经验老道,”弗里斯说。因此,他再次扎起他的黑色马尾,并且从缉毒局舰队中挑了一个轻武装快舰。这架快舰曾经属于一个大毒枭。“在快车道上高速驾驶着它,我感觉自己就是一个大毒枭。”Berro和弗里斯成为了朋友,彼此信任。“在卧底的那些年,关于这件事我想了许多,”弗里斯说,“我想,我佩服他的正是我在他身上看到的我自己的影子。”不难得出结论,敌人在诸多方面都是自我的投射。

在《黑暗艺术》的后半部,弗里斯提到了他在墨西哥办Juárez cartel这件案子时发生的一些事。通过线人,他弄到了九盘非常清晰的录音带,声音来自两个凯特尔的领导人。之后弗吉尼亚州的缉毒局便指控他伪造磁带,“完全是伪造的声音,”弗里斯对这一插曲只好耸耸肩表示无奈。但是这件事却显示出缉毒局里偏执文化的严重程度。显然,弗里斯的上司不难想象,它们最为信任的一位特工很可能一不留神就受到诱惑,陷入墨西哥大毒枭的角色中不可自拔。他们也不难想象对卧底工作这项“黑暗艺术”精通的人可能会办成功这些事——会写作,会表演,还会将录音磁带分割成九部分,并伪造一段两个墨西哥最大的毒枭之间的私人谈话。你甚至都会好奇,弗里斯是否将这次指控视作一种赞美。

2006年,缉毒局在阿富汗的工作正式展开。弗里斯的所有家人都劝说他不要再去应聘了。但是当时本拉登被认为正栖身于阿富汗境内,在弗里斯看来,这个国家在打击毒品和恐怖主义上完全是从零开始。一天早晨醒来,他下了一个决心:

你清楚你需要做的事。只要你有机会做了这个家伙,你就不得不去完成。每个人都希望你将事业放在第一位,但是你不得不去喀布尔。

阿富汗在国际毒品交易中占有特别的位置。1980年,阿富汗的毒品仅仅有200公吨,在世界毒品产量占的比重微乎其微。1990年,在苏维埃政权占领阿富汗之后,这一数字升至1470吨。直到美国主导了对阿富汗的入侵之后,阿富汗稳居世界鸦片生产中心的位置。当弗里斯抵达喀布尔时,这里每年鸦片产量达到80000多吨,占全球产量的90%以上。

在最近的一篇论文中,三位挪威经济学家围绕战争和阿富汗的毒品交易猛涨之间是否有直接的联系展开了讨论。“鸦片比主要农作物小麦更加抗旱,而且鸦片也不需要公路运输。”他们写到,“军事活动分子摧毁了诸如灌溉和公路这些基础设施,由此导致相片之下鸦片的利润更大。”三位经济学家为了证明这一观点,向人们显示出某一区域的战争越猛烈,当地农民便越有可能放弃小麦,改种鸦片。”

由于种植鸦片的大部分利润都流进了塔利班的手中,美国于是发动力量以图减少当地的鸦片产量。但是,正如经济学家Jeffrey Clemens所展示的,这些努力在政府控制的区域非常有效,但是在塔利班控制的区域则收效甚微。随着美国加大力度销毁罂粟,鼓励农民种植其他作物,流向塔利班的鸦片交易份额也在不断增大。2004年,塔利班控制的区域占到阿富汗罂粟产量的40%;2010年,这一比重上升至90%。

换句话说,阿富汗战争加速了当地的毒品贸易,让塔利班赚到了钱,进而引发美国加大对塔利班的打击力度,塔利班控制区的更多农民从小麦改种鸦片,由此又进一步巩固了毒品贸易。

这就是弗里斯抵达阿富汗时所要面对的一团乱麻。但是在《黑暗艺术》一书中,对战争在更广阔的背景下对毒品的影响这一问题讨论并不多。弗里斯描述到自己在墨西哥的工作,他说事实上,在那里有数万墨西哥人因为毒品战争而丧生。对于他来说,他毕生所从事的事业——打击毒品对消除暴力没有任何贡献。在阿富汗,他的工作是在某种程度上通过美国单方面的努力控制毒品贸易,阻止毒品贸易继续激增。但是这种自相矛盾的想法似乎并没有引起弗里斯的兴趣。正如霍夫施塔特(美国物理学家)所说,“偏执狂对历史的解释是非常个人的:决定性的事件并不被看做是历史主流的一部分,而是作为个人意愿的结果。”弗里斯的世界并没有因为市场、动机和制度的选择而有任何改变。

那么弗里斯在喀布尔究竟做了什么?他最后与在阿富汗所有的坏蛋中最坏的那一个做了朋友——一个叫做Haji Juma Khan Mohammadhasni 的“大山的男人”。弗里斯称呼他HJK,他与本拉登、奥马尔均有密切联系。弗里斯会在HJK最喜欢波斯餐馆和他见面,共享一顿漫长的晚餐。在那里,HJK会吃上一串又一串的烤羊肉,满腹经纶地谈着阿富汗的历史和文化。当他得了癌症,弗里斯还将他送到华盛顿接受治疗。他们一起在弗里斯的笔记本电脑上看《耶稣受难记》;他们还在一起谈论上帝,谈论自己的信仰以及对耶稣语录的困惑——“我的父啊,如果可能,请让这杯子远离我。”

“尽管这听上去匪夷所思,但我卧底与HJK相处的几个小时确实成为给我安慰的源泉——逃离大使政治的压力,逃离不断的混战,逃离意志之战。”弗里斯写到。作为大使,生活变得愈发紧张,他开始幻想简单的生活:“在大使馆的单人床上半睡半醒的时候,我可以看见自己逃走,和HJK一起度过我的余生。”

当中央情报局负责该区域的一位高级特工指控弗里斯保留了他从卧底信源获得的关键性情报,弗里斯站在了悬崖边上。HJK也不会再待他如昨。

“几乎每天晚上,当我躺在我的斯巴达卧室中,便会梦见我和HJK一起逃走,驾驶着SUV的大篷车碾过那些不毛之地,迷失在沙漠扬起的尘烟中。这听起来很奇怪,但是相比于超道德和这些间谍的背叛,这个世界上只有像HJK这样的人才让我感到更加安心。他举止之间充满热情,笑容如此坦诚开放,拥有一种历经世事的成熟魅力。怀疑论者或许会说这都是魔障,是一个善于操控的大师所施的手腕而已。但是我宁愿相信有某种更深处的力量在发挥作用。”

弗里斯看着HJK用手指拨动着他的五彩念珠,想起了自己在圣路易斯长大,也曾拨动念珠的时光。 “我也像他一样内敛地笑了一笑,想到这个家伙不就是我的一个翻版。”

《黑暗艺术》的最后一部分全部都是关于弗里斯和HJK之间的关系。弗里斯得知五角大楼已经将HJK列入死亡名单。弗里斯请求再给他90天的时间,最后他得到了60天。他打电话给HJK,让他来雅加达。缉毒局特批了一架湾流V型飞机给他。两个朋友在机场见面,享受了一段甜蜜而苦涩的重逢,接着弗里斯便将HJK押上飞机,经过漫长的旅程回到美国,就在这里,弗里斯正式逮捕了HJK。“我不得不带走他,这样才能挽救他的生命,”弗里斯解释说。(HJK已经提出抗诉,正在等待审判)

奥康奈尔曾经说过,文化带来了差异和纪律:“它通过在种族中或是种族之间划定边界产生作用。它提供标志和规则来区分什么是‘内’与‘外’,‘正常’与‘不正常’。但是卧底文化没有标志和规则,正常与不正常之间也没有明显的边界。猎人装扮成猎物的样子。然后,他们相爱了。当关系走到尽头,他们的心也跟着破碎。”

“我依然感受到右耳中如同亲吻般的温暖,他微弱的呼吸散发着烤花椰菜和茉莉花茶的味道。”弗里斯描述着他与HJK在一起的珍贵时光。当时他们在喀布尔的一所清真寺里。他们并排下跪祈祷,整整有一个多小时。然后HJK——这个大毒枭,也是塔利班的朋友——拥抱了他。

“第一次,他用达里语和我说话。时至今日,我依然能感觉到他坚硬的黑色胡须扎进我的脸颊中。”

“你不仅仅是我的朋友,”他说,“今天我如同手足般爱你。”

(翻译 张艳)

来源:New Yor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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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时间:05/17 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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